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第三十四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
會議日期
2006年10月25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
司儀:
紀錄:
出席:陳冠竹、陳旭湖、賴罄履、劉建豐、劉光明、蕭清柏、王永川、張金蘭、蔡永煌、
鍾芳曲、陳育焜、洪鵬驊、林志昇、鄭景明
列席:林金鍾、江明潔、謝增宏、王瑞煙、魏理斯、
見習會友:吳紹齊、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六年度理事會、月例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及第七章第四十條辦理。
辦 法:理事會─時間: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月例會─由當月份理事會議決定時間與地點
決 議:通過
案由二:擬聘九十六年度候補理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候補理事─劉崇宏 候補監事─葉樹峯
副秘書長─蕭新諺 副財務長─鍾慧珍
決 議:通過
案由三:九十六年度擬設立之委員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除依章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設立、獎勵、選務、訓練、建館基金、長期發展、會章、會員擴展、紀律、急難救助委員會等為常設委員會外並依章程規定設立:
一 青友聯誼委員會 四 編輯記錄委員會 七 運動休閒委員會
二 社區公關委員會 五 兄弟聯誼委員會
三 國際事務委員會 六 青商家庭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四:擬聘九十六年度各委員會主委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
一.青友聯誼委員會主委-江明潔 四.編輯記錄委員會主委-謝增宏
二.社區公關委員會主委-王瑞煙 五.兄弟聯誼委員會主委-吳志宏
三.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詹睿凱 六.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林佩蓉
七.運動休閒委員會主委-傅延建
決 議:通過
案由五:九十六年度副會長及各理事工作分配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詳附件1
決 議:通過
案由六:授權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請副會長、輔導理事協助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于第二次預備會提出報告。
決 議:通過
案由七:通過各月份理事會主席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據本會章裎規定當然主席為當任會長,但本會以訓練為宗旨文化的傳承由當年度各理事會務人員來輪值當主席。
辦 法:元月份─陳冠竹 五月份─ 蔡永煌 九 月份─ 洪鵬驊
二月份─陳旭湖 六月份─ 鍾芳曲 十 月份─ 張金蘭
三月份─林志昇 七月份─ 陳育焜 十一月份─ 劉光明
四月份─郭志成 八月份─ 蕭清柏 十二月份─ 陳冠竹
決 議:通過
案由八:理監事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為使本年度會議及會務能順利推動進行,善盡理事之職責,服裝部份一律整齊。
辦 法:1.理事會應出席人員遲到早退罰三百元,缺席罰五百元,服裝不整罰三百元。
2.共分為上半年度(1月至6月),下半年度(7月至12月)各結算一次,如有
理監事人員不足金額時,再由財務長告知收取【自律公約金】。
3.授權財務長在開會前後宣佈,並統計。
決 議:通過
案由九:95、96年度會長暨特友會主席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總幹事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 1.地 點:(暫定)江屋(潭子店)
2.擬聘籌備會委員:95、96年度主委以上為委員
3.擬 聘 總 幹 事:蕭清柏
4.副總幹事: 吳志宏
5.經 費:交接典禮提撥四萬元整
決 議:通過
案由十:通過96年度第二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時間: 95 年 11 月 22 日(星期 三)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
司儀:
紀錄:
出席:陳冠竹、陳旭湖、賴罄履、劉建豐、劉光明、蕭清柏、王永川、張金蘭、蔡永煌、
鍾芳曲、陳育焜、洪鵬驊、林志昇、鄭景明
列席:林金鍾、江明潔、謝增宏、王瑞煙、魏理斯、
見習會友:吳紹齊、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六年度理事會、月例會召開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及第七章第四十條辦理。
辦 法:理事會─時間: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月例會─由當月份理事會議決定時間與地點
決 議:通過
案由二:擬聘九十六年度候補理監事、副秘書長、副財務長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候補理事─劉崇宏 候補監事─葉樹峯
副秘書長─蕭新諺 副財務長─鍾慧珍
決 議:通過
案由三:九十六年度擬設立之委員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除依章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設立、獎勵、選務、訓練、建館基金、長期發展、會章、會員擴展、紀律、急難救助委員會等為常設委員會外並依章程規定設立:
一 青友聯誼委員會 四 編輯記錄委員會 七 運動休閒委員會
二 社區公關委員會 五 兄弟聯誼委員會
三 國際事務委員會 六 青商家庭委員會
決 議:通過
案由四:擬聘九十六年度各委員會主委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
一.青友聯誼委員會主委-江明潔 四.編輯記錄委員會主委-謝增宏
二.社區公關委員會主委-王瑞煙 五.兄弟聯誼委員會主委-吳志宏
三.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詹睿凱 六.青商家庭委員會主委-林佩蓉
七.運動休閒委員會主委-傅延建
決 議:通過
案由五:九十六年度副會長及各理事工作分配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詳附件1
決 議:通過
案由六:授權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請副會長、輔導理事協助各主委擬定工作計劃于第二次預備會提出報告。
決 議:通過
案由七:通過各月份理事會主席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依據本會章裎規定當然主席為當任會長,但本會以訓練為宗旨文化的傳承由當年度各理事會務人員來輪值當主席。
辦 法:元月份─陳冠竹 五月份─ 蔡永煌 九 月份─ 洪鵬驊
二月份─陳旭湖 六月份─ 鍾芳曲 十 月份─ 張金蘭
三月份─林志昇 七月份─ 陳育焜 十一月份─ 劉光明
四月份─郭志成 八月份─ 蕭清柏 十二月份─ 陳冠竹
決 議:通過
案由八:理監事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說 明:為使本年度會議及會務能順利推動進行,善盡理事之職責,服裝部份一律整齊。
辦 法:1.理事會應出席人員遲到早退罰三百元,缺席罰五百元,服裝不整罰三百元。
2.共分為上半年度(1月至6月),下半年度(7月至12月)各結算一次,如有
理監事人員不足金額時,再由財務長告知收取【自律公約金】。
3.授權財務長在開會前後宣佈,並統計。
決 議:通過
案由九:95、96年度會長暨特友會主席交接及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總幹事請討論案
(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 1.地 點:(暫定)江屋(潭子店)
2.擬聘籌備會委員:95、96年度主委以上為委員
3.擬 聘 總 幹 事:蕭清柏
4.副總幹事: 吳志宏
5.經 費:交接典禮提撥四萬元整
決 議:通過
案由十:通過96年度第二次理監事聯席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會長當選人交議)
辦 法:時間: 95 年 11 月 22 日(星期 三)
地點:本會會館
發佈單位
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