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1月16日 14:3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李玉文、詹振昇、翁美秋、呂幸儀、陳文益、吳志峰、許又銘、謝國城、
黃彥龍、沈寶仁、李文成、羅新弘、陳增炎、吳偉旭、黃國清、蔡明諺、蔡榮堂、
林琳森、林書田、賴美媖、呂郁斌、黃麗芳、李鎮岳、陳文信、曾錦堂。
列席:溫智謀、蔣東庭、黃哲明、劉育華、莊建樹、夏振寰、李峻羽、陳勁達。
請假:杜國良、李文賢、戴銘宏、許吉鑫。
缺席:劉榮鋆、鍾新堂、林宏昌、游睿明、林振山。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人數35位 實到人數26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八)、案由(二),原案由(六)改為案由(一)
原案由(四)改為案由(三),其餘依此類推。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1、謝謝各位在今年度對於總會會務的協助與支持。
2、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感謝國際事務的努力。
3、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總會獲得世界總會獎勵,這是我們得最高榮譽。
4、很多總會的活動都希望各位可以親身參與,相信各位的感觸都會有所不同。
5、接下來我們還有許多活動辦理,希望各位同仁共襄盛舉。
七、來賓致詞--李玉文前總會長致詞:1、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台灣代表團表現良好。
2、大家都是為青商來付出,應該要多做些健康的建議
與良性的互動,才能多一點進步。
3、十傑近日召開的記者會,在大陸都有看到,在許多的文宣與媒體上都有出現,我們也同時希望組務與國際事務也都能有這樣的提昇。
4、接下來有關第53與第54屆如何做結合與傳承是非常重要的。
5、非常感謝本屆的理事會,在此表達最高的敬意與感謝,也希望能將這樣的精神傳承給明年度的陳文益總會長團隊。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會務報告:A祕書長 B財務長 C組務 D國際 E區域會務 F其他
*成功分會 夏振寰會長報告:介紹明年度會長—李峻羽會長。
*成功分會2006會長 李峻羽報告:年會籌辦工作報告—
1、代表成功青商所有的會兄、會姐感謝各位在頭城年會上的支持,讓成功分會順利取得明年度年會承辦權。
2、年會籌備工作,現已展開,有關註冊獎勵辦法與時間、地點都有初步結果,等送交理事預備會通過後,再行公佈。
3、希望各位長官不吝指教,給成功分會提攜、指正,也祝福各位從現在開始,大家都很順心,預祝今天理事會圓滿成功。
(宋樹人總會長:明年初成功分會可以派員陪同陳總會長一同前往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多明尼加參加就職典禮盛會,學習其他國家總會辦活動的方式)。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年度工作接近尾聲,很多事情在總會還是陸續推動中,同時也是需要所有理事同仁的配合。
2、感謝今年度所有的總會理事成員,能夠協助總會傳達各項訊息,希望在明年度也能讓會務工作有所延續性,再次提請各位執行長多多協助,在區域上協助所屬各分會傳達總會重要訊息。
3、11/19-20是由博愛分會承辦分會長當選人講習會活動,在地區煩請各區執行長協助提醒一下,現在的分區與往後不同,如果需要溝通,也請各位資深的總會理事會成員多幫忙。
4、青商會員卡已經寄出,尚有分會未繳交資料到總會者,也請各輔導執行長幫忙;今年度組務在吳志峰副總會長的領導下,簽訂許多優惠方案,也期許明年度可以延續這個福利讓會友可以享受。
*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報告:1、感謝大家對於文心分會所承辦活動的支持,講師課程內容非常豐富。
2、12月份將由奧瑞岡委員會辦理全國性比賽,將會把詳情公告總會網站,希望各位協助推廣。
3、近日簡訊系統將重新簽訂新廠商,新的網站會重新連結至總會網站提供各位使用。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1、國際事務感謝維也納世界大會各位參與十天的行程,也非常榮幸得到世界總會最佳會務推動獎,以及莊建樹前副總會長當選世界總會副主席,同時感謝李玉文前總會長可以一起出席盛會支持;未出席者,也都能夠默默支持本活動,在此致上謝意。
2、國際事務接下來還有日本行程、多明尼加行程,
近日已經拜訪過國合會,計劃即將拜訪多明尼加參加該國家總會相關會務活動,希望各位可以共襄盛舉。
3、今年度非常感謝國際事務兩位執行長的支持與協
助。
*副總會長 詹振昇報告:1、上個月十月中旬參加韓國年會,感觸非常深,非常震憾。
2、東區今年度對國際事務非常支持,對組務也非常熱衷。
3、從網路上我們看到國際事務在世界大會的表現,我們應該給予國際事務肯定與支持。
4、邀請各位參加11/27花崗青商的交接典禮。
*理事 李文成報告:今天下午舉辦明年度北區分會長預備會議。
*副總會長 呂幸儀報告:1、目前桃竹苗區明年度還有兩個會長未產生。
2、九月底十月初時,陪同總會長參加日本年會,並且參加日本總會辦理的OB會友畢業典禮活動,OB成員約有1000-2000人左右參加,我認為我們應該多多參考日本總會如何辦理該項活動,這也是對OB的尊重,並且可以在年會中盛大舉辦。
*副總會長 陳文益報告:1、中區在上個月已經辦理完成總會理監事當選人、執行長當選人、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皆圓滿結束。
2、今年度訓練主委允諾將再辦理一場訓練課程,請各位副總會長能夠積極宣導。
3、95年1月8日將在台中市豐樂公園辦理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執行長宣誓就職典禮,在此鄭重邀請各位參加。
*理事 蔡明諺報告:斗南王建成前會長逝世,家境負債,希望當區理監事同仁發揚大愛精神予以協助。
*理事 羅新弘報告:1、上禮拜菁英盃慢速壘球賽。
