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坑國際青年商會2007年理監事預備會第一次籌備會
會議日期
2006年10月16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2007年會長 劉坤盛
司儀:蔡俊何
紀錄:陳世賢
出席:劉坤盛、薛竹勝、陳世賢、蔡俊何、江盈緯、廖志勝、李啟銘
列席:楊慧虹、沈德旺、黃國清
請假:郭永豊
缺席:陳佟愷、黃志先、黃俊卿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2 人 實到: 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略
四、通過本次會議法制顧問:張盟堂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略
六、介紹來賓及與會人員:略
七、主席致詞 :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討論事項 :
案由一:擬定九十六年度工作計劃表草案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辦法:如附件(一)
決議:修改後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六年度組織系統表草案請討論案。
說明:健全組織才能事半功倍,進而使會務推展順利。(主席交議)
辦法:如附件(二)
決議:組織系統表尚有缺額,由秘書長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三:九十六年度會費收取標準及繳費截止日期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十章第四十四條辦理。
辦法: (一)九十六年度會費收取標準:見習費3000元;常年會費8000元
〔二)理監事會基金部份:會長20000元;副會長:10000元;常務監事:10000
元;理監事:5000元;兄弟會基金1000元;禮奠基金1000元;自律公約
2000元
〔三)繳費截止日期:
決議: 幹部3/31以前票期或現金,會員4/30以前票期或現金,討論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九十六年度會兄婚、喪、喜、慶實施辦法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增進會友間之情感聯繫,及展現本會之向心力、互助力。
辦法:一、實施對象
(一) 凡本會會友及直系血親均適用本辦法
(二) 凡本會會友及旁系血親則視個人交情自行辦理
(三) 本辦法須以正式發函請柬、喜帖、訃聞方為適用
二、實施辦法
(一) 婚:禮金3600元【限本會會友】
(二) 喪:奠儀2100元及花圈一對【限本會會友及直系血親】
(三) 喜:弄璋、瓦之喜禮金3600元或金飾【限本會會友】
(四) 慶:1、會友之新居落成或獨資開業禮金3600或匾額一面
2、合夥開業,本會會友佔股東二人(含)以上,比照辦 理。
3、合夥對象非本會友由本會致贈花圈一對為賀禮。
(五) 未繳交會費者,不予適用。
決議: 增列實施辦法(六)病:住院三天以上,或視病情而定慰問金2000元,住院未滿兩
天,在家修養者水果禮盒600元為上限,動議後通過。
案由五:本會九十六年度理監事基金實施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落實專款專用,進而使會務推展順利。
辦法:如附件(三)專款專用收支部分之明細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本會九十六年度會館地點、租金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會館地點有利於友會拜訪及開會場地。
辦法:1.地點:溝霸國小。
2.租金:由會長與學校總務主任接洽後再討論。
決議:由於溝霸國小尚未確定,薛竹勝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七:擬定九十六年度財務收支報表草案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 依據年度財務預算表辦理。
辦法: 如附件(三)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八:本會九十六年度月例會主席輪值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會兄均有自我訓練的機會,故採輪值方式進行。
辦法:如附件(四)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九:本會九十六年度理事會、監事會、月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
議)
說明:會務推動、有賴開會的確實,擬定時間表有利各會兄工作上的配合。
辦法:〔一)理事會:定於每月第一週星期一晚上8:00。
(二)監事會:由常務監事會同二位監事自訂,分別於四、七、十月召開。
(三)月例會:由當月份主席自訂。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本會九十六年度名片、信封、通訊錄及理監事桌次牌製作請討論案。(主
席交議)
說明:為提高本會形象及識別。
辦法:(一)名片:三盒
(二)信封:徵求各位會兄贊助工商廣告,每人500元。
(三)理監事桌次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500元內桌次牌由理監事基金支付,
超過500元以上,不足部分由各理監事支付。
決議:由蔡常務監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一:本會九十六年度顧問費及婚、喪、喜、慶實施辦法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增進顧問與本會間的互動更為密切
辦法:一、
1.顧問費用:5000元
2.婚、喪、喜、慶:凡本會顧問及直系血親均適用本辦法
3.本辦法須以正式發函請柬、喜帖、訃聞方為適用
二、實施辦法
1.婚:禮金1600元
2.喪:奠儀1100元及花圈一對
3.喜:弄璋、瓦之喜禮金1000元或金飾
4.慶:顧問之新居落成或獨資開業或與本會會友合資開業禮金1600
元或匾額一面。
三、未繳交會費者,不予適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二:本會九十六年度月例會餐費及補助金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月例會主席有所規劃,及早準備相關事宜
