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屆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9月24日 20:00
內容
地點:台中市富王大飯店202會議室(台中市文心路二段636號)
主席:第五十四屆總會長當選人 陳文益
司儀: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
紀錄:總會祕書處
出席:陳文益、宋樹人、程合平、陳玉滿、林益煌、陳柚仁、李鎮岳、郭清寶、許又銘、
吳偉旭、謝國城、王 漢、劉德書、黃崇敬、呂宗文、黃森煌、莊聖武、塗義澤、
沈伯璋。
列席:陳建騏、劉燦樹、蔡世寅、李宗彥、蔡宇鎮、黃秋明、陳芫進、蔡明諺、戴銘宏、
林琳森、杜國良、陳清田、羅平原、孫文衍、楊登富、粘三元。
請假:賴坤傑、方宏豪。
缺席:
內容: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刪除案由(一),修正後通過。
五、介紹來賓:歡迎第41屆陳建騏總會長,第50屆劉燦樹總會長,第51屆蔡世寅總會長,
第53屆宋樹人總會長,總會顧問李宗彥,黃秋明常務監事和監事會成員,前
法制顧問蔡宇鎮,南區副總杜國良,羅平原執行長,陳清田會長,孫文衍會
長,粘三元會長,龍井分會楊登富蒞臨指導。
六、主席致詞:各位前輩、與會佳賓及理監事同仁,大家晚安、大家好。
大家辛苦了,尤其是上了一整天的講習會後,在晚上又能準時召開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文益感到非常的高興,目前召開明年度的各項會議出席率都能達到90%,相信這是各位對青商團隊的重視及對青商的付出。明年是體制改革後的元年,有優秀的各位伙伴一起努力一起打拼,相信一定會展現出亮眼的成績。
七、來賓致詞:
總會長宋樹人: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明年理事團隊所展現的氣勢正是成功的開始!各位在理事會的表現都會列入歷史,因為明年是體制改革後的第一年,相信在文益總會長的帶領下,必能開創青商另一個新境界及美好的未來。今年將至尾聲但在會務上仍有多項拜訪行程和世界大會、兩岸十傑互訪等活動在進行中,也歡迎各位一同參與;今年舉辦的活動像329捐血、母親節-關懷受刑人以及這季將有憲政改革推動的講習會活動,若地方反應良好,各位也覺得不錯是可以長期辦理,延伸下去,讓青商更多元化。感謝建騏、燦樹二位前總會長長期以來對訓練工作的付出,行政院顧問世寅前總會長對青商出錢出力長期奔波,藉由各位的雙手給予感謝的掌聲。
前總會長陳建騏:在與各位前總會長的協商後,藉由今晚的理事會當成上課的教材之一看各位成員如何去發揮。剛看了明年規劃的委員會,衷心建議,假使不是那麼重要的委員會應裁撤,重心應在策略的執行會比較好,與大家共同勉勵。
前總會長劉燦樹:青商有一個很好的傳承就是「會議規範」,讓會議更有效率。建議文益總會長在這部份多用心,建議發言的順序應建立起來,也請法制顧問能維持好議場的發言秩序,青商是合議制,可暢所欲言但應以和諧的方式將會議進行,這是全國的榜樣。
前總會長蔡世寅:會議規範很重要,主席和所有成員對會議的進行程序應該是條理分明的,各位理事們應該在會前去熟讀會議規範,而不是在會議進行中才辯論各項名詞的適用性,主席和法制顧問應針對程序疑義做出明快的裁示,讓會議流暢進行,各位是全國會友的最佳示範單位,大家加油。
常務監事黃秋明:看到各位理事同仁開會如此認真,相信在文益總會長的帶領下會更進步。我們監事會相當尊重理事會,監事會也會做好監督的本份讓會務更完善,預祝今天會議圓滿成功。
前副總會長杜國良:問候大家。
前法制顧問蔡宇鎮:問候各位。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無誤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依據決議執行中
*會務報告:
A祕書長許又銘:1.我們用最快速度將各位理事的名片印好了,請各位理事校對一下,
若各位資料有誤或照片要異動的,請逕向總會祕書處更正。
2.今天開會的桌上名牌,因廠商製作不及有幾位成員的尚未完成,在
此也向各位致歉。
3.請各位副總依照相關辦法將「會務執行人員推薦表」給擔任各項職
務的人員,送至該分會同意後經95年度會長簽章後送回總會存查。
B財務長吳偉旭:1.我們在下次會議會提報最早註冊奬的實施辦法。
2.各委員會的主、副主委都遴選出來了,也請儘速擬定工作計劃及預算。
D國際事務副會長郭清寶:本人於第一次預備會議後發了二封青商訊息報,透過總會網站系 統增員,承蒙各位對國際事務的關懷,推薦許多人才,感謝各位對國際事務的關 愛與鼓勵,但仍有缺額,請大家把握機會。明年最重要的是建構一個容易親近的 國際事務機會平台,讓會友在這個平台上盡情發揮,藉由平台瞭解國際事務、增 進國際友誼、開拓視野。
E區域會務:
東區---陳玉滿副總:1.東區分會會員大會都陸續召開了,明年度最大的任務是協助花
崗分會競取2007年年會,希望各位給東區機會。
2.主、副主委名單本席提供較慢,等一下在提出報告。
3.本人通訊已更換,請祕書處予以更正,再向各位提醒一下,別
再寄到錯誤的地址,否則玉滿將無法收到各位的訊息。11/6本
席在新天地餐廳設便餐,邀請各位,請各位同學務必賞光。
北區---林益煌副總:1.北區各分會的第二次會員大會都陸續開辦,與各分會明年度的
會長都做了初步的意見溝通。
2.組務部份是增員的階段,目前面臨會友的熱忱度降低,因此有
些困難度,這也是我們需要正視的問題。
桃竹苗區---陳柚仁副總:1.桃竹苗區28個分會,明年度會長只剩6個分會未產生,本
