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屆理事會第四次預備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1年12月13日 14: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館
主席:第五十屆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第五十屆秘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秘書處主任秘書 陳宏信
出席:劉燦樹、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邱創國、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
葉芳伶、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李天裕(遲到)、沈昭南、楊純杰、陳正松、
莊建樹、林綉穗、許政憲、呂長達、林益生、吳昌洲、葉永銀(遲到) 、逄志剛
(遲到) 、周鴻志(遲到)
列席:鄭煒煌、溫智謀、王聰仁、吳志峰、葉奇賢、王祥榮、莊玄光、張耀正、陳麗玲、
林紫文、羅新弘、邱水文、高明洲、蔣東庭、陳聰明、吳釗池
請假:王齡嬌、陳明助、王至亮、沈明蔚、蔡世志、張家儀
缺席:耿芬、洪嘉莉
內容: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屆會長提名會務常務副會長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1.依據第四十九屆選務委員會決議實施。
2.提名: 王聰仁 (雙和)為會務常務副會長,輔導區域:東區。
決議:照案通過。(葉芳伶理事動議)
案由(二):第五十屆訓練委員會組織簡則修正,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提案 第五十屆莊建樹理事副署)
說明:如附件(一)
辦法:如說明附件(一)修正后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屆候補監事、副秘書長人選更聘,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1.原提名張耀正(淡水)另有任用,更聘 卓天祥 (金山)為候補監事。
2.原提名副秘書長蔣東庭(陽明山)另有任用,提名 傅宏仁 (北投)為副秘書長。
決議:照案通過。(黃西田秘書長動議)
案由(四):第五十屆會長提名顧問及各項顧問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名單如附件(二)。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屆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及三年期、二年期、一年期訓練委員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提案 第五十屆莊建樹理事副署)
說明:名單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康信聰副會長動議)
案由(六):第五十屆各委員會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組務副會長邱創國提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副署)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第五十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等幹部人選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蔡世寅提案 第五十屆國際事務副會長李玉文副署)
說明:聘任之名單如附件(五)。
決議:如說明附件(五)增列后通過。(許政憲理事動議)
案由(八):第五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秘書長黃西田提案 第五十屆財務長李宗彥副署)
說明:擬討論案由如下
1.本會第五十屆各委員會工作計劃,請通過案。
2.本會第五十屆總預算,請通過案。
3.本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註冊費收費標準,請決議案。
4.本會章程及章程施行細則修正,請討論案。
5.推動本會宴會不喝酒運動,請通過案。
決議:照案通過。(李建慶理事動議)
十一、臨時動議:
案由(一):東區、金門及澎湖青商會五年發展計劃,請研討案。
(王聰仁副會長提案)
說明:1.東區、金門及澎湖青商會過去這幾年來的努力,堅守崗位,讓中國青商
的區域發展得以完整,並得以朝「一鄉鎮一分會」之目標,繼續開拓青
商會的版圖。
2 .總會應體認該區域之環境限制,各項資源無法與其他區域相提並論,「齊
頭式」平等的分會政策,恐無法解決現有之困境。為顧及總會及該區域
分會之青商運動發展,總會應提出一套該區域中長期之發展計畫。
3.東區、金門與澎湖區域,素以豐富之觀光資源聞名全國,該區域接受總
會提供之「補助」與「協助」計畫之同時,也應協助提供優惠及便利的
觀光資源給全國會友,以達到互惠及協助促進商業機會之美意。
辦法:1.將分會現況分為A,B,C三級
甲、A: 基本會友30人以上
乙、B: 基本會友10人以上
丙、C: 基本會友10人以下
2.依分會現況不同而實施不同之「協助」與「補助」
※ 「補助」:
甲、A級分會繳交總會會費人數以30人,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
乙、B級分會繳交總會會費人數以10人,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該分會享有5張選舉人代表票。
丙、C級分會僅須繳交總會團體會費,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該
分會享有3張選舉人代表票。
※「協助」:
甲、A級與B級分會每年應派遣會員參加基礎講師培訓營或PRIME、專科講師培訓營、會議規範研習營及明日領袖培訓營。以上每一課程應派遣一名會員參加,由總會補助註冊費之半數。
乙、C級分會每年應派遣會員參加基礎講師培訓營或PRIME、會議規範研習營及明日領袖培訓營。以上每一課程應派遣一名會員參加,由總會補助註冊費之全數。
3.甲、建立分會所在地觀光資源優惠折扣店之名單與資料,包括旅館、餐廳、紀念品店、遊樂區、等,提報至總會,由總會統一整理,並公告於中國青商網站上及發行小冊,如此一則促進會員之商業機會發展,另則提供外來會員之優惠與方便。
乙、各分會建立統一之窗口,由總會統一整體建立通信錄,提供其他區域會友之各項旅遊諮詢、緊急救援服務以達到互助合作之青商精神。
