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國際青年商會九十五年度特友會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6年3月31日 18:30
內容
地點:香江餐廳﹝感謝 張奇連 顧問贊助聚餐費用﹞
主席:劉紹寶
司儀:王玉梅
紀錄:
出席:劉紹寶、田錦源、黃木連、陳文毅、莊英金、邱國龍、呂瑞鳳、王玉梅、羅錦鴻、
葉忠儀、曾政弘、鍾文樟、張文松、劉玉堂
列席:彭建修、陳德源、張奇連、劉興忠、邱永財、馬勵志、謝榮富、鄭捷裕、戴敏隆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略
六. 主席致詞:略
七. 報告事項:略
八. 討論事項
(1) 案由:一至三月財務收支情形,請審查案。
決議:如財務報表,通過。
(2) 案由:舉辦主席盃高爾夫球聯誼賽,請討論案。
決議:時間:3月28日中午12時開球,賽後於球場餐廳聚餐頒獎。
地點:楊梅第一高爾夫球場。總幹事:羅錦鴻。
(3) 案由:舉辦籌備亞太大會特友會動員大會活動,請討論案。
決議:內容:特友會會友聯誼,並邀請亞太大會籌備處報告。
時間:暫定4月1日或配合四月份老中青聯誼會舉行。
活動召集人:曾政弘。
(4) 案由:舉辦出國旅遊暨參加亞太大會活動,請討論案。
決議:授權活動總幹事呂瑞鳳研擬辦法及行程,配合會內亞太事務,組團參加日本亞太大會及赴日本旅遊。
(5) 案由:已退會會友重新加入特友會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特友會會友因故退會一年以上,欲重新加入特友會時,除須繳交當年度長年會費六仟元外,須另繳交入會費三仟元。如須保留中斷前會籍者,另須繳清中斷期間各年度會費。其他未盡事項依章程規定辦理。
(6) 案由:第三次執行委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6月13日下午六時,地點另行通知。
九. 臨時動議
十. 自由發言
十一. 散會
主席:劉紹寶
司儀:王玉梅
紀錄:
出席:劉紹寶、田錦源、黃木連、陳文毅、莊英金、邱國龍、呂瑞鳳、王玉梅、羅錦鴻、
葉忠儀、曾政弘、鍾文樟、張文松、劉玉堂
列席:彭建修、陳德源、張奇連、劉興忠、邱永財、馬勵志、謝榮富、鄭捷裕、戴敏隆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略
六. 主席致詞:略
七. 報告事項:略
八. 討論事項
(1) 案由:一至三月財務收支情形,請審查案。
決議:如財務報表,通過。
(2) 案由:舉辦主席盃高爾夫球聯誼賽,請討論案。
決議:時間:3月28日中午12時開球,賽後於球場餐廳聚餐頒獎。
地點:楊梅第一高爾夫球場。總幹事:羅錦鴻。
(3) 案由:舉辦籌備亞太大會特友會動員大會活動,請討論案。
決議:內容:特友會會友聯誼,並邀請亞太大會籌備處報告。
時間:暫定4月1日或配合四月份老中青聯誼會舉行。
活動召集人:曾政弘。
(4) 案由:舉辦出國旅遊暨參加亞太大會活動,請討論案。
決議:授權活動總幹事呂瑞鳳研擬辦法及行程,配合會內亞太事務,組團參加日本亞太大會及赴日本旅遊。
(5) 案由:已退會會友重新加入特友會辦法,請討論案。
決議:特友會會友因故退會一年以上,欲重新加入特友會時,除須繳交當年度長年會費六仟元外,須另繳交入會費三仟元。如須保留中斷前會籍者,另須繳清中斷期間各年度會費。其他未盡事項依章程規定辦理。
(6) 案由:第三次執行委員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6月13日下午六時,地點另行通知。
九. 臨時動議
十. 自由發言
十一. 散會
發佈單位
中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