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第17屆)第二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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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度(第17屆)第二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7年2月9日 20:00
內容
地點:台中市南屯區永春路19-11號
主席:曾會長秋欽  
司儀:葉秘書長聰霖
紀錄:葉秘書長聰霖
出席:曾會長秋欽、程輔導會長永龍、陳副會長錦城、葉祕書長聰霖
許財務長文健、陳理事鴻文、陳理事志哲、廖理事建峰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1 人,實到 8人。
出席:曾會長秋欽、程輔導會長永龍、陳副會長錦城、葉祕書長聰霖
許財務長文健、陳理事鴻文、陳理事志哲、廖理事建峰
列席: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聘請本次會議法制顧問:略
六、介紹來賓:略
七、主席致詞:感謝各位理事幹部出席會議。
八、會長致詞:略
九、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略
十一、討論提案:
案由(一) 研討本會九十六年度(第17屆)1月份財務支出表討論案。
【提案人:許財務長文建;副署人:葉秘書長聰霖】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修改後正式通過。

案由(二) 研討申請入會見習人員討論案
【提案人:葉副會長泰縣;副署人:陳理事志哲】
說明:社會人士申請入會見習人員,介紹人:曾會長秋欽
   姓名:林哲斌 服務單位:三商美邦人壽 聯絡電話:0950-444-040
決議:見習從寬.入會從嚴.請繳交見習費$2000.照片6張.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三) 研討陳林理事君隆,請辭討論案。
【提案人:陳林理事君隆;副署人:葉秘書長聰霖】
說明:陳林理事君隆因個人因素,提出請辭。
決議:本會在考量陳林理事君隆之個人因素下,准予請辭,但在這陳林理事君隆請辭這段期間,由曾會長將先詢馬聖惟、吳昆忠兩位新會友是否有意願擔任本會理事幹部,如兩位新會友有意擔任本會理事幹部,日後將擇一送會員大會審合。
案由(四) 研討本會第三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
【提案人:葉秘書長聰霖;副署人:陳理事鴻文】
說明:1、時間–96年3月9日(星期五) 下午8:00
2、地點–台中市南屯區永春路19-11號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無

十三、自由發言:
讓本會新春團拜中場地及表演節目更加完美,將在2/14(三)晚上7:00到當天的活動地點安排節目預演及場地勘查。

十四、九點五分散會。
發佈單位
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