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度第二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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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度第二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6年2月12日 14:00
內容
地點:主意咖啡(北市青島東路4-7號)
主席:陳曹誠
司儀:林湘晴
紀錄:林湘晴
出席:陳曹誠、林湘晴、高家文、王惠平、朱建光、于宏任
列席:常務監事:張中龍、中山青商2006會長洪英傑、見習會友:秦英量
請假:曾家柔、陳阿財、陳盈宏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9 人,實到6 人,請假 3人
出席:陳曹誠、林湘晴、高家文、王惠平、朱建光、于宏任
列席:常務監事:張中龍、中山青商2006會長洪英傑、見習會友:秦英量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七、報告事項。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請審查交接活動財務決算表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法制顧問陳盈宏附署)。
說 明:詳見附件一:財務決算表。(于宏任理事動議)
決 議:如表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請討論95年度工作計劃表案。(副會長陳阿財提案,理事王惠平附署)。
說 明:詳見附件二:工作計劃表。(林湘晴書長動議)
決 議:如表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請通過95年度財務預算表案。(財務長高家文提案、理事朱建光附署)
說 明:詳見附件三:財務預算表。(于宏任理事動議)
決 議:如附件三通過。
案由四:請報告新春聯誼工作進度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理事王惠平附署)
說 明:新春聯誼活動時間異動如右:95年2月19日下午6:30假天成飯店舉行。註費:會友800、姑爺及夫人每人600、小青商:10歲以上每人300。
決 議:時間、地點、註冊費用如說明所列。
案由五:請報告新會友暨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活動工作進度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理事朱建光附署)
說 明:新會友講習會時間:95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點到下午5點。地點:北市松山路138號2樓。註冊費300元(午餐、茶點及講義費等等)。(于宏任理事動議)
決 議:班主任聘請我們林聰榮前會長擔任。
案由六:請通過第一次臨時理事會決議事項(副會長陳阿財提案秘書長林湘晴附署)
說 明:詳見附件四-第一次臨時理事會會議記錄。(林湘晴秘書長動議)
決 議:案由一、二照案通過,案由三已列於本次會議案由九討論、案由四已列於本次會議案案四報告、案由五已列於本次會議案由二討論。
案由七:請討論95年度元月份即時獎勵人選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法制顧問陳盈宏附署)。
決 議:王惠平理事獲得元月份即時獎勵人選。
案由八:請討論3月份月例會活動總幹事人選案。(副會長陳阿財提案理事王惠平附署)
決 議:授權當月輪值主席聘任之。(秘書長林湘晴動議)
案由九:請通過見習會友入會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理事王惠平附署)
說 明:秦英量見習會友已參加過第二、三次臨時理事會和第一次理事會及94、95交接典禮。
決 議:待二月份見習次數期滿,提三月份理事會通過見習資格入會案。(理事朱建光動議)
案由十:請討論三月份理事會時間、地點、變更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理事朱建光附署)
決 議:不予討論。(于宏任理事動議)
案由十一:請討論路竹兄弟會理事會互訪案。(秘書長林湘晴提案、理事朱建光附署)
決 議:由理事于宏任擔總幹事,互訪相關事宜授權總幹事辦理。(于宏任動議)
九、臨時動議。
案由一:請討論交接活動事宜不當案。
說 明:交接活動二次會,由於翻譯抗議會友有不當行為,造成會長誤解會友王惠平理事,請陳會長慎重向惠平理事道歉。
決 議:經理事會當天列席者澄清後,陳會長當眾道歉以示負責。
十、自由發言。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