辦法:1.本會補助月例會主席5000元餐費或聘任講師演講費
2.月例會當月份主席可與當月份活動委員會合併辦理,除了節省經費,也可達
到開會就是聯誼之目的。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三:本會九十六年度會兄、青商夫人,生日祝賀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增進青商家庭之聯誼
辦法:1.本會補助當月份壽星會兄、會嫂生日蛋糕一份,於月例會中統一慶祝
2.本會補助青商夫人聯誼會2000元,於二、五、八、十一月夫人聯誼慶生會統
一慶祝。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四:請研討【理監事會議自律公約】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提倡會議效率,倡導守時觀念
辦法:一、遲到、早退:1.以通知開會時間為準,超過十分鐘以遲到論,罰新台幣200
元。
2.主席未宣布散會而擅自離席、以早退論,罰新台200元。
3.特殊原因遲到、早退者、得向理事會報告,經理事會通過
後免除罰款。
4.開會時間以本會時鐘為準。
二、缺席、請假:1.應出席之會議無故缺席,罰新台幣500元。
2.病假或突發事件得於會議開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經理事
會通過後免除罰款。
3.病假或突發事件於會議開始後以電話方式請假,乃須罰新
台幣300元。
4.請假以二次為限,且不能連月請假。
三、服裝儀容:理監事會及臨時理事會,4月至10月著襯衫打領帶,11.月至3月
著西裝打領帶,違反上列規定罰新台幣500元。
四、以上理監事會議自律公約基金於繳交會費時一併收2000元,會末結算出席
表,罰款以2000元為上限(超過不補罰款,剩餘歸還自律公約基金);出
席良好者由公約基金購紀念品以資鼓勵。
決議:由江盈瑋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五:本會九十六年度OB會主席交接人選案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更凝聚向心,經驗分享,故提出討論。
辦法:1、OB會主席人選:
2、OB會會費5000元(提撥3000元於本會,用於發文、會員大會及週
年慶之餐敘)餘款2000元全權由OB會主席規劃OB會兄聯誼及慶生。
決議:由江盈瑋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六:本會2007年交接典禮時間、地點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交接典禮順利舉行,請盡速決定。
辦法:1、時間: 95年12月31日
2、地點:櫻日本料理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十七:本會2007年理監事預備會第二次籌備會時間、地點案請討論。(主
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會務更盡善盡美故提出討論。
辦法:1、時間:95年10月23日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討論後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略
十二、自由發言:略
十三、散會
主席:2007年會長 劉坤盛
司儀:蔡俊何
紀錄:陳世賢
出席:劉坤盛、薛竹勝、陳世賢、蔡俊何、江盈緯、廖志勝、李啟銘
列席:楊慧虹、沈德旺、黃國清
請假:郭永豊
缺席:陳佟愷、黃志先、黃俊卿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2 人 實到: 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略
四、通過本次會議法制顧問:張盟堂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略
六、介紹來賓及與會人員:略
七、主席致詞 :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討論事項 :
案由一:擬定九十六年度工作計劃表草案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辦法:如附件(一)
決議:修改後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六年度組織系統表草案請討論案。
說明:健全組織才能事半功倍,進而使會務推展順利。(主席交議)
辦法:如附件(二)
決議:組織系統表尚有缺額,由秘書長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三:九十六年度會費收取標準及繳費截止日期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十章第四十四條辦理。
辦法: (一)九十六年度會費收取標準:見習費3000元;常年會費8000元
〔二)理監事會基金部份:會長20000元;副會長:10000元;常務監事:10000
元;理監事:5000元;兄弟會基金1000元;禮奠基金1000元;自律公約
2000元
〔三)繳費截止日期:
決議: 幹部3/31以前票期或現金,會員4/30以前票期或現金,討論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九十六年度會兄婚、喪、喜、慶實施辦法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增進會友間之情感聯繫,及展現本會之向心力、互助力。
辦法:一、實施對象
(一) 凡本會會友及直系血親均適用本辦法
(二) 凡本會會友及旁系血親則視個人交情自行辦理
(三) 本辦法須以正式發函請柬、喜帖、訃聞方為適用
二、實施辦法
(一) 婚:禮金3600元【限本會會友】
(二) 喪:奠儀2100元及花圈一對【限本會會友及直系血親】
(三) 喜:弄璋、瓦之喜禮金3600元或金飾【限本會會友】
(四) 慶:1、會友之新居落成或獨資開業禮金3600或匾額一面
2、合夥開業,本會會友佔股東二人(含)以上,比照辦 理。
3、合夥對象非本會友由本會致贈花圈一對為賀禮。
(五) 未繳交會費者,不予適用。
決議: 增列實施辦法(六)病:住院三天以上,或視病情而定慰問金2000元,住院未滿兩
天,在家修養者水果禮盒600元為上限,動議後通過。
案由五:本會九十六年度理監事基金實施辦法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落實專款專用,進而使會務推展順利。