4.本計畫之實施以五年為原則,每年應由各所轄執行長提出執行情形報告,以為改善修正之依據,於2005年應提出討論研議本計畫是否繼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並送交會員大會通過。(李建慶理事動議)
案由(二):重審財務預算表,請審查案。(陳正松理事提案)
決議:經表決16:5(2張廢票),本案不予討論。
主席:第五十屆總會長 劉燦樹
司儀:第五十屆秘書長 黃西田
紀錄:總會秘書處主任秘書 陳宏信
出席:劉燦樹、康信聰、古美珠、蔡世寅、張展圖、邱創國、李玉文、黃西田、李宗彥、
葉芳伶、沈寶仁、李建慶、呂幸儀、李天裕(遲到)、沈昭南、楊純杰、陳正松、
莊建樹、林綉穗、許政憲、呂長達、林益生、吳昌洲、葉永銀(遲到) 、逄志剛
(遲到) 、周鴻志(遲到)
列席:鄭煒煌、溫智謀、王聰仁、吳志峰、葉奇賢、王祥榮、莊玄光、張耀正、陳麗玲、
林紫文、羅新弘、邱水文、高明洲、蔣東庭、陳聰明、吳釗池
請假:王齡嬌、陳明助、王至亮、沈明蔚、蔡世志、張家儀
缺席:耿芬、洪嘉莉
內容: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屆會長提名會務常務副會長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1.依據第四十九屆選務委員會決議實施。
2.提名: 王聰仁 (雙和)為會務常務副會長,輔導區域:東區。
決議:照案通過。(葉芳伶理事動議)
案由(二):第五十屆訓練委員會組織簡則修正,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提案 第五十屆莊建樹理事副署)
說明:如附件(一)
辦法:如說明附件(一)修正后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屆候補監事、副秘書長人選更聘,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1.原提名張耀正(淡水)另有任用,更聘 卓天祥 (金山)為候補監事。
2.原提名副秘書長蔣東庭(陽明山)另有任用,提名 傅宏仁 (北投)為副秘書長。
決議:照案通過。(黃西田秘書長動議)
案由(四):第五十屆會長提名顧問及各項顧問人選,請通過案。
(主席交議)
說明:名單如附件(二)。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屆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及三年期、二年期、一年期訓練委員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提案 第五十屆莊建樹理事副署)
說明:名單如附件(三)。
決議:照案通過。(康信聰副會長動議)
案由(六):第五十屆各委員會工作計劃,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組務副會長邱創國提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古美珠副署)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第五十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等幹部人選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屆會務常務副會長蔡世寅提案 第五十屆國際事務副會長李玉文副署)
說明:聘任之名單如附件(五)。
決議:如說明附件(五)增列后通過。(許政憲理事動議)
案由(八):第五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請討論案。
(第五十屆秘書長黃西田提案 第五十屆財務長李宗彥副署)
說明:擬討論案由如下
1.本會第五十屆各委員會工作計劃,請通過案。
2.本會第五十屆總預算,請通過案。
3.本會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註冊費收費標準,請決議案。
4.本會章程及章程施行細則修正,請討論案。
5.推動本會宴會不喝酒運動,請通過案。
決議:照案通過。(李建慶理事動議)
十一、臨時動議:
案由(一):東區、金門及澎湖青商會五年發展計劃,請研討案。
(王聰仁副會長提案)
說明:1.東區、金門及澎湖青商會過去這幾年來的努力,堅守崗位,讓中國青商
的區域發展得以完整,並得以朝「一鄉鎮一分會」之目標,繼續開拓青
商會的版圖。
2 .總會應體認該區域之環境限制,各項資源無法與其他區域相提並論,「齊
頭式」平等的分會政策,恐無法解決現有之困境。為顧及總會及該區域
分會之青商運動發展,總會應提出一套該區域中長期之發展計畫。
3.東區、金門與澎湖區域,素以豐富之觀光資源聞名全國,該區域接受總
會提供之「補助」與「協助」計畫之同時,也應協助提供優惠及便利的
觀光資源給全國會友,以達到互惠及協助促進商業機會之美意。
辦法:1.將分會現況分為A,B,C三級
甲、A: 基本會友30人以上
乙、B: 基本會友10人以上
丙、C: 基本會友10人以下
2.依分會現況不同而實施不同之「協助」與「補助」
※ 「補助」:
甲、A級分會繳交總會會費人數以30人,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
乙、B級分會繳交總會會費人數以10人,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該分會享有5張選舉人代表票。
丙、C級分會僅須繳交總會團體會費,實際權利則以實際提報總會人數為準,該
分會享有3張選舉人代表票。
※「協助」:
甲、A級與B級分會每年應派遣會員參加基礎講師培訓營或PRIME、專科講師培訓營、會議規範研習營及明日領袖培訓營。以上每一課程應派遣一名會員參加,由總會補助註冊費之半數。
乙、C級分會每年應派遣會員參加基礎講師培訓營或PRIME、會議規範研習營及明日領袖培訓營。以上每一課程應派遣一名會員參加,由總會補助註冊費之全數。
3.甲、建立分會所在地觀光資源優惠折扣店之名單與資料,包括旅館、餐廳、紀念品店、遊樂區、等,提報至總會,由總會統一整理,並公告於中國青商網站上及發行小冊,如此一則促進會員之商業機會發展,另則提供外來會員之優惠與方便。
乙、各分會建立統一之窗口,由總會統一整體建立通信錄,提供其他區域會友之各項旅遊諮詢、緊急救援服務以達到互助合作之青商精神。
4.本計畫之實施以五年為原則,每年應由各所轄執行長提出執行情形報告,以為改善修正之依據,於2005年應提出討論研議本計畫是否繼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並送交會員大會通過。(李建慶理事動議)
案由(二):重審財務預算表,請審查案。(陳正松理事提案)
決議:經表決16:5(2張廢票),本案不予討論。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