席也密切注意中。
2.而本席項下的委員會目前有三位副主委尚未產生,懇請各
位同學推薦適合的人選像金口獎、青商國事論壇委員會。
中區---程合平首席副總:1.今年各分會的會員代表大會陸續召開中,很多分會明年度
的會長產生有困難,需要總會與地方執行長的協助,在執
行長的徵詢提名作業上也遇到很大的現實狀況,今天各位
看到的名單是經過克服很多問題後所提出來的,希望各位
在理想與現實間考量,予以通過名單。
2.組務委員會的主副主委名單也都經過程序報請陳總會長同
意後提出。
南區---李鎮岳副總:在會務上本席抱著學習的心態與各位請益。
1.組務部份,有兩個重大委員會是年度活動促進委員會及關懷兒
童委員會在本人項下輔導,年度活動促進委員會的重點是捐血月活動、關懷兒童委員會是結合國際事務與國外姊妹會共同辦理交流,也祈各位推薦優秀人材到這兩個委員會來學習及付出。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四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總幹事等幹部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首席常務副會長 程合平提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七條:
常務副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若干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總會長同意後送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主任委員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副主委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過分會理、監事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當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關於曾任職務之認定:至選舉(或被提名)當日止已任滿該職或現任該職滿二分之一以上任期而仍在任者。
辦法:如附件(預)2-2(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名單)。
決議:付委各區副總會長於十月底前將各委員會所有成員送交總會祕書處,以利參加2006年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事後再送交第三次預備會議通過名單。
案由(二):第五十四屆副祕書長、副財務長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財務長 吳偉旭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五條、五十六條規定—
財務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財務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財務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業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祕書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祕書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祕書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辦法:如附件(預)2-3(副祕書長、副財務長名單)
決議:修正后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提名行政特別助理、會長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財務長 吳偉旭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
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各四名,經理事會同意
後任命之。
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會長或總會理、監事
之基本會員。
辦法:如附件(預)2-3(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名單)
決議:修正后通過。
案由(四):第五十四屆首席常務副會長、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常務副會長 陳玉滿提案 第五十四屆常務副會長 李鎮岳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九章第一○五條規定辦理—
