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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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2月27日 11:0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詹振昇、翁美秋、陳文益、杜國良、許又銘、謝國城、黃彥龍、沈寶仁、李文成、林宏昌、羅新弘、陳增炎、吳偉旭、戴銘宏、許吉鑫、黃國清、蔡榮堂、
林琳森、林書田、賴美媖、呂郁斌、黃麗芳、李鎮岳、曾錦堂。

列席:陳聯津、楊瑞文。
請假:吳志峰、蔡明諺。
缺席:劉榮鋆、鍾新堂、李文賢、游睿明、林振山、陳文信。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人數35位    實到人數 26 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1、信念創造夢想,行動成就青商,台灣青商動起來;感謝各位對於本會的支持。
2、本席要特別感謝各位對於今年度的會務的努力—
※翁美秋副總會長在帶領北區期間讓北區會務沉穩進行,不僅代表北區拿捏各種不同的意見,一一協調,在推動北區的團結上非常努力。
※呂幸儀副總會長在桃竹苗區的表現,本席在此表示肯定。
※陳文益副總會長的表現以各位用選票來肯定,也恭喜非常恭喜陳文益副總會長順利當選,這也代表這幾年來他對於青商的努力大家都很認同。
※杜國良副總會長將南區帶領的非常團結與快樂,在杜副總的領導之下,南區的會務皆非常順利的辦理完成。
※許又銘副總會長從去年就開始陪同本席出國,每次出團都非常辛苦,他也把今年國際事務團隊帶領的有聲有色,讓我們在國際舞台上有非常好的成績表現。
※吳志峰副總會長最近比較忙祿也非常辛苦,但是在今年度組務活動上雖然有很多臨時性的工作,但是吳副總都能一一配合辦理完成,他在今年的表現是可圈可點。
組務活動在年底還有一個大專盃辯論比賽,如果表現好,這可以是明後年規劃中的長期性的活動,也會有經費補助,每年都可以順利辦理。
※謝國城祕書長今年度從北到南,從南到北,非常辛苦。
※黃彥龍財務長在財務把關上非常認真,但是有些理監事保證金尚未繳齊的懇請各位多多配合。
※沈寶仁法制顧問非常優秀,今年度規劃每一季都有活動舉行,讓今年度會章顧問委員會有很好的績效。
※詹振昇副總會長是多年來唯一從東區選出來的副總會長,也是讓本席非常放心的一個副總會長,不僅辦理很多活動,也配合總會亞太大會活動,並將東區會務領導的非常好,非常優秀。
※羅新弘執行長雖然沒有當過會長,不過他把今年度的桃一區帶的非常好。
※陳增炎執行長非常認真,今年輔選來自桃二區的理事候選人都有當選,非常努力。
※中區四位執行長將中區向心力凝聚的很非常好,尤其是黃國清執行長跨區的表現更是優秀。
※蔡榮堂執行長-把優質的南二區帶得更好。
※林書田執行長-可以把三區的凝聚力又重新凝聚起來,重新整頓,非常優秀。
※黃麗芳執行長-在公關、國會拜會活動表現上,處理的非常好。
※賴美媖執行長-非常熱誠,從e化、會擴到公關,唯一剩下光碟未完成,希望她儘速完成。
※今年度本席最遺憾的是聯合報與會員卡,會員卡建議可以持續做下去,因為有會員編號、也可將會員福利公佈網站,大家就有優惠, 尤其會員卡代表對各位是的肯定。
※再次感謝各位今年度的支持,還有兩場的活動要舉辦,希望各位多多配合。
※本席請求各位,明年度在青商會務上還是要不斷的推動,尤其明年度體制改革第一年,本席希望各位可以將自己所了解的分享給明年度的團隊。
※1/8就職典禮,本席希望各位陪我一起上台,也希望各位支持明年度總會長 陳文益。
※曾錦堂執行長-今年跟去年的世界大會他都全程參與,表現的很
好,特別的感謝。
七、來賓致詞
第54屆總會長當選人 陳文益致詞—1、問候今年度總會理事同學們大家好。
2、今天是今年度最後一次理事會,明年一定會盡心盡力為青商付出,明年會一一實現競選白皮書所說的。
3、希望各位明年度繼續支持總會。
4、在此讓我們用掌聲感謝宋總會長這一年來的辛苦帶領。
5、鄭重的邀請1/8下午14:30就職典禮。
晚上18:30潮港城晚宴。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決議: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會務報告:A祕書長 B財務長 C組務 D國際 E區域會務 F其他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因為總會祕書處在總會長特別獎狀的張數有
控管作業,亦根據各分會選舉票數來分發,有不足部份懇請各分會 見諒!