2、上上禮拜承辦總會LEAD課程。
3、12月26日中壢分會交接典禮,邀請各位參加。
※總會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報告—
1、建議選務部份沒收的保證金,應先入選務委員會扣除支出部份後再由候選人依照比
例均攤。(監事林益煌、陳玉滿)
2、訓練委員會研擬2006年各項活動計劃表所列第13、14項應下放讓分會承辦,訓練
委員會應依據收費嚴控活動品質(講師的素質、授課內容、餐食和住宿品質)。
(監事林益煌、陳玉滿)
3、建請理事會督促頭城分會針對閉幕時任意中斷青商會歌,對青商體制的不尊重,和
年會期間對宋總會長和會執人員不禮貌的行為、肢體動作等儘速提出檢討報告和致
歉。(監事蔡榿宸)
※把監事會的建議事項轉給頭城分會。
4、針對常務級理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但出席率不佳,請秘書處彙整出席狀況表列以
昭公信。(常監黃信豪)
※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制定辦法解決。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長期發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前總會長 李玉文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決議:修正後通過如附件6-1。
案由(二):因應體制改革後,執行長參選人嚴重不足等問題討論案。
(法制顧問沈寶仁提案 秘書長謝國城附署)
說明:體制改革後,全國執行長名額共46名,實際參選者只有13名,執行長缺額嚴重。會章顧問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針對此問題加以討論,提供三套解決方案,供理事會參考定奪。
綜觀問題,主要原因為多數有資格且有意願擔任執行長之會員,不願參選,期待有缺額後被提名,造成缺額嚴重,以致造成參選者及提名者權利義務負擔不公平的現象。
(方案一):
1、若有不足額部份,如該縣市應選無執行長當選人者,可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一席,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2、 增加曾任分會會長及總會主委資格者得直接參選總會理事,以避免執行長人數不足以支撐總會理事之選舉人數。
(方案二):
1、執行長之缺額仍以提名方式補足,但被提名之執行長於當年度無法參選總會理事職務(須任期滿一年)。
2、 增加曾任分會會長及總會主委及副主委資格者得直接參選總會理事,以提升會友參與總會委員會之意願。
(方案三):取消執行長選舉制度,執行長全數改為事後提名。
辦法:(方案一):
修改總會章程:
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
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修正為:
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
如有不足額部份,如該縣市應選無執行長當選人者,可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一席,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章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修正為: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或主委。
(方案二):
修改總會章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五、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七、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修正為: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以參選方式當選者,須任期滿半年。以提名方式當選者,須任期滿一年)
五、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並曾任本會委員會主委及副主委者,不受第四項之限制。
六、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方案三):廢止執行長選舉辦法。
決議:委由會章顧問委員會綜合各方意見,擬定周詳辦法於下次理事會提出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四屆執行長名單,請通過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1、依據章程第七章第三十六條之二規定辦理—
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2、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三條之一
執行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候選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長。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以
上有証明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員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則不受第四項所限制,只需曾任或現任該分會之常務理事、監事者。
八、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3、經第五十四屆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決議通過,建請總會理事會通過。