首席常務副會長、常務副會長得視實際需要聘任二位行政特別助理,其任命資格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以上之基本會友,並需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或理監事當選人講習會並取得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辦法:如附件(預)2-3(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名單)
決議:增列后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法制顧問 謝國城附署)
說明: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1. 2006年元月七日(星期六)
*下午14:00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地點—
2.2006年元月八日(星期日)
*上午09:00 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
*下午14:00 就職典禮/台中市豐樂公園
*下午18:00 晚宴/台中市潮港城餐廳
決議:刪除辦法1.後通過。
案由(六):第五十四屆總會各次定期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法制顧問 謝國城附署)
辦法:
會 議 名 稱 日 期/時 間 地 點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2006年01月07日(星期六)/14:00
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2006年03月22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三次會議 2006年05月17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四次會議 2006年07月19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2006年09月20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決議:如表列通過,第一次會議地點委由祕書處另行通知。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2006年執行長缺額提名,請通過案。(黃森煌動議)
說明:1、依據章程第七章第三十六條之二規定辦理—
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
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
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
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
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2、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三條之一
執行長當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候選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長。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以
上有証明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員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則不受第四項所限制,只需曾任或現任該分會之常務理事、監事者。
八、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辦法:提名名單如下—
台東縣---李建興(台東)。
宜蘭縣---林淑娟(四維)。
基隆市---江佾錩(雨港)。
台北市--陳協志(長春)、陳哲斌(台北)、蔡茂森(中山)、游宗龍(士林)。
台北縣---陳柏銓(林口)。
桃園縣—林文川(大園)、吳添煒(八德)、蘇文吉(平鎮)。
新竹縣—田明港(竹北)、彭燕澄(竹東)。
苗栗縣—林鈺堂(苗栗)。
台中縣—張翔順(梧棲)、朱邑誠(太平)。
彰化縣—廖彬興(二林)、林世傑(彰化)、陳政煌(田中)。
南投縣—黃炯誠(南投)、蕭良奇(南崗)。
雲林縣—藍麗媚(雲林女)、陳威德(虎尾)。
台南市—李文福(台南)、沈育德(安南)。
台南縣—江信賢(永康)。
高雄縣—李全成(大崗山)、程啟龍(路竹)。
決議:照案通過,被提名人應於就職前履行預繳95年亞太、世大註冊費等相關費用。
十一、自由發言:
總會長宋樹人:預備會議是很重要的,每個案由與議題都是尊重各位而研擬的,剛臨
時動議案由一的問題送交53屆或54屆理事會審核都可以的,各位要對自己的
立場承擔責任;目前各位在找主副主委和執行長所面臨的各項問題,這是陣痛
期大家要互相體諒,思考是否可以刪減委員會或是執行長缺額不補等問題,章
程若有不合時宜或是不完善的可以透過各位去修訂它,不應隨便就凍結條款或
是說章程不好或不依法執行,這是不好的示範,試問以後若有疑義時我們要遵
循什麼?請各位慎思!現在理事成員的人數減少了但是會議的時間還是稍嫌冗
長,掌握議事的流暢及時間的把握是很重要的。辛苦各位了!