2、感謝大家,祝福大家,歲末年終順利。
*財務長 黃彥龍報告:1、感謝宋總會長的提攜,感謝各位副總會長、執行長的指導,今年度財務結構,經過大家的鞭策並沒有產生赤字。
2、有關婚喪喜慶尚未繳交者,請儘速繳齊。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1、從去年福岡世界大會算起,今年度國際事務團隊出國共計12次,非常感謝各位理事同仁的配合與支持。
2、今年度世界大會雖然在歐洲維也納,但也有將近30人出團。
3、感謝宋總會長的領導,台灣青商很多年都沒有在世界總會得獎,今年得到「最優秀會務成就獎」,在這裡非常感謝各位以及宋總會長給我機會。
4、一屆同學,永遠是同學,我也會秉持今年度國際事務的精神,傳承給明年度國際事務。
5、感謝陳文信執行長與曾錦堂執行長今年度的協助,感謝各位。
*組務理事 黃麗芳報告:1、謝謝大家在組務活動上的配合,讓很多計劃都能執行,希望可以把組務許多想法繼續延續下去。
2、非常謝謝大家對組務團隊的支持,希望明年度會務昌隆。
*副總會長 翁美秋報告:1、今年度北區會務經營非常順利,尤其是講習會活動皆締造空前未有的人數,希望在往後也能夠繼續保持。
2、預祝陳總會長所帶領的團隊會務經營順利創造佳績。
*副總會長 陳文益報告:1、中區既定的行程活動都如期辦理完成。
2、感謝今年度中區六位執行長的付出。
*副總會長 杜國良報告:1、感謝宋總會長對國良的提攜,還有執行長們 對國良的照顧、也感謝大家選舉期間對福祥的支持。
2、明年國良擔任大陸事務委員會主委,也會邀請大家一起前往大陸,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副總會長 詹振昇報告:1、今年度東區的成績是所有會友的努力,也謝謝總會對於東區的肯定與支持。
2、歡迎各位來花蓮,時間允許的話,振昇會盡最熱誠的接待。
3、花崗分會將爭取年會承辦權,希望各位繼續支持東區。
*法制顧問 沈寶仁報告:1、謝謝主席今年度的提攜,讓寶仁可以為各位服務,總共完成九項工作。
2、感謝各位理事同仁的配合,完成今年度會議規範示範光碟。
3、希望未來能夠推動會議規範的認證。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十一至十二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辦法:詳如附件7-1(十一至十二月份財務報表)。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
案由(二):九十四年度財務結算,請通過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十章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
辦法:詳如附件7-2(財務結算表)。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並將結餘款新台幣4,466撥入建館基金。
案由(三):總會理事成員理事會(含預備會議)出席率未達章程規定者,請討論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四條規定辦理。
辦法:詳如附件7-3(自律公約統計表)
決議:通過—由祕書處發文予連續二次及三次未到者:李文成理事、劉榮鋆理事、鍾新堂理事、李文賢理事、游睿明理事、林振山理事,補齊未到理由說明請假事由,並於94年12月31日前送至總會祕書處。未補齊者,將於95年1月7日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提案討論。
案由(四):九十四年度僅繳交本會團體會費及繳費人數未達30人之分會處理辦法,
請討論案。(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1、依據本會施行細則第十章第一一六條規定辦理。
2、僅繳交本會團體會費及繳費人數未達30人之分會如下—
僅繳交團體會費:玉里、珊瑚潭。
未繳交會費:泰山、萬里、大湖、北港、金門、圓山。
決議:通過—1、由總會以雙掛號正式函文如說明所列之各分會,並告知繳齊會費期限為94年12月31日前,否則依據章程規定辦理。
2、繳齊之會費列入本會基金。
案由(五):分會申請復會,請通過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五股、文山、蘇澳港分會申請復會,並已繳清本年度總會會費。
決議:擱置。
案由(六):因應體制改革後,執行長參選人嚴重不足等問題討論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體制改革後,全國執行長名額共46名,實際參選者只有13名,執行長缺額嚴
重。