(詳如附件6-4,第五十四屆執行長名單)。
決議:1、許琪任入會未連續滿四年以上,不予通過。
2、執行長被提名人選應遵守以下期限繳齊應繳費用與資料—
※以下明細應於94年11月19日(六)繳至總會祕書處,
(1)所有人選皆必須補齊會費31人以上。
(2)未曾任會長者,需於今年度(94年度)繳交百人總會會費。
(3)繳齊亞太大會或世界大會團費20,000元、註冊費20,000元整。
※以下明細應於94年12月14日(三)前補齊。
(1)需於今年度(94年度)結業專科講師或PRIME或LEAD課程及執行長當
選人講習會,並繳齊結業證書。
案由(四):本會九至十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6-2。
案由(五):第五十三屆、第五十四屆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決議:修正後通過*時間—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11:00
*地點—總會會議室召開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時間—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19:00
*地點—海霸王餐廳(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11號,02-27477835)召開聯席會。
案由(六):吳忠慶(台南)、陳哲斌(台北)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一條辦理。
決議:通過吳忠慶(台南)、陳哲斌(台北)會友申請參議員。
案由(七):組務第四次、第五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提案 組務理事 賴美媖附署)
決議:通過1、修正第五次會議紀錄—出席名單,公假:沈明達、羅澤遠、沈育德,出席率過半數。
2、其餘照案通過。
3、建議無法如計劃辦理總會相關活動之分會,謹請將理由填寫清楚,並請該區執行長進行輔導。
案由(八):謹請援助斗南分會王建成前會長遺孀,請通過案。
(理事 蔡明諺提案 理事黃國清附署)
說明:1、斗南分會王建成會長於日前發生車禍,驟然離開人世,家中尚有年邁雙親和四歲兒子、三位女兒,最大的孩子就讀國一,僅靠王大嫂(張金蘭)一人獨立支撐,面對接踵而來的生活問題、教育問題無所適從!
2、請喚起青商會友的愛心,人溺己溺,發揮大愛精神,幫助建成遺孀站起來。
辦法:1、捐款帳戶:土庫郵局,局號:030123-8,帳號:022343-3,戶名:張金蘭。
2、本會緊急救助委員會提撥慰問金壹萬元整。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並增列—
1、 於總會網站公佈辦法所列之匯款方式。
2、 總會理事會捐助20000元整。
3、 宋樹人總會長與陳文益總會長當選人各捐助500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李玉文、詹振昇、翁美秋、呂幸儀、陳文益、吳志峰、許又銘、謝國城、
黃彥龍、沈寶仁、李文成、羅新弘、陳增炎、吳偉旭、黃國清、蔡明諺、蔡榮堂、
林琳森、林書田、賴美媖、呂郁斌、黃麗芳、李鎮岳、陳文信、曾錦堂。
列席:溫智謀、蔣東庭、黃哲明、劉育華、莊建樹、夏振寰、李峻羽、陳勁達。
請假:杜國良、李文賢、戴銘宏、許吉鑫。
缺席:劉榮鋆、鍾新堂、林宏昌、游睿明、林振山。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人數35位 實到人數26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八)、案由(二),原案由(六)改為案由(一)
原案由(四)改為案由(三),其餘依此類推。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1、謝謝各位在今年度對於總會會務的協助與支持。
2、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感謝國際事務的努力。
3、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總會獲得世界總會獎勵,這是我們得最高榮譽。
4、很多總會的活動都希望各位可以親身參與,相信各位的感觸都會有所不同。
5、接下來我們還有許多活動辦理,希望各位同仁共襄盛舉。
七、來賓致詞--李玉文前總會長致詞:1、在維也納世界大會期間台灣代表團表現良好。
2、大家都是為青商來付出,應該要多做些健康的建議
與良性的互動,才能多一點進步。
3、十傑近日召開的記者會,在大陸都有看到,在許多的文宣與媒體上都有出現,我們也同時希望組務與國際事務也都能有這樣的提昇。
4、接下來有關第53與第54屆如何做結合與傳承是非常重要的。
5、非常感謝本屆的理事會,在此表達最高的敬意與感謝,也希望能將這樣的精神傳承給明年度的陳文益總會長團隊。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會務報告:A祕書長 B財務長 C組務 D國際 E區域會務 F其他
*成功分會 夏振寰會長報告:介紹明年度會長—李峻羽會長。
*成功分會2006會長 李峻羽報告:年會籌辦工作報告—
1、代表成功青商所有的會兄、會姐感謝各位在頭城年會上的支持,讓成功分會順利取得明年度年會承辦權。
2、年會籌備工作,現已展開,有關註冊獎勵辦法與時間、地點都有初步結果,等送交理事預備會通過後,再行公佈。
3、希望各位長官不吝指教,給成功分會提攜、指正,也祝福各位從現在開始,大家都很順心,預祝今天理事會圓滿成功。
(宋樹人總會長:明年初成功分會可以派員陪同陳總會長一同前往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多明尼加參加就職典禮盛會,學習其他國家總會辦活動的方式)。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年度工作接近尾聲,很多事情在總會還是陸續推動中,同時也是需要所有理事同仁的配合。
