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城中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五年度九月份理事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6年9月14日 19:00
內容
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206號5樓
主席:董會長 靜芝
司儀:李秘書長 佳諭
紀錄:李秘書長 佳諭
出席:施麗珍 董靜芝 陳純賢 李佳諭 沈志眉 周孟穎
列席:羅偉恩 呂昆達
請假:林群哲 許惠琪 吳孟達 黃明儀 連勝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人數 十一位,實到 六 位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說明:陳法制顧問 純賢:增列案由(二)如下,將原案由(二)改為案由(三)。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介紹列席會友
七、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如附件1(略)
2.其他報告(一)秘書長 (二)財務長(略)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五年度八月份財務收支結算表,請討論案。
(提案人:沈財務長 志眉 附署人:李祕書長 佳諭)
說明:如附件2。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
案由(二):請討論案---本會正式會員繳納會費之義務。
(提案人:陳法制顧問 純賢 附署人:周理事 孟穎)
說明:依本會章程第十四條:會員應履行之義務:三.繳納各項應繳費用。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限期九月三十日前繳納九十五年度之會費,否之依本會章程第十五條:二.
通過理事會後,報請總會喪失其會員資格。
九、臨時動議
案由(一):協辦總會活動中文prime,請討論案。
(提案人:陳法制顧問 純賢 附署人:黃理事 明儀)
說明:訂於10/13(五)~10/15(日)於北投機場舉辦。
決議:全力配合本會活動。
十、自由發言
十一、請輔導會長指導會議過程
十二、請主席宣佈散會
主席:董會長 靜芝
司儀:李秘書長 佳諭
紀錄:李秘書長 佳諭
出席:施麗珍 董靜芝 陳純賢 李佳諭 沈志眉 周孟穎
列席:羅偉恩 呂昆達
請假:林群哲 許惠琪 吳孟達 黃明儀 連勝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人數 十一位,實到 六 位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說明:陳法制顧問 純賢:增列案由(二)如下,將原案由(二)改為案由(三)。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介紹列席會友
七、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如附件1(略)
2.其他報告(一)秘書長 (二)財務長(略)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五年度八月份財務收支結算表,請討論案。
(提案人:沈財務長 志眉 附署人:李祕書長 佳諭)
說明:如附件2。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
案由(二):請討論案---本會正式會員繳納會費之義務。
(提案人:陳法制顧問 純賢 附署人:周理事 孟穎)
說明:依本會章程第十四條:會員應履行之義務:三.繳納各項應繳費用。
決議:如討論後通過限期九月三十日前繳納九十五年度之會費,否之依本會章程第十五條:二.
通過理事會後,報請總會喪失其會員資格。
九、臨時動議
案由(一):協辦總會活動中文prime,請討論案。
(提案人:陳法制顧問 純賢 附署人:黃理事 明儀)
說明:訂於10/13(五)~10/15(日)於北投機場舉辦。
決議:全力配合本會活動。
十、自由發言
十一、請輔導會長指導會議過程
十二、請主席宣佈散會
發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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