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年度訓練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九十一年度訓練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1年3月7日 15:00
內容
地點:台中聯勤俱樂部(台中市美村路1段400號;電話:04-23723884)
主席:主任委員 溫智謀
司儀:總幹事 章文政
紀錄:
出席:溫智謀、康信聰、蔡世寅、張展圖、章文政、林明珠、陳添德、蔡宇鎮、
朱彥祥、黃昭山、楊文西、陳慧文、韓瑞信、簡志達、邱誌賢、王有得、
林東鴻、陳國榮、黎淑娟、毛芳喬

列席:陳英明、郭志峰、蔣東庭、洪孟昌、陳江泗、李宗彥、洪麗雪、王偲怡
請假:彭永淦、孫易新
缺席:
內容:
九、報告事項
林明珠委員報告:
1.九十一年度總會基礎會議規範第二場在桃竹苗區由苗栗分會承辦。
2.依工作計劃在四月七日舉辦,預計三月十一日召開第一次籌備會。
陳慧文委員報告:
關於主席所提與一般會友誤認PRIME講習會的費用偏高與講師費用有關情事,特就世界總會認證合格PRIME助理講師資格提出說明如下:
1.就學員招收人數而言,依據世界總會規定,每班PRIME課程所招收的學員數是有限制的,換言之,PRIME課程的學員無法像一般課程毫無限制地招收每班學員,因此,學員收入是受到限制的,但是一般的開班固定費用卻無法降低,這是PRIME無法降低註冊費的主要原因。
2.就學員講義教材而言,依據世界總會規定,所有學員皆需購買學員手冊及講義版權使用費,目前每本講義是25/US,相當於800/NT,這是PRIME與EXCEL課程必備的講義費用,當然以上費用尚不包括總講師所提供約100頁的中文補助教材講義費用約100/NT。
3.就講授教材呈現而言,依據世界總會規定,講師必須自備手提電腦並以單槍投影機顯示授課教材。因為單槍投影機的租賃費用比一般投影機高出數倍,故而此一費用亦無法減免。
4.就場地使用時數而言,因PRIME的課程內有多項呈現作業及事前準備時間,因此教室所用的使用時間亦比一般講習會長,相對地,場地租賃費用亦比一般講習會來的高出許多。
5.就飲食與住宿而言,若與一般兩天一夜的課程註冊費來比較,以PRIME三天兩夜來分析,多加一晚住宿費用與三餐費用也是無法避免之必要開銷。
綜合以上五點而言,若以一般兩天一夜課程註冊費用比較,事實上,PRIME的註冊費已經是比一般課程偏低。
另就一般誤認講師費用偏高而言,依據1999年訓練委員會決議,目前總講師費用一天為6,000元,助理講師一天為3,500元,以上講師群需經由世界總會認證之合格PRIME講師擔任。若單純依據總會講師相關規定分析,目前總會資深講師費用為2,000/H,總會講師為1,500/H,依此數據分析,若一班PRIME以一位總講師及兩位助理講師計算,PRIME的總講師相當於講授三小時,而助理講師相當於四小時(兩小時乘以兩人)的費用。但是事實上,一天的課程絕對不止七小時而已,更何況所有講師們都必須依據世界總會規定,每一堂課皆須與學員在一起以便隨時觀察學員們的學習情緒與成長改變進度,換言之,在三天的課程裡,講師們與學員們都必須是全程參與的。當然,這三天尚且不包括依據世界總會規定的事前講師會議時間。
就參與課程的時間付出與講師費用來比較,PRIME的講師群每人每天約領二至三小時的費用,但是卻必須付出一天的時間而言,我想,若非抱著絕對奉獻與回饋的心情參與,恐怕經由簡易換算結果,任何人都會選擇單純只講授兩三小時的一堂課程。
針對一般會友誤認PRIME的註冊費用無法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因講師費用偏高引起,特提出說明,希望經由本份報告能消彌普遍性的誤解,及持續推廣PRIME課程。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增列講師培訓營討論案
     (提案人:陳國榮 副署人:陳慧文)
  決議:因本年度經費有限,若有分會或訓練委員在經費自籌情況下有意承辦,本委員會同意協助辦理,課程仍由本委員會訂定,舉辦時間原則訂於年會之後。