理事王漢:大家都很認真,提出建議請秘書處於傳送議程時也夾帶附件資料一併送達,
那會更節省開會的時間。
秘書長許又銘:
1. 請各位成員於今天將名片資料校對好,若無異議將請廠商依此版本再次印刷。
2. 希望各位副總督促各委員會主委將工作計劃書儘速擬定送至秘書處,於下次會議討論。
3. 感謝王漢理事的建議,因會議附件資料很多我會請秘書處利用mail方式傳達。
顧問李宗彥:非常高興參加今天的會議;每位理事成員對每項案由與討
主席:第五十四屆總會長當選人 陳文益
司儀: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
紀錄:總會祕書處
出席:陳文益、宋樹人、程合平、陳玉滿、林益煌、陳柚仁、李鎮岳、郭清寶、許又銘、
吳偉旭、謝國城、王 漢、劉德書、黃崇敬、呂宗文、黃森煌、莊聖武、塗義澤、
沈伯璋。
列席:陳建騏、劉燦樹、蔡世寅、李宗彥、蔡宇鎮、黃秋明、陳芫進、蔡明諺、戴銘宏、
林琳森、杜國良、陳清田、羅平原、孫文衍、楊登富、粘三元。
請假:賴坤傑、方宏豪。
缺席:
內容: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刪除案由(一),修正後通過。
五、介紹來賓:歡迎第41屆陳建騏總會長,第50屆劉燦樹總會長,第51屆蔡世寅總會長,
第53屆宋樹人總會長,總會顧問李宗彥,黃秋明常務監事和監事會成員,前
法制顧問蔡宇鎮,南區副總杜國良,羅平原執行長,陳清田會長,孫文衍會
長,粘三元會長,龍井分會楊登富蒞臨指導。
六、主席致詞:各位前輩、與會佳賓及理監事同仁,大家晚安、大家好。
大家辛苦了,尤其是上了一整天的講習會後,在晚上又能準時召開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文益感到非常的高興,目前召開明年度的各項會議出席率都能達到90%,相信這是各位對青商團隊的重視及對青商的付出。明年是體制改革後的元年,有優秀的各位伙伴一起努力一起打拼,相信一定會展現出亮眼的成績。
七、來賓致詞:
總會長宋樹人: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明年理事團隊所展現的氣勢正是成功的開始!各位在理事會的表現都會列入歷史,因為明年是體制改革後的第一年,相信在文益總會長的帶領下,必能開創青商另一個新境界及美好的未來。今年將至尾聲但在會務上仍有多項拜訪行程和世界大會、兩岸十傑互訪等活動在進行中,也歡迎各位一同參與;今年舉辦的活動像329捐血、母親節-關懷受刑人以及這季將有憲政改革推動的講習會活動,若地方反應良好,各位也覺得不錯是可以長期辦理,延伸下去,讓青商更多元化。感謝建騏、燦樹二位前總會長長期以來對訓練工作的付出,行政院顧問世寅前總會長對青商出錢出力長期奔波,藉由各位的雙手給予感謝的掌聲。
前總會長陳建騏:在與各位前總會長的協商後,藉由今晚的理事會當成上課的教材之一看各位成員如何去發揮。剛看了明年規劃的委員會,衷心建議,假使不是那麼重要的委員會應裁撤,重心應在策略的執行會比較好,與大家共同勉勵。
前總會長劉燦樹:青商有一個很好的傳承就是「會議規範」,讓會議更有效率。建議文益總會長在這部份多用心,建議發言的順序應建立起來,也請法制顧問能維持好議場的發言秩序,青商是合議制,可暢所欲言但應以和諧的方式將會議進行,這是全國的榜樣。
前總會長蔡世寅:會議規範很重要,主席和所有成員對會議的進行程序應該是條理分明的,各位理事們應該在會前去熟讀會議規範,而不是在會議進行中才辯論各項名詞的適用性,主席和法制顧問應針對程序疑義做出明快的裁示,讓會議流暢進行,各位是全國會友的最佳示範單位,大家加油。
常務監事黃秋明:看到各位理事同仁開會如此認真,相信在文益總會長的帶領下會更進步。我們監事會相當尊重理事會,監事會也會做好監督的本份讓會務更完善,預祝今天會議圓滿成功。
前副總會長杜國良:問候大家。
前法制顧問蔡宇鎮:問候各位。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無誤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依據決議執行中
*會務報告:
A祕書長許又銘:1.我們用最快速度將各位理事的名片印好了,請各位理事校對一下,
若各位資料有誤或照片要異動的,請逕向總會祕書處更正。
2.今天開會的桌上名牌,因廠商製作不及有幾位成員的尚未完成,在
此也向各位致歉。
3.請各位副總依照相關辦法將「會務執行人員推薦表」給擔任各項職
務的人員,送至該分會同意後經95年度會長簽章後送回總會存查。
B財務長吳偉旭:1.我們在下次會議會提報最早註冊奬的實施辦法。
2.各委員會的主、副主委都遴選出來了,也請儘速擬定工作計劃及預算。
D國際事務副會長郭清寶:本人於第一次預備會議後發了二封青商訊息報,透過總會網站系 統增員,承蒙各位對國際事務的關懷,推薦許多人才,感謝各位對國際事務的關 愛與鼓勵,但仍有缺額,請大家把握機會。明年最重要的是建構一個容易親近的 國際事務機會平台,讓會友在這個平台上盡情發揮,藉由平台瞭解國際事務、增 進國際友誼、開拓視野。
E區域會務:
東區---陳玉滿副總:1.東區分會會員大會都陸續召開了,明年度最大的任務是協助花
崗分會競取2007年年會,希望各位給東區機會。
2.主、副主委名單本席提供較慢,等一下在提出報告。
3.本人通訊已更換,請祕書處予以更正,再向各位提醒一下,別
再寄到錯誤的地址,否則玉滿將無法收到各位的訊息。11/6本
席在新天地餐廳設便餐,邀請各位,請各位同學務必賞光。
北區---林益煌副總:1.北區各分會的第二次會員大會都陸續開辦,與各分會明年度的
會長都做了初步的意見溝通。
2.組務部份是增員的階段,目前面臨會友的熱忱度降低,因此有
些困難度,這也是我們需要正視的問題。
桃竹苗區---陳柚仁副總:1.桃竹苗區28個分會,明年度會長只剩6個分會未產生,本
席也密切注意中。
2.而本席項下的委員會目前有三位副主委尚未產生,懇請各
位同學推薦適合的人選像金口獎、青商國事論壇委員會。
中區---程合平首席副總:1.今年各分會的會員代表大會陸續召開中,很多分會明年度
的會長產生有困難,需要總會與地方執行長的協助,在執
