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屆(94)理事會第六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5年6月9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議室
主席:陳杰裕
司儀:李余勇
紀錄:李余勇
出席:陳杰裕、魏廷勳、鍾岳峰、陳耀輝、李余勇、顏瑞模
列席:施偉博、泰山分會會長 游智傑、土城分會會長 林金結’、新店分會會長 謝金釵、
自強分會會長 鄭美嬌、羅文嘉辦公室主任 陳勝龍、中山分會會長 蔡茂森、北三B區副執行長 陳俊行。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8人,實到:6人。列席:8人,缺席:2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六、上次會議執行報告
七、主席致詞:
八、報告事項:
秘書長:
1.6/23本會監事會
2.6/26青商家庭月例會活動一日遊
活動地點:新竹金雞休閒農場
3.7/9~7/10(日)宜蘭兄弟會(聯合月例會-三月緣月例會)
活動地點:宜蘭縣五結鄉西河北路13-1號,蘭陽橋鄉村渡假中心
(一) 財務長:未繳會費會兄,請盡速繳交。
(三)法制顧問:略。
(四)輔導副會長:
陳耀輝副會長:本次盟誼促進委員會,參加三青盟聯合月例會,
感謝各位的參與讓本次活動能圓滿完成。七月九、十日三月緣
活動希望各位會兄踴躍參與。
(五)輔導理事:鍾岳峰理事:
1.前參議會主席 蔡朝彥與三重市公所舉辦陶瓷展,希望各位
會兄蒞臨參觀,展出時間:6月1日~7月3日。
2.前會長 劉永明的爺爺於6月17日出殯。
3.社區活動將延至10月份舉辦,希望各位會兄能幫忙主委將
社區活動完成,也希望各位會兄踴躍參加。
4.見習會有越來越少,希望大家一同努力將我們青商會多找些
人才,讓青商會能更茁壯。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臨時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94年理事會議記錄5月25日
決議:經表決通過。
案由【二】:九十四年度常設委員會委員聘任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一』。因會章修改最少7人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青商家庭月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顏瑞模、副署人:李余勇)
說明:如『附件』青商家庭月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記錄6月2日。
決議:通過。
案由【四】:盟誼促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葉自強、副署人:李余勇)
說明:如『附件』盟誼促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6月7日。
決議:通過。
案由【五】:編輯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鍾岳峰、副屬人:李余勇)
說明;如4月12日記錄,三十週年慶典特刊。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更聘第二次會員大會總幹事請通過案。
(提案人:鍾岳峰、副屬人:李余勇)
說明:更聘顏瑞模理事。
決議:通過。
案由【七】:變更年度工作計劃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二』 七月份社區活動改至十月份
決議:通過。
案由【八】:組織系統表變更,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通過。
案由【九】:本年度會務執行人員及基本會友繳費繳交辦法請延議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
一、依上次理事會會議記錄案由【七】決議:會務執行人員於5月31日前繳交各
項費用,逾期喪失會務執行人員資格
二、依章程第18條: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行前,仍未予理事會決定之期
限內繳納各項應付費用者,不得出席會員大會。
辦法:未繳費之會務執行人員請繳交5月前應繳之費用及基本會費,
其基本會友,請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繳清會費方能享有選舉權。
決議:連義仁會兄應繳交五月份以前代繳費用及會費,
費用共18500元,其他基本會員應 繳交費用9000元。
備註:說明:當初因連會兄答應期限內繳交費用,財務長與連
會兄達成協議,先行提報為已繳交會費,但經過數次跟連會兄
取款,都說要繳交但忘了帶,所以本次連會兄需繳交18500元,
才能算繳交費用,因理事會最後繳交期限能未繳交者,尚失其
會務執行人員資格,所以連會兄目前為基本會員但請連會兄因
繳交之費用。請各位會兄如未繳交請迅速繳會費。
案由【十】:會章製作請研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將去年度預計製作會章之費用,合併於今年度印製會章
,以利會友實用。
決議:由輔導會長 魏廷勳繼續印製。
案由【十一】:五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核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抽出本次會議案由【二】增聘顏瑞模魏
會章委員委會員,請通過案。
說明:顏瑞模理事為會章顧問委員會三年期委員。
決議:通過。(提案人:陳耀輝)
十一、會議規範研討: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 會