案由(二):台灣青商訓練未來方向討論案。
決議:
1.委員會應舉辦內部訓練,講師應舉辦在職教育,以更新教學方式及內容,才會有票房。
2.依會友需求設計訓練課程及活動,且課程要不段翻新,以符合時代需求。
3.多舉辦與生活有關的實務課程:如領導統禦、商業談判、投資理財、司儀訓練等。
4.嚴格執行講師培訓系統及評鑑制度,培育具專業化之講師,且講師要分類、要專才,而非通才,而且要互相協調。
5.總會應組成菁英講師團、擬訂套裝課程,對外舉辦專業代訓,做好回饋社會並為青商講師謀出路。
6.為鼓勵創新課程,可考慮以提供者來命名,以茲紀念、以示負責。
7.青商講習是結業而非畢業,並不代表成就,故應可發給結業證書。
8.訓練委員會應是擬訂訓練計畫之機構,不是承辦機構。
9.青商內訓課程應標準化(說明如附件),且須適當分級。
10.製訂會友訓練需求調查表,請各分會協助調查,並於限期內彙整統計、建立檔案。
11.遴選優秀講師參與優良訓練機構之訓練,觀摩學習新教材及新教學法,費用由總會編列預算支付或補助。
12.與優良訓練機構或大學院校建立合作關係,在本會之訓練課程或活動提供協助。
13.訓練委員的聘任應符法制與適任,避免酬庸化,應具體制中規定之資格,才得孚眾望。
14.訓練之領導者與執行者應以中國青商優質發展永續經營大總體為依歸,絕忌擁勢為王劃地設限,更不可有排他拒他的想法或行為表現,並應有謙卑胸懷,不恥下問的求知精神。
15.建立分階學習學分制(說明如附件)。
16.講師的評鑑應採分科、分級、年限制(說明如附件)。

十一、臨時動議
案由(一):本委員會委辦之各式訓練課程結業證書發放辦法,請研討案
     (提案人:林明珠 副署人:朱彥祥)
決議:1.由班主任(本委員會指派之委員)於課前向總會請領。
     2.結業證書需經該班主任簽認後發放。
案由(二):本委員會執行幹事增聘,請通過案
  決議:通過,增聘洪孟昌為執行幹事。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附件資料:
案由(二):台灣青商訓練未來方向討論案 附件
一、青商內訓課程應標準化:
應盡速建立青商訓練『所有課程』,以及所有課程標準化。
每一個課程不只要有標準課程名稱,也要有標準的課程大綱、標準課程內容。
就如同世界總會的課程,譬如:Prime基礎講師訓練、Excel國家講師訓練、Vanguard Leaders先鋒領導訓練……等,都有標準的課程名稱、標準的課程內容、標準學員手冊以及標準講師手冊。任何講師來講課,80%精神不會跑掉、離題,另20%才是講師的個人風采與魅力。
    至於中國青商,沒有標準課程名稱,也沒有標準的課程大綱,更不用說有標準課程內容。(1993年有建立課程名稱及大綱,但沒有落實,而且也該檢討修正了)
    就連承辦分會會長都搞不清楚,『基礎講師培訓』、『全國講師訓練』、『專科講師訓練』的前後順序及位階,還弄出「全國講師培訓」、「全國專科講師訓練」等似是而非的奇怪名稱出來。
沒有標準課程名稱,每年辦同樣的訓練,課程大綱也不同,課程內容也因講師的不同而講的不一樣,甚至還會衝突(這也是我當講師很好混的地方)
上課的時數,也常因場地、時間的關係,應承辦單位的要求去改變,一天變兩天、三天變兩天,毫無標準化可言。

二、建立分階學習學分制
    目前只有規定競選總會職務必須Prime或專科講師結業(雖然這是很奇怪的規定,當時有當時設立精神,現在也該檢討了吧?)
列出所有的課程,並依青商生涯規劃,依新會員、主委、理監事、會長、總會會務人員、參議員、講師……等,採必修、選修學分制,讓會員明瞭,才能分年分階段接受訓練。(不會一堆課程,不知先修什麼好,結果以訛傳訛)
擔任什麼職務建議必須修過什麼課程對他比較有幫助,修什麼課程前必須先上過什麼課程比較容易吸收,不要再有為了湊人數,派新會員去參加講師訓練了。(除非是他個人興趣及能力所及)

三、講師的評鑑應採分科、分級、年限制 : 
    目前的講師評鑑只採分級制,就是『分科講師』(以前的區會講師)、『總會講師』、『總會資深講師』,且評鑑通過之後就有終身的資格。
當一個講師沒有那麼厲害,什麼都能講(那也表示什麼都不專精,什麼都講不好),所以講師評鑑除了分級制外,也要採分科評鑑制度,依個人專長參加不同課程的分科評鑑。
而且這種分科要細分課程內容,不能只粗分課程大綱(會講會議規範,不一定會講青商禮儀;會講青商禮儀不一定會講如何當好司儀;會講如何當好司儀,不一定會講青商信條及會歌教唱),更不能粗分成四大機會,這樣又失去他的意義。
    講師是要教育人材,必須走在尖端,要不時的進修,所以評鑑通過的講師要有年限,規定講師必須每年修多少學分,講多少課程(講課也是一種訓練,表示功力沒有退,沒有被時代淘汰),每幾年再回來評鑑(如果夠信任的話,複評可採書面審核),總會才再給予講師聘書。如同紅十字會的救生員證書只有三年年限、執業的藥師每年要進修執業藥師學分、學校的老師要進修教育學分一樣。
至於評鑑別人的評鑑講師資格也要制度化,否則以目前中國青商的現況,不管評鑑通不通過,都會有人有意見,誰也不信誰,失去其意義及權威性。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