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國際青年商會九十六年度{第卅四屆}第一次選務委員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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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國際青年商會九十六年度{第卅四屆}第一次選務委員會紀錄

會議日期
2006年6月6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主委旭湖
司儀:鍾芳曲
紀錄:廖珮君
出席:出席:陳旭湖、陳冠竹、邱進添、林志昇、郭志成、蔡永煌、劉建豐


列席:列席:張金蘭.賴罄履.林金鍾.鍾芳曲.吳志宏.林志雲顧問. 戴進益.洪鵬驊
見習:郭立朋.蕭佩瑜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七年度(第三十五屆)會務人員應選名額、請通過案。
(邱進添委員提案 /劉建豐委員副署)
說 明:依據本會章程及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應選會長1人、副會長2人、理事6人及監事3人任期均為一年。
決 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二:九十七年度(第三十五屆)本會會長、副會長、理監事候選人登記日期及辦法、請討論案
             (郭志成委員提案 /林志昇員委員副署)
辦 法:一 登記日期於 九十六年六月七日 起。
    二 候選人登記表,應由秘書處統一製作,並加蓋本會關防印章,如有未蓋本會關防印章之表格視為無效(表格詳附件)。
    三 登記候選人之表格應親自登記,代理登記視為無效。
    四 每一會員僅得登記候選一職位。
    五 收件日期於 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 截止。
    六 請會員親自到秘書處登記或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連同保證金)
    七 若委員登記參選即喪失選委會委員資格,由全體委員再遴聘人員遞補。
決 議:照辦法後通過。
案由三:候選人資格訂定、請討論案     (陳冠竹委員提案/蔡永煌委員副署)
   一、會長候選人應具之資格:
    1.會齡連續滿四年以之會齡
    2.前兩年出席會章規定會議之出席率在百分之八十。
    3.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
    4.曾任本會滿二年理監事。
    5.必須具備 JCI LEAD研習營 取得結業證書。
    6.曾出席中華民國總會所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
   二、副會長候選人應具之資格:  
1. 具有連續三年以上之會齡。
2. 前二年出席會章規定會議之出席率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含當年度)
3. 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
4. 曾任本會理事或監事、法制顧問(二任以上含當年度) 。
三、 理監事候選人應具之資格:
1. 本會基本會員具有連續二年以上之會齡。
2. 近一年出席會章規定會議之出席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含當年度)
3. 已履行會章所規定之義務。
4. 曾任主委滿一年以上者(含當年度)。
決 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四:訂定資格審查會日期、請討論案。      (林志昇委員提案/陳旭湖委員副署)
辦 法:時 間:96年6月26日 下午19:30
    地 點:本會會館
決 議:照辦法後通過。
發佈單位
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