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第42屆)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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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度(第42屆)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7年8月22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 美 仁
司儀:
紀錄:邱 俊 志
出席:董彥佑 陳美仁 王華逸 林祥永 邱俊志 林孟郁 廖建明
列席:嚴啟夢 周至遠 劉民珍 劉曙彰 邵巧如 何萬達 劉冠醇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十人;實到六人,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上次會議執行情形報告)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會長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選務委員會委員改聘請討論案。<提案邱俊志 副署李家源>
說 明:原委員:李家源改聘由周至遠擔任。原委員:林景聰改聘由邵巧如擔任。
決 議:通過
案由(二)、候選人資格放寬事宜請討論案。<提案邱俊志 副署李家源>
說 明:*第四十三屆會長候選人資格放寬如下:
 會長候選人應有最近連續滿一年半以上之會籍。
 曾擔任本會副會長、常務監事或曾獲總會、區會本會最優秀會員獎。
 必須出席本會組團拜訪國外姐妹會二次以上。
 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者。
 前項第二款總會所頒之獎,以總會獎勵委員會審查通過所頒之獎項為限。
 必須二種語言之以上作為競選演說。須含青商通訊語言為競選演說。
 必須參加總會舉辦二天以上之講習會,並取得結業證書。
 必須出席過亞太大會或世界大會乙次。
*副會長候選人資格放寬如下:
 具有最近連續滿半年以上之會籍。
 曾擔任本會理、監事或曾獲本會最優秀會員獎。
 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者。前項第二款總會所頒之獎以總會獎勵委員會審查通過所頒之獎為限。
 必須參加總會講習會一天以上。
*理事及監事候選人資格放寬如下:
 需參加本會理事會所決議之講習會。
 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者。
*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資格放寬如下:
 法制顧問被任用之資格應具有理監事任滿一年以上之資格。
 候選人必須親臨出席8月29日選務委員會『繳交保証金、本人簽名承諾書』為限。
決 議:通過。
案由(三)、候選人資格審查請討論案。<提案邱俊志 副署李家源>
決 議:通過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四)、候選人抽籤及講習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邱俊志 副署李家源>
決 議:通過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五)、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周至遠 副署謝志明>
說 明:時間:96年0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9:00於本會會館召開。
決 議:通過.
十 、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 會
發佈單位
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