2、感謝今年度所有的總會理事成員,能夠協助總會傳達各項訊息,希望在明年度也能讓會務工作有所延續性,再次提請各位執行長多多協助,在區域上協助所屬各分會傳達總會重要訊息。
3、11/19-20是由博愛分會承辦分會長當選人講習會活動,在地區煩請各區執行長協助提醒一下,現在的分區與往後不同,如果需要溝通,也請各位資深的總會理事會成員多幫忙。
4、青商會員卡已經寄出,尚有分會未繳交資料到總會者,也請各輔導執行長幫忙;今年度組務在吳志峰副總會長的領導下,簽訂許多優惠方案,也期許明年度可以延續這個福利讓會友可以享受。
*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報告:1、感謝大家對於文心分會所承辦活動的支持,講師課程內容非常豐富。
2、12月份將由奧瑞岡委員會辦理全國性比賽,將會把詳情公告總會網站,希望各位協助推廣。
3、近日簡訊系統將重新簽訂新廠商,新的網站會重新連結至總會網站提供各位使用。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1、國際事務感謝維也納世界大會各位參與十天的行程,也非常榮幸得到世界總會最佳會務推動獎,以及莊建樹前副總會長當選世界總會副主席,同時感謝李玉文前總會長可以一起出席盛會支持;未出席者,也都能夠默默支持本活動,在此致上謝意。
2、國際事務接下來還有日本行程、多明尼加行程,
近日已經拜訪過國合會,計劃即將拜訪多明尼加參加該國家總會相關會務活動,希望各位可以共襄盛舉。
3、今年度非常感謝國際事務兩位執行長的支持與協
助。
*副總會長 詹振昇報告:1、上個月十月中旬參加韓國年會,感觸非常深,非常震憾。
2、東區今年度對國際事務非常支持,對組務也非常熱衷。
3、從網路上我們看到國際事務在世界大會的表現,我們應該給予國際事務肯定與支持。
4、邀請各位參加11/27花崗青商的交接典禮。
*理事 李文成報告:今天下午舉辦明年度北區分會長預備會議。
*副總會長 呂幸儀報告:1、目前桃竹苗區明年度還有兩個會長未產生。
2、九月底十月初時,陪同總會長參加日本年會,並且參加日本總會辦理的OB會友畢業典禮活動,OB成員約有1000-2000人左右參加,我認為我們應該多多參考日本總會如何辦理該項活動,這也是對OB的尊重,並且可以在年會中盛大舉辦。
*副總會長 陳文益報告:1、中區在上個月已經辦理完成總會理監事當選人、執行長當選人、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皆圓滿結束。
2、今年度訓練主委允諾將再辦理一場訓練課程,請各位副總會長能夠積極宣導。
3、95年1月8日將在台中市豐樂公園辦理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執行長宣誓就職典禮,在此鄭重邀請各位參加。
*理事 蔡明諺報告:斗南王建成前會長逝世,家境負債,希望當區理監事同仁發揚大愛精神予以協助。
*理事 羅新弘報告:1、上禮拜菁英盃慢速壘球賽。
2、上上禮拜承辦總會LEAD課程。
3、12月26日中壢分會交接典禮,邀請各位參加。
※總會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報告—
1、建議選務部份沒收的保證金,應先入選務委員會扣除支出部份後再由候選人依照比
例均攤。(監事林益煌、陳玉滿)
2、訓練委員會研擬2006年各項活動計劃表所列第13、14項應下放讓分會承辦,訓練
委員會應依據收費嚴控活動品質(講師的素質、授課內容、餐食和住宿品質)。
(監事林益煌、陳玉滿)
3、建請理事會督促頭城分會針對閉幕時任意中斷青商會歌,對青商體制的不尊重,和
年會期間對宋總會長和會執人員不禮貌的行為、肢體動作等儘速提出檢討報告和致
歉。(監事蔡榿宸)
※把監事會的建議事項轉給頭城分會。
4、針對常務級理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但出席率不佳,請秘書處彙整出席狀況表列以
昭公信。(常監黃信豪)
※請會章顧問委員會制定辦法解決。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長期發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前總會長 李玉文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決議:修正後通過如附件6-1。
案由(二):因應體制改革後,執行長參選人嚴重不足等問題討論案。
(法制顧問沈寶仁提案 秘書長謝國城附署)
說明:體制改革後,全國執行長名額共46名,實際參選者只有13名,執行長缺額嚴重。會章顧問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針對此問題加以討論,提供三套解決方案,供理事會參考定奪。
綜觀問題,主要原因為多數有資格且有意願擔任執行長之會員,不願參選,期待有缺額後被提名,造成缺額嚴重,以致造成參選者及提名者權利義務負擔不公平的現象。
(方案一):
1、若有不足額部份,如該縣市應選無執行長當選人者,可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一席,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2、 增加曾任分會會長及總會主委資格者得直接參選總會理事,以避免執行長人數不足以支撐總會理事之選舉人數。
(方案二):
1、執行長之缺額仍以提名方式補足,但被提名之執行長於當年度無法參選總會理事職務(須任期滿一年)。
2、 增加曾任分會會長及總會主委及副主委資格者得直接參選總會理事,以提升會友參與總會委員會之意願。
(方案三):取消執行長選舉制度,執行長全數改為事後提名。
辦法:(方案一):
修改總會章程:
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
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修正為:
第三十六條之二: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
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