辦法:如附件(三)專款專用收支部分之明細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本會九十六年度會館地點、租金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會館地點有利於友會拜訪及開會場地。
辦法:1.地點:溝霸國小。
2.租金:由會長與學校總務主任接洽後再討論。
決議:由於溝霸國小尚未確定,薛竹勝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七:擬定九十六年度財務收支報表草案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 依據年度財務預算表辦理。
辦法: 如附件(三)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八:本會九十六年度月例會主席輪值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會兄均有自我訓練的機會,故採輪值方式進行。
辦法:如附件(四)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九:本會九十六年度理事會、監事會、月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
議)
說明:會務推動、有賴開會的確實,擬定時間表有利各會兄工作上的配合。
辦法:〔一)理事會:定於每月第一週星期一晚上8:00。
(二)監事會:由常務監事會同二位監事自訂,分別於四、七、十月召開。
(三)月例會:由當月份主席自訂。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本會九十六年度名片、信封、通訊錄及理監事桌次牌製作請討論案。(主
席交議)
說明:為提高本會形象及識別。
辦法:(一)名片:三盒
(二)信封:徵求各位會兄贊助工商廣告,每人500元。
(三)理監事桌次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500元內桌次牌由理監事基金支付,
超過500元以上,不足部分由各理監事支付。
決議:由蔡常務監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一:本會九十六年度顧問費及婚、喪、喜、慶實施辦法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增進顧問與本會間的互動更為密切
辦法:一、
1.顧問費用:5000元
2.婚、喪、喜、慶:凡本會顧問及直系血親均適用本辦法
3.本辦法須以正式發函請柬、喜帖、訃聞方為適用
二、實施辦法
1.婚:禮金1600元
2.喪:奠儀1100元及花圈一對
3.喜:弄璋、瓦之喜禮金1000元或金飾
4.慶:顧問之新居落成或獨資開業或與本會會友合資開業禮金1600
元或匾額一面。
三、未繳交會費者,不予適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二:本會九十六年度月例會餐費及補助金額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月例會主席有所規劃,及早準備相關事宜
辦法:1.本會補助月例會主席5000元餐費或聘任講師演講費
2.月例會當月份主席可與當月份活動委員會合併辦理,除了節省經費,也可達
到開會就是聯誼之目的。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三:本會九十六年度會兄、青商夫人,生日祝賀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增進青商家庭之聯誼
辦法:1.本會補助當月份壽星會兄、會嫂生日蛋糕一份,於月例會中統一慶祝
2.本會補助青商夫人聯誼會2000元,於二、五、八、十一月夫人聯誼慶生會統
一慶祝。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十四:請研討【理監事會議自律公約】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提倡會議效率,倡導守時觀念
辦法:一、遲到、早退:1.以通知開會時間為準,超過十分鐘以遲到論,罰新台幣200
元。
2.主席未宣布散會而擅自離席、以早退論,罰新台200元。
3.特殊原因遲到、早退者、得向理事會報告,經理事會通過
後免除罰款。
4.開會時間以本會時鐘為準。
二、缺席、請假:1.應出席之會議無故缺席,罰新台幣500元。
2.病假或突發事件得於會議開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經理事
會通過後免除罰款。
3.病假或突發事件於會議開始後以電話方式請假,乃須罰新
台幣300元。
4.請假以二次為限,且不能連月請假。
三、服裝儀容:理監事會及臨時理事會,4月至10月著襯衫打領帶,11.月至3月
著西裝打領帶,違反上列規定罰新台幣500元。
四、以上理監事會議自律公約基金於繳交會費時一併收2000元,會末結算出席
表,罰款以2000元為上限(超過不補罰款,剩餘歸還自律公約基金);出
席良好者由公約基金購紀念品以資鼓勵。
決議:由江盈瑋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五:本會九十六年度OB會主席交接人選案請討論。(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更凝聚向心,經驗分享,故提出討論。
辦法:1、OB會主席人選:
2、OB會會費5000元(提撥3000元於本會,用於發文、會員大會及週
年慶之餐敘)餘款2000元全權由OB會主席規劃OB會兄聯誼及慶生。
決議:由江盈瑋理事動議延至下個會期再行討論。
案由十六:本會2007年交接典禮時間、地點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交接典禮順利舉行,請盡速決定。
辦法:1、時間: 95年12月31日
2、地點:櫻日本料理
決議:討論後通過。
案由十七:本會2007年理監事預備會第二次籌備會時間、地點案請討論。(主
席交議)
說明:為使本會會務更盡善盡美故提出討論。
辦法:1、時間:95年10月23日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討論後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略
十二、自由發言:略
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古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