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度運動聯誼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日期
2006年2月22日 19:00
內容
地點:紐約咖啡廳
主席:張主委淑美
司儀:黃哲明
紀錄:謝國城
出席:張淑美、謝國城、黃哲明、李東柏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活力健康登山健行暨三月份月例會活動計畫及財務預算表,提請通過案。
提案人:謝委員國城 附署人:黃委員哲明
說 明:訂於4月8日(六)辦理登山健行,地點於陽明山舉行,擬訂詳細活動計畫及財務預算表(如附件一),提報理事會通過。
決 議:擬配合三月份月例會,故時間改其至3月26日(日)報到時間為下午十三時廿分,地點於貴子坑舉辦,如說明修改後通過。
案由二:下次會議時間、地點,提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委員誌鋐 附署人:李委員東柏
說 明:為使本年度工作計畫得以順利推展並規劃活動流程。
辦 法:擬於95年9月1日(五)下午七時假紐約咖啡廳召開各項活動籌備會。
決 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主席:張主委淑美
司儀:黃哲明
紀錄:謝國城
出席:張淑美、謝國城、黃哲明、李東柏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活力健康登山健行暨三月份月例會活動計畫及財務預算表,提請通過案。
提案人:謝委員國城 附署人:黃委員哲明
說 明:訂於4月8日(六)辦理登山健行,地點於陽明山舉行,擬訂詳細活動計畫及財務預算表(如附件一),提報理事會通過。
決 議:擬配合三月份月例會,故時間改其至3月26日(日)報到時間為下午十三時廿分,地點於貴子坑舉辦,如說明修改後通過。
案由二:下次會議時間、地點,提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委員誌鋐 附署人:李委員東柏
說 明:為使本年度工作計畫得以順利推展並規劃活動流程。
辦 法:擬於95年9月1日(五)下午七時假紐約咖啡廳召開各項活動籌備會。
決 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發佈單位
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