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度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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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度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日期
2001年3月15日 14: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館
主席:總會長 王齡嬌
司儀:秘書長 陳慶忠
紀錄:主任秘書 陳宏信
出席:王齡嬌、陳在忠、彭維彬、陳江泗、謝木村、蔡水濱、陳輝陽、羅源禎、黃西田、
王聰仁、黃銘鋒、康信聰、古美珠、高國鈞、葉君濠、劉育華、蔡世寅、鍾錫錚、
李佶澄、張展圖、杜俊明、林坤旺、陳玉滿、何在鑫、溫智謀(遲到)、陳明助(遲到)、陳慶忠(遲到)、林景祥(遲到)、黃坤成(遲到)、林啟賢(遲到)、黃耀成(遲到)、
簡大翔(遲到)

列席:世界副主席Michele、鄭煒煌、闕嘉鴻、洪崇啟、邱水文、劉燦樹、張天人、蔣東庭、杜啟瑞、王有得、曾優良、張慶郎
請假:賴國文、陳志明、劉峰銘
缺席:
內容:
案由(一):八十九年度總會財務結算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蔡水濱提案,秘書長陳慶忠副署)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說明附件(一)審查后照案通過。
案由(二):八十九、九十年度財產、基金移交清冊內容,請審查案。
(財務長蔡水濱提案,秘書長陳慶忠副署)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如說明附件(二)審查后照案通過。
案由(三):總會一至二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蔡水濱提案,秘書長陳慶忠副署)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1.如說明附件(一)修正后通過。
2.由於製作費用偏高,由蔡水濱財務長與廠商再行議價,於下次會議報告。
3.針對財務之製作費用部份,彭維彬副總會長保留發言權。
案由(四):張顯銘(光復)、詹振昇(花崗)、王玉梅(中壢)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
(法制顧問陳輝陽提案,秘書長陳慶忠副署)
說明:如附件申請資料冊
決議:如說明附件審查后照案通過。
案由(五):鼓勵會友註冊2001年亞太大會,理事會成員責任分配額,請通過案。
(執行長簡大翔提案,副總會長陳志明副署)
  說明:1.今年亞太大會由本會唯一的韓國姐妹會承辦,本會理當積極鼓勵會友參與。
2.截至目前註冊情況不佳,更需全體理事會成員投入亞太大會邀約活動。
3.總會將贈送每一位註冊會友Logo、徽章一個,並鼓勵每分會三人註冊以上者,
頒贈亞太大會傑出貢獻獎。
  辦法:每分區負責額如下
     東一區10人  東二區10人   
     北一區10人  北二區30人  北三區40人
     桃一區20人  桃二區20人
     中一區30人  中二區30人  中三區30人  中四區20人
     南一區30人  南二區30人  南三區30人  南四區30人
             合計  370 人
決議:1.註冊人數責任額如說明辦法之名額照案通過。
2.台灣之夜攤位責任額分配如下:
北區15位  桃竹苗區15位  中區10位  南區10位
  案由(六):九十年度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建請理事會改進事項,請討論案。
 (秘書長陳慶忠提案,財務長蔡水濱副署)
    說明:1.刊物內容與跨世紀領袖創刊精神不符,交接特刊內容錯字均有瑕疪,組務
會議也對此刊物持不茍同看法。監事會特提此建議案,祈理事會能對此
案,慎行處理。
2.監事會開會日期均於八十九年臨時監事會訂定,且於開會前也發文通知懇
請相關人員列席。但開會當日,應列席人員不踴躍,總會長也表明有拜會
行程,即匆匆來去,導致會議進行中有疑無從問、有事無人答的困境。
為求尊重、和諧,特此建議,有利會務進展。
3.刊物發行之精神,應由組務編輯主委全權處理,匯集青商精英共編此刊。
但第一期刊物已出,竟然組務副總會長不知悉,更離譜,連編輯主委也不
知情。試問此刊物從何刊出?過程的合法性?懇請理事會能查明,以利會
友權利。    
4.青商人月訊刊物是足以代表青商形象及素質。一言一字均應謹慎審核。
但上一期月刊,內容空洞、印刷品質粗陋、刊物上更沒有出刊單位的任何
頭銜,不問其發包過程、金額,主導者也應以青商榮譽為主旨,勿自決搗
亂青商體系,抹煞編輯組務團隊。其損之大,應求理事會深思,主持公
道,回歸其精神;更求下一期刊物能順利精緻出刊。
5.八十九年度移交九十年度之財務清單及基金,應於第一次會員大會提出確
認。但因沒有提案,監事會為避開往後可能產生的疑慮,故提此建言,望
理事會能予以處理。
      6.原交接理.監事當選證書錯誤,監事會要求秘書長儘快補發,以符理.監事
之權利。
7.區會回歸總會,秘書處人員於秘書長的用心輔導下,一切會務已步入軌
道。業務之繁忙,有目共睹,網路也開啟了。雖無法盡善盡美,但成績值
得肯定。特以提出,望一起為其團隊鼓勵及表揚。
    決議:1.撥款160,000元予巨港分會,做為印製”跨世紀領袖”之費用。
2.其餘之建言本會皆虛心接受力求改進
   案由(七):請研討青商會推動新世紀新生活運動,請討論案。
       (副總會長陳江泗提案,執行長蔡世寅副署)
    說明:1.青商會長期被視為吃喝玩樂的團體,嚴重影響青商形象。
2.以建立青商會為最優質青年組織為目標。
    辦法:鼓勵全國各分會在食衣住行育樂方面能共同推動以下方向
1.青商聚會不喝酒
2.青商開會請著正式服裝或制服
3.行進中及上下車請依青商職務倫理
4.青商聚會十二點前結束,儘量二次會不涉足不良場所。
    決議:如說明辦法修正后通過。
案由(八):製作首席代表座席牌,請討論案。
(副總會長陳在忠提案,執行長黃西田副署)
    說明:以往各區分會長之座席牌皆由區會製作,今區會已廢除。擬請總會代為製
作,以利各區分會長會議之召開。
    決議:部份區域已自行製作,為求公平起見,尚未製作者由該區自行製作。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