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第5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6年5月3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許文和
司儀:許文彬
紀錄:蔡志宏
出席:許文和 王嶔峰 陳建民 卓家雄 蔡志宏 張逸蓁 蔡凌豪 許文彬 陳昭仁 李小鳳
列席:謝志忠 游佳靜 李宛玲 蔡佳樺 夏子茵 宋秀碧 林又旻 羅尹甄 曾紀翔
請假:孫松慶
缺席:
內容:
案由一.95年度4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核案(張逸蓁提案 許文彬副署)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附件一通過 收入$39,000.- 支出$80,162.- 年度結餘$96,156.-
案由二.31週年慶收支結算表請審核案(卓家雄提案 張逸蓁副署)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如附件三通過 收入$452,000.- 支出$442,537.- 結餘$9,463.- 撥入活動盈餘
案由三.新會友見習期滿申請入會請討論案(蔡志宏提案 陳建民副署)
說明:姓 名 性別 電 話 生 日 服務公司
林又旻 男 0952789451 71.07.16 綠加利
羅尹甄 女 0982466996 68.06.19 龍巖人本
曾紀翔 男 0970087607 63.01.21 華碩電腦(股)有限公司
決議:三位見習會友申請入會,投票全數通過
案由四.家庭聯誼『大屯花卉農場-烤肉之旅』收支結算表請討論案 (蔡凌豪提案 李小鳳副署)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如附件二通過 收入$19,700.- 支出$18,671.- 結餘$1,029.- 撥入活動盈餘
案由五.主委聯席會會議時間變動請討論案(蔡志宏提案 蔡凌豪副署)
說明:原訂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一召開,改為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三召開
決議:如說明通過 95年主委聯席會改為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三召開
案由六.舉辦新莊.朴子.台中女聯合月例會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卓家雄提案 孫松慶副署)
說明:委由公關理事陳昭仁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聯合月例總幹事委由公關理事陳昭仁擔任
案由七.新莊國際青年商會附設健言社第69期會館回饋金請審核案(李小鳳提案 卓家雄副署)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如附件四修正後通過 修正120000*10%=12000.-改為138600*10%=13860.-
十 臨時動議
案由一.新莊國際青年商會附設健言社前社長投票權資格請討論案(李小鳳提案 蔡凌豪副署)
說明:1.前社長需繳交社費 2.需參加出席當期三次社務活動並簽到,2項需做到1項
決議:擱置動議
案由二.新莊青商會附設健言社當期社長及副社長應出席理事會請討論案(李小鳳提案 陳昭仁副署)
決議:擱置動議
案由三.3位新會友列入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明:林又旻~公關委員會 羅尹甄~社區委員會 曾紀翔~國際委員會
決議:陳建民副會長:因三位新會友還沒正式宣誓,所以先編入委員會,等正式宣誓後再擔任各委員會主委。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主席:許文和
司儀:許文彬
紀錄:蔡志宏
出席:許文和 王嶔峰 陳建民 卓家雄 蔡志宏 張逸蓁 蔡凌豪 許文彬 陳昭仁 李小鳳
列席:謝志忠 游佳靜 李宛玲 蔡佳樺 夏子茵 宋秀碧 林又旻 羅尹甄 曾紀翔
請假:孫松慶
缺席:
內容:
案由一.95年度4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核案(張逸蓁提案 許文彬副署)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附件一通過 收入$39,000.- 支出$80,162.- 年度結餘$96,156.-
案由二.31週年慶收支結算表請審核案(卓家雄提案 張逸蓁副署)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如附件三通過 收入$452,000.- 支出$442,537.- 結餘$9,463.- 撥入活動盈餘
案由三.新會友見習期滿申請入會請討論案(蔡志宏提案 陳建民副署)
說明:姓 名 性別 電 話 生 日 服務公司
林又旻 男 0952789451 71.07.16 綠加利
羅尹甄 女 0982466996 68.06.19 龍巖人本
曾紀翔 男 0970087607 63.01.21 華碩電腦(股)有限公司
決議:三位見習會友申請入會,投票全數通過
案由四.家庭聯誼『大屯花卉農場-烤肉之旅』收支結算表請討論案 (蔡凌豪提案 李小鳳副署)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如附件二通過 收入$19,700.- 支出$18,671.- 結餘$1,029.- 撥入活動盈餘
案由五.主委聯席會會議時間變動請討論案(蔡志宏提案 蔡凌豪副署)
說明:原訂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一召開,改為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三召開
決議:如說明通過 95年主委聯席會改為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三召開
案由六.舉辦新莊.朴子.台中女聯合月例會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卓家雄提案 孫松慶副署)
說明:委由公關理事陳昭仁擔任
決議:如說明通過 聯合月例總幹事委由公關理事陳昭仁擔任
案由七.新莊國際青年商會附設健言社第69期會館回饋金請審核案(李小鳳提案 卓家雄副署)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如附件四修正後通過 修正120000*10%=12000.-改為138600*10%=13860.-
十 臨時動議
案由一.新莊國際青年商會附設健言社前社長投票權資格請討論案(李小鳳提案 蔡凌豪副署)
說明:1.前社長需繳交社費 2.需參加出席當期三次社務活動並簽到,2項需做到1項
決議:擱置動議
案由二.新莊青商會附設健言社當期社長及副社長應出席理事會請討論案(李小鳳提案 陳昭仁副署)
決議:擱置動議
案由三.3位新會友列入委員會請討論案
說明:林又旻~公關委員會 羅尹甄~社區委員會 曾紀翔~國際委員會
決議:陳建民副會長:因三位新會友還沒正式宣誓,所以先編入委員會,等正式宣誓後再擔任各委員會主委。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新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