台中縣潭子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七年度(第三十五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 記錄
會議日期
2007年9月12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林志昇
司儀:郭立朋
紀錄:廖珮君
出席:林志昇、陳冠竹、陳旭湖、謝增宏、張金蘭、江明潔、洪鵬驊、劉建豐、劉光明、吳志宏
王瑞煙、戴進益
列席:郭立朋、林志雲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七年度理事會、月例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及第七章第四十條辦理。
辦 法:理事會─時間: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會議預定結束時間下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月例會─由當月份主席決定時間與地點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擬聘九十七年度候補理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候補理事─葉樹峯 候補監事─蕭新諺
副秘書長─鍾芳曲 副財務長─江狄成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九十七年度擬設立之委員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除依章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設立、獎勵、選務、訓練、建館基金、長期發展、會章、會員擴展、紀律、急難救助委員會等為常設委員會外並依章程規定設立:
一 青友聯誼委員會 四 編輯記錄委員會 七 優質生活推廣委員會
二 社區公關委員會 五 兄弟聯誼委員會 八 資訊管理委員會
三 國際事務委員會 六 青商家庭委員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擬聘九十七年度各委員會主委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
一.青友聯誼委員會主委-陳明杰 五.兄弟聯誼委員會主委-郭立朋
二.社區公關委員會主委-蕭佩瑜 六.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陳慧娟
三.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陳育焜 七.優質生活推廣委員會主委-陳文田
四.編輯記錄委員會主委-林淑惠 八.資訊管理委員會主委─劉建豐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九十七年度副會長及各理事工作分配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詳附件1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授權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請副會長、輔導理事協助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于第二次預備會提出報告。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通過各月份理事會主席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據本會章裎規定當然主席為當任會長,但本會以訓練為宗旨文化的傳承由當年度各理事會務人員來輪值當主席。
辦 法:元月份─林志昇 五月份─ 張金蘭 九 月份─ 王瑞煙
二月份─陳冠竹 六月份─ 江明潔 十 月份─ 戴進益
三月份─劉建豐 七月份─ 劉光明 十一月份─ 鍾仁坤
四月份─洪鵬驊 八月份─ 吳志宏 十二月份─ 林志昇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理監事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為使本年度會議及會務能順利推動進行,善盡理事之職責,服裝部份一律整齊。
辦 法:1.理事會應出席人員遲到早退罰三百元,缺席罰五百元,服裝不整罰三百元。
2.共分為上半年度(1月至6月),下半年度(7月至12月)各結算一次,如有
理監事人員不足金額時,再由財務長告知收取【自律公約金】。
3.授權財務長在開會前後宣佈,並統計。
4.喪假、公假需三天前告知秘書處或財務長。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九:96、97年度會長暨特友會主席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總幹事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 1.地 點:預定江屋〈潭子店〉時間:96年11月3日〈星期六〉
2.擬聘籌備會委員:96、97年度主委以上為委員
3.擬 聘 總 幹 事:吳志宏主委
4.副總幹事:鍾仁坤會兄、郭立朋會兄
5.經 費:交接典禮提撥四萬元整
6.授權總幹事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通過97年度第二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時間: 96 年 9 月20 日(星期四 )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決 議:照案後通過
主席:林志昇
司儀:郭立朋
紀錄:廖珮君
出席:林志昇、陳冠竹、陳旭湖、謝增宏、張金蘭、江明潔、洪鵬驊、劉建豐、劉光明、吳志宏
王瑞煙、戴進益
列席:郭立朋、林志雲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七年度理事會、月例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及第七章第四十條辦理。
辦 法:理事會─時間: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會議預定結束時間下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月例會─由當月份主席決定時間與地點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擬聘九十七年度候補理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候補理事─葉樹峯 候補監事─蕭新諺
副秘書長─鍾芳曲 副財務長─江狄成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九十七年度擬設立之委員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除依章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設立、獎勵、選務、訓練、建館基金、長期發展、會章、會員擴展、紀律、急難救助委員會等為常設委員會外並依章程規定設立:
一 青友聯誼委員會 四 編輯記錄委員會 七 優質生活推廣委員會
二 社區公關委員會 五 兄弟聯誼委員會 八 資訊管理委員會
三 國際事務委員會 六 青商家庭委員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擬聘九十七年度各委員會主委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
一.青友聯誼委員會主委-陳明杰 五.兄弟聯誼委員會主委-郭立朋
二.社區公關委員會主委-蕭佩瑜 六.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陳慧娟
三.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陳育焜 七.優質生活推廣委員會主委-陳文田
四.編輯記錄委員會主委-林淑惠 八.資訊管理委員會主委─劉建豐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九十七年度副會長及各理事工作分配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詳附件1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授權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請副會長、輔導理事協助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于第二次預備會提出報告。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通過各月份理事會主席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據本會章裎規定當然主席為當任會長,但本會以訓練為宗旨文化的傳承由當年度各理事會務人員來輪值當主席。
辦 法:元月份─林志昇 五月份─ 張金蘭 九 月份─ 王瑞煙
二月份─陳冠竹 六月份─ 江明潔 十 月份─ 戴進益
三月份─劉建豐 七月份─ 劉光明 十一月份─ 鍾仁坤
四月份─洪鵬驊 八月份─ 吳志宏 十二月份─ 林志昇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理監事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為使本年度會議及會務能順利推動進行,善盡理事之職責,服裝部份一律整齊。
辦 法:1.理事會應出席人員遲到早退罰三百元,缺席罰五百元,服裝不整罰三百元。
2.共分為上半年度(1月至6月),下半年度(7月至12月)各結算一次,如有
理監事人員不足金額時,再由財務長告知收取【自律公約金】。
3.授權財務長在開會前後宣佈,並統計。
4.喪假、公假需三天前告知秘書處或財務長。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九:96、97年度會長暨特友會主席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總幹事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 1.地 點:預定江屋〈潭子店〉時間:96年11月3日〈星期六〉
2.擬聘籌備會委員:96、97年度主委以上為委員
3.擬 聘 總 幹 事:吳志宏主委
4.副總幹事:鍾仁坤會兄、郭立朋會兄
5.經 費:交接典禮提撥四萬元整
6.授權總幹事擇期召開籌備會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通過97年度第二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時間: 96 年 9 月20 日(星期四 )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決 議:照案後通過
發佈單位
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