主席:陳杰裕
司儀:李余勇
紀錄:李余勇
出席:陳杰裕、魏廷勳、鍾岳峰、陳耀輝、李余勇、顏瑞模
列席:施偉博、泰山分會會長 游智傑、土城分會會長 林金結’、新店分會會長 謝金釵、
自強分會會長 鄭美嬌、羅文嘉辦公室主任 陳勝龍、中山分會會長 蔡茂森、北三B區副執行長 陳俊行。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8人,實到:6人。列席:8人,缺席:2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六、上次會議執行報告
七、主席致詞:
八、報告事項:
秘書長:
1.6/23本會監事會
2.6/26青商家庭月例會活動一日遊
活動地點:新竹金雞休閒農場
3.7/9~7/10(日)宜蘭兄弟會(聯合月例會-三月緣月例會)
活動地點:宜蘭縣五結鄉西河北路13-1號,蘭陽橋鄉村渡假中心
(一) 財務長:未繳會費會兄,請盡速繳交。
(三)法制顧問:略。
(四)輔導副會長:
陳耀輝副會長:本次盟誼促進委員會,參加三青盟聯合月例會,
感謝各位的參與讓本次活動能圓滿完成。七月九、十日三月緣
活動希望各位會兄踴躍參與。
(五)輔導理事:鍾岳峰理事:
1.前參議會主席 蔡朝彥與三重市公所舉辦陶瓷展,希望各位
會兄蒞臨參觀,展出時間:6月1日~7月3日。
2.前會長 劉永明的爺爺於6月17日出殯。
3.社區活動將延至10月份舉辦,希望各位會兄能幫忙主委將
社區活動完成,也希望各位會兄踴躍參加。
4.見習會有越來越少,希望大家一同努力將我們青商會多找些
人才,讓青商會能更茁壯。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臨時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94年理事會議記錄5月25日
決議:經表決通過。
案由【二】:九十四年度常設委員會委員聘任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一』。因會章修改最少7人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青商家庭月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顏瑞模、副署人:李余勇)
說明:如『附件』青商家庭月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記錄6月2日。
決議:通過。
案由【四】:盟誼促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葉自強、副署人:李余勇)
說明:如『附件』盟誼促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6月7日。
決議:通過。
案由【五】:編輯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鍾岳峰、副屬人:李余勇)
說明;如4月12日記錄,三十週年慶典特刊。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更聘第二次會員大會總幹事請通過案。
(提案人:鍾岳峰、副屬人:李余勇)
說明:更聘顏瑞模理事。
決議:通過。
案由【七】:變更年度工作計劃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二』 七月份社區活動改至十月份
決議:通過。
案由【八】:組織系統表變更,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通過。
案由【九】:本年度會務執行人員及基本會友繳費繳交辦法請延議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
一、依上次理事會會議記錄案由【七】決議:會務執行人員於5月31日前繳交各
項費用,逾期喪失會務執行人員資格
二、依章程第18條: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行前,仍未予理事會決定之期
限內繳納各項應付費用者,不得出席會員大會。
辦法:未繳費之會務執行人員請繳交5月前應繳之費用及基本會費,
其基本會友,請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繳清會費方能享有選舉權。
決議:連義仁會兄應繳交五月份以前代繳費用及會費,
費用共18500元,其他基本會員應 繳交費用9000元。
備註:說明:當初因連會兄答應期限內繳交費用,財務長與連
會兄達成協議,先行提報為已繳交會費,但經過數次跟連會兄
取款,都說要繳交但忘了帶,所以本次連會兄需繳交18500元,
才能算繳交費用,因理事會最後繳交期限能未繳交者,尚失其
會務執行人員資格,所以連會兄目前為基本會員但請連會兄因
繳交之費用。請各位會兄如未繳交請迅速繳會費。
案由【十】:會章製作請研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將去年度預計製作會章之費用,合併於今年度印製會章
,以利會友實用。
決議:由輔導會長 魏廷勳繼續印製。
案由【十一】:五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核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王丹局)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抽出本次會議案由【二】增聘顏瑞模魏
會章委員委會員,請通過案。
說明:顏瑞模理事為會章顧問委員會三年期委員。
決議:通過。(提案人:陳耀輝)
十一、會議規範研討: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 會
發佈單位
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