行長的徵詢提名作業上也遇到很大的現實狀況,今天各位
看到的名單是經過克服很多問題後所提出來的,希望各位
在理想與現實間考量,予以通過名單。
2.組務委員會的主副主委名單也都經過程序報請陳總會長同
意後提出。
南區---李鎮岳副總:在會務上本席抱著學習的心態與各位請益。
1.組務部份,有兩個重大委員會是年度活動促進委員會及關懷兒
童委員會在本人項下輔導,年度活動促進委員會的重點是捐血月活動、關懷兒童委員會是結合國際事務與國外姊妹會共同辦理交流,也祈各位推薦優秀人材到這兩個委員會來學習及付出。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四屆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總幹事等幹部聘任,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首席常務副會長 程合平提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七條:
常務副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若干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總會長同意後送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主任委員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副主委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過分會理、監事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當年度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關於曾任職務之認定:至選舉(或被提名)當日止已任滿該職或現任該職滿二分之一以上任期而仍在任者。
辦法:如附件(預)2-2(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名單)。
決議:付委各區副總會長於十月底前將各委員會所有成員送交總會祕書處,以利參加2006年會務執行人員講習會,事後再送交第三次預備會議通過名單。
案由(二):第五十四屆副祕書長、副財務長人選,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財務長 吳偉旭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五十五條、五十六條規定—
財務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財務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財務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業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祕書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五名副祕書長,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之。
副祕書長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或總會主委之基本會員及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並獲頒結業證書者,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辦法:如附件(預)2-3(副祕書長、副財務長名單)
決議:修正后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提名行政特別助理、會長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財務長 吳偉旭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六條規定—
會長得自基本會員中提名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各四名,經理事會同意
後任命之。
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之任命資格:必須曾任分會會長或總會理、監事
之基本會員。
辦法:如附件(預)2-3(行政特別助理及會長特別助理名單)
決議:修正后通過。
案由(四):第五十四屆首席常務副會長、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常務副會長 陳玉滿提案 第五十四屆常務副會長 李鎮岳附署)
說明: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九章第一○五條規定辦理—
首席常務副會長、常務副會長得視實際需要聘任二位行政特別助理,其任命資格須曾任分會常務理、監事以上之基本會友,並需參加本會舉辦之次年度會務人員講習會或理監事當選人講習會並取得結業證書者,且必須檢附所屬分會次年度會長當選人簽署之同意書。
辦法:如附件(預)2-3(常務副會長之行政特別助理名單)
決議:增列后通過。
案由(五):第五十四屆總會長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時間、地點,請通過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法制顧問 謝國城附署)
說明:依據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1. 2006年元月七日(星期六)