會章顧問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針對此問題加以討論,提供三套解決方案,供理事會討論後,再委由會章顧問委員會綜合各方意見,擬新辦法如下:
辦法:修改總會章程:
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修正為: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
如有不足額部份,如該縣市應選無執行長當選人者,可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一席具有該職務候選人資格者,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修改總會章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五、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七、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修正為: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五、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並曾任本會委員會主委及副主委者,不受第四項之限制。
六、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決議:1、如辦法所列通過。細則依辦法修正後通過(吉鑫動議)
2、章程送交第五十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施行之。
案由(七):本會章程施行細則修改,請討論案。
(組務理事 賴美媖提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附署)
說明:1、為讓新進會友更了解本會及落實分區舉辦新會友講習會以達成效。
2、本會施行細則第九條不符時宜,特此修正,以合時宜。
3、相關章程施行細則條文—
辦法:增列章程施行細則第四條第六款:
分會之會員亦為本會之會員,其入會資格除下列各款規定外,由各分會自行
訂定。
一、贊成本會宗旨。
二、屢行本會章程規定之義務及決議。
三、年滿十八歲以上四十歲以下之青年。
四、經所屬分會會員一人之推薦,及會齡一年以上會員一人之副署。
五、有正當職業,身心健康,思想純正。
六、經所屬分會報名參加本﹙總﹚會新會員講習會,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 章程施行細則第九條(原文):會員因本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審查過並繳清所欠款項及罰款後,得以恢復會籍。
※ 修改為:會員因本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審查通過並繳清罰款54000元及當年度會費後即恢復會籍。
決議:如辦法所列照案通過。
案由(八):大專盃奧瑞岡辯論比賽活動經費,請討論案。
(組務理事 呂郁斌提案 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附署)
說明:本會秉持青年人代言人,為青年議題及青年相關福利列入憲法,並配合本會相關活動及推廣青商會形象協助政府舉辦憲改相關議題之探討,並以辯論比賽之方式宣導。
辦法:擬從奧瑞岡委員會及年度活動促進委員會項下提撥經費。
決議:如辦法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組務理事 李鎮岳動議)抽出案由(五):分會申請復會,請通過案。
說明:五股、文山、蘇澳港分會申請復會,並已繳清本年度總會會費。
決議:通過如說明所列之分會繳交九十五年度會費後始為正式會員。
十一、自由發言
國際機會理事 曾錦堂發言:謝謝大家對國際事務的支持,希望各位更上一層樓,繼續在國際舞台上發揚光大。
副總會長 呂幸儀發言:跨區輔導是非常辛苦的,也承蒙各位的照顧與支持,先向各位拜早年,祝大家狗年行大運,財源滾滾。
財務長 黃彥龍發言:1、公佈今天自律公約。
2、選務保證金退款明細報告。
理事 吳偉旭發言:誠摯邀請1/8台中豐樂公園就職典禮,務必出席,承辦分會文化城將準備很好的餐點與節目,讓大家不虛此行,希望各位同仁當天盡量捧場,邀請各位感謝各位。
總會長 宋樹人發言:第53屆理事會同仁全勤者,贈送3000元獎牌一面。
理事 羅新弘發言:感謝各位理監事及宋總會長的提攜,明年需要麻煩到各位時,請各位大力支持,也歡迎各位,到中壢時一定致電給我,本人一定馬上為各位服務。
十二、散會—15:25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