如有不足額部份,如該縣市應選無執行長當選人者,可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一席,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
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章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修正為: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或主委。
(方案二):
修改總會章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
五、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七、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修正為:
第四十三條: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五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執行長(以參選方式當選者,須任期滿半年。以提名方式當選者,須任期滿一年)
五、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並曾任本會委員會主委及副主委者,不受第四項之限制。
六、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方案三):廢止執行長選舉辦法。
決議:委由會章顧問委員會綜合各方意見,擬定周詳辦法於下次理事會提出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四屆執行長名單,請通過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1、依據章程第七章第三十六條之二規定辦理—
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2、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三條之一
執行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候選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長。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以
上有証明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員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則不受第四項所限制,只需曾任或現任該分會之常務理事、監事者。
八、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3、經第五十四屆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決議通過,建請總會理事會通過。
(詳如附件6-4,第五十四屆執行長名單)。
決議:1、許琪任入會未連續滿四年以上,不予通過。
2、執行長被提名人選應遵守以下期限繳齊應繳費用與資料—
※以下明細應於94年11月19日(六)繳至總會祕書處,
(1)所有人選皆必須補齊會費31人以上。
(2)未曾任會長者,需於今年度(94年度)繳交百人總會會費。
(3)繳齊亞太大會或世界大會團費20,000元、註冊費20,000元整。
※以下明細應於94年12月14日(三)前補齊。
(1)需於今年度(94年度)結業專科講師或PRIME或LEAD課程及執行長當
選人講習會,並繳齊結業證書。
案由(四):本會九至十月份財務報表,請審查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6-2。
案由(五):第五十三屆、第五十四屆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決議:修正後通過*時間—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11:00
*地點—總會會議室召開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時間—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19:00
*地點—海霸王餐廳(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11號,02-27477835)召開聯席會。
案由(六):吳忠慶(台南)、陳哲斌(台北)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一條辦理。
決議:通過吳忠慶(台南)、陳哲斌(台北)會友申請參議員。
案由(七):組務第四次、第五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提案 組務理事 賴美媖附署)
決議:通過1、修正第五次會議紀錄—出席名單,公假:沈明達、羅澤遠、沈育德,出席率過半數。
2、其餘照案通過。
3、建議無法如計劃辦理總會相關活動之分會,謹請將理由填寫清楚,並請該區執行長進行輔導。
案由(八):謹請援助斗南分會王建成前會長遺孀,請通過案。
(理事 蔡明諺提案 理事黃國清附署)
說明:1、斗南分會王建成會長於日前發生車禍,驟然離開人世,家中尚有年邁雙親和四歲兒子、三位女兒,最大的孩子就讀國一,僅靠王大嫂(張金蘭)一人獨立支撐,面對接踵而來的生活問題、教育問題無所適從!
2、請喚起青商會友的愛心,人溺己溺,發揮大愛精神,幫助建成遺孀站起來。
辦法:1、捐款帳戶:土庫郵局,局號:030123-8,帳號:022343-3,戶名:張金蘭。
2、本會緊急救助委員會提撥慰問金壹萬元整。
決議:如辦法所列通過並增列—
1、 於總會網站公佈辦法所列之匯款方式。
2、 總會理事會捐助20000元整。
3、 宋樹人總會長與陳文益總會長當選人各捐助500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