*下午14:00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地點—
2.2006年元月八日(星期日)
*上午09:00 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
*下午14:00 就職典禮/台中市豐樂公園
*下午18:00 晚宴/台中市潮港城餐廳
決議:刪除辦法1.後通過。
案由(六):第五十四屆總會各次定期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第五十四屆祕書長 許又銘提案 第五十四屆法制顧問 謝國城附署)
辦法:
會 議 名 稱 日 期/時 間 地 點
理事會第一次會議 2006年01月07日(星期六)/14:00
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2006年03月22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三次會議 2006年05月17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四次會議 2006年07月19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2006年09月20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六次會議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理事會第七次會議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14:30 總會會議室
決議:如表列通過,第一次會議地點委由祕書處另行通知。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2006年執行長缺額提名,請通過案。(黃森煌動議)
說明:1、依據章程第七章第三十六條之二規定辦理—
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
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
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
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
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2、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四十三條之一
執行長當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候選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長。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以
上有証明者。
六、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員人數三十一人以上。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則不受第四項所限制,只需曾任或現任該分會之常務理事、監事者。
八、曾參加本會專科講師研習營或世界總會PRIME結業者。或世界總會LEAD課程結業者。
辦法:提名名單如下—
台東縣---李建興(台東)。
宜蘭縣---林淑娟(四維)。
基隆市---江佾錩(雨港)。
台北市--陳協志(長春)、陳哲斌(台北)、蔡茂森(中山)、游宗龍(士林)。
台北縣---陳柏銓(林口)。
桃園縣—林文川(大園)、吳添煒(八德)、蘇文吉(平鎮)。
新竹縣—田明港(竹北)、彭燕澄(竹東)。
苗栗縣—林鈺堂(苗栗)。
台中縣—張翔順(梧棲)、朱邑誠(太平)。
彰化縣—廖彬興(二林)、林世傑(彰化)、陳政煌(田中)。
南投縣—黃炯誠(南投)、蕭良奇(南崗)。
雲林縣—藍麗媚(雲林女)、陳威德(虎尾)。
台南市—李文福(台南)、沈育德(安南)。
台南縣—江信賢(永康)。
高雄縣—李全成(大崗山)、程啟龍(路竹)。
決議:照案通過,被提名人應於就職前履行預繳95年亞太、世大註冊費等相關費用。
十一、自由發言:
總會長宋樹人:預備會議是很重要的,每個案由與議題都是尊重各位而研擬的,剛臨
時動議案由一的問題送交53屆或54屆理事會審核都可以的,各位要對自己的
立場承擔責任;目前各位在找主副主委和執行長所面臨的各項問題,這是陣痛
期大家要互相體諒,思考是否可以刪減委員會或是執行長缺額不補等問題,章
程若有不合時宜或是不完善的可以透過各位去修訂它,不應隨便就凍結條款或
是說章程不好或不依法執行,這是不好的示範,試問以後若有疑義時我們要遵
循什麼?請各位慎思!現在理事成員的人數減少了但是會議的時間還是稍嫌冗
長,掌握議事的流暢及時間的把握是很重要的。辛苦各位了!
理事王漢:大家都很認真,提出建議請秘書處於傳送議程時也夾帶附件資料一併送達,
那會更節省開會的時間。
秘書長許又銘:
1. 請各位成員於今天將名片資料校對好,若無異議將請廠商依此版本再次印刷。
2. 希望各位副總督促各委員會主委將工作計劃書儘速擬定送至秘書處,於下次會議討論。
3. 感謝王漢理事的建議,因會議附件資料很多我會請秘書處利用mail方式傳達。
顧問李宗彥:非常高興參加今天的會議;每位理事成員對每項案由與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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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