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五年度選務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
會議日期
2006年6月15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館會議室
主席:王信福
司儀:
紀錄:
出席:王信福、陳時武、彭建修、洪國賢、梁為超、沈祿集、李宏文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請主席致詞: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
1.選舉日期,請確定案。
決議:配合本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日期暫定8月26日。
2.選舉種類及當選人數及公告日期,請討論案。
決議:a.選舉種類及當選人數:
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理事六人、監事三(其中監事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
b.公告日期:6月19日
3.候選人領表登記日期,請討論案。
決議:自6月29日上午9點至7月14日下午5點止,配合秘書處上班時間辦理,於截止時 間後,若不足額再行公告。
4.候選人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7月14日下午6點時於本會會議室。
5.候選人名單公告,請討論案。
決議:經理監事聯席會議認可後公告之。
6.候選人領表登記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a.領表登記應由本人親自辦理如由他人代行,應出具當事人之委託書。
b.領表時應繳交領表費用壹仟元。(如未登記或資格審查不符者,本項費用不予退還)
c.候選人於登記時應同時繳交:
1.會員大會特刊廣告費: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貳仟元整、理監事捌仟元整。(常務監事當選人需補足一萬貳仟元整)
2.國際事務交流基金: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元整、理事、監事每人伍仟元整、幕僚三長每人伍仟元整,幕僚三長的部份由會長候選人於登記時先代為繳交。本基金由96年度理事會統籌運用,未當選者全數退還。
3.贊助餐費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貳仟元整、幕僚三長、理事、監事每人捌仟元整於當選後一週內繳交財務長。
d.徵召參選者比照此辦法辦理。
e.上述各項金額,第三項除外於登記截止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清(向秘書處繳清轉由財務長保管),未繳清者視同未完成登記。
7.選舉人資格、名冊公告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資格:於第二次會員大會當日前繳清會費者,具有選舉人資格。
名冊公告時間:8月15日公告選舉人名冊。(於第二次會員大會當日前繳清者,視同選舉人)
8.候選人講習會時間、地點、內容暨抽籤號次,請討論案。
決議:a.時間:8月4日下午7時。
b.地點:本會會議室。
c.內容:授權訓練委員研擬辦理。
d.抽籤:與講習會同時辦理。
e.候選人應全程參加講習會,遲到或早退者罰金壹仟元整,無故未參加者選委會得徹銷候人資格或補訓,補訓費用每人伍仟元整由當事人負擔。
9.候選人公辦、私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a.公辦政見會時間分配:會長每人演說十五分鐘(應含通訊語言英文、日文任選其一)含諮詢共三十分鐘。副會長每人演說五分鐘,諮詢共十分鐘。理監事每人演說五分鐘,每人諮詢五分鐘。
b.公辦政見發表暨諮詢會於8月21日(星期一)下午7時於會館舉行,全體候選人均應參加。
c.會長、副會長候選人於(會員大會)當天會場舉行政見演說及諮詢。
d.理監事候選人於會員大會之前,於會場演說每人三分鐘。
e.私辦政見會應於三天前向選委會報備。
f.私辦政見發表會得聘本會會員為助講員,但選務委員除外,以端正選舉風氣。
10. 第二次選務委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時間:7月14日(星期五)下午6點整。
地點:本會會議室。
八、臨時動議:
九、自由發言:
十、散會。
主席:王信福
司儀:
紀錄:
出席:王信福、陳時武、彭建修、洪國賢、梁為超、沈祿集、李宏文
列席: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
二、請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請主席致詞: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
1.選舉日期,請確定案。
決議:配合本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日期暫定8月26日。
2.選舉種類及當選人數及公告日期,請討論案。
決議:a.選舉種類及當選人數:
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理事六人、監事三(其中監事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
b.公告日期:6月19日
3.候選人領表登記日期,請討論案。
決議:自6月29日上午9點至7月14日下午5點止,配合秘書處上班時間辦理,於截止時 間後,若不足額再行公告。
4.候選人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7月14日下午6點時於本會會議室。
5.候選人名單公告,請討論案。
決議:經理監事聯席會議認可後公告之。
6.候選人領表登記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a.領表登記應由本人親自辦理如由他人代行,應出具當事人之委託書。
b.領表時應繳交領表費用壹仟元。(如未登記或資格審查不符者,本項費用不予退還)
c.候選人於登記時應同時繳交:
1.會員大會特刊廣告費: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貳仟元整、理監事捌仟元整。(常務監事當選人需補足一萬貳仟元整)
2.國際事務交流基金: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元整、理事、監事每人伍仟元整、幕僚三長每人伍仟元整,幕僚三長的部份由會長候選人於登記時先代為繳交。本基金由96年度理事會統籌運用,未當選者全數退還。
3.贊助餐費會長貳萬元整、常務理監事各壹萬貳仟元整、幕僚三長、理事、監事每人捌仟元整於當選後一週內繳交財務長。
d.徵召參選者比照此辦法辦理。
e.上述各項金額,第三項除外於登記截止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清(向秘書處繳清轉由財務長保管),未繳清者視同未完成登記。
7.選舉人資格、名冊公告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資格:於第二次會員大會當日前繳清會費者,具有選舉人資格。
名冊公告時間:8月15日公告選舉人名冊。(於第二次會員大會當日前繳清者,視同選舉人)
8.候選人講習會時間、地點、內容暨抽籤號次,請討論案。
決議:a.時間:8月4日下午7時。
b.地點:本會會議室。
c.內容:授權訓練委員研擬辦理。
d.抽籤:與講習會同時辦理。
e.候選人應全程參加講習會,遲到或早退者罰金壹仟元整,無故未參加者選委會得徹銷候人資格或補訓,補訓費用每人伍仟元整由當事人負擔。
9.候選人公辦、私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a.公辦政見會時間分配:會長每人演說十五分鐘(應含通訊語言英文、日文任選其一)含諮詢共三十分鐘。副會長每人演說五分鐘,諮詢共十分鐘。理監事每人演說五分鐘,每人諮詢五分鐘。
b.公辦政見發表暨諮詢會於8月21日(星期一)下午7時於會館舉行,全體候選人均應參加。
c.會長、副會長候選人於(會員大會)當天會場舉行政見演說及諮詢。
d.理監事候選人於會員大會之前,於會場演說每人三分鐘。
e.私辦政見會應於三天前向選委會報備。
f.私辦政見發表會得聘本會會員為助講員,但選務委員除外,以端正選舉風氣。
10. 第二次選務委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時間:7月14日(星期五)下午6點整。
地點:本會會議室。
八、臨時動議:
九、自由發言:
十、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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