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度青商大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1年1月31日 15:45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主任委員 王齡嬌
司儀:副總幹事 蔣東庭
紀錄:總會祕書 盧春鳳
出席:王齡嬌、賴國文、黃西田、蔣東庭、林詩常、陳聰明、徐木連、粘勝傑、陳慧文
列席:鄭煒煌、孫易新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29 位,實到 9 位。未達法定開會人數,以談話會形式進行之。
出席:王齡嬌、賴國文、黃西田、蔣東庭、林詩常、陳聰明、徐木連、粘勝傑、陳慧文
列席:鄭煒煌、孫易新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一)
五、介紹來賓: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來賓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九十年度青商大學委員會第一次預備談話會決議,請追認案。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說明附件通過
案由(二):本委員會運作方式,請討論案。(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總幹事黃西田副署)
說明:1.本委員會下設社區領袖大學組、大學籌設組、建教學分組,各組工作目標及運
作方式各有不同,委員會召開以工作報告及共同性問題為討論主軸,較符實際
意義。
2.各組依工作目標自訂工作進度、組織系統、職掌分配,擇期召開分組會議,會
議紀錄由秘書處彙整。
辦法:1.各組依工作計劃推行需要,自行擇期召開分組會議,由各組總幹事召集之。
2.全體委員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3.分組會議決議事項紀錄,經主委核閱後,需報請理事會討論者,依規定提送理事會
決議。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三):“社區領袖大學”推廣輔導委員區域分配,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總幹事林明源副署)
說明:1.“社區領袖大學”終身學習活動,旨在青商深入社區,讓民眾更瞭解青商、肯
定青商、參與青商,加入青商運動行列。
2.本活動推廣宣導、輔導並重,期望全國各分會皆能申辦,且持續申辦,並列為
跨年度的工作計劃。
辦法:1.各分會承辦“社區領袖大學”意願調查表如附件(二)
2.請依結果分配輔導委員
決議:如說明辦法附件(二)討論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製作青商社區領袖大學活動DM,請討論案。
說明:為有效全面推廣青商社區領袖大學,需製作宣傳DM,以廣招分會實施辦
理。
決議:委由社區領袖大學組總幹事及副總幹事研擬規劃並執行。
案由(二):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委由主委確定後,再另行發文通知。
十一、自由發言:略
十二、散會 校對:總會秘書處
主席:主任委員 王齡嬌
司儀:副總幹事 蔣東庭
紀錄:總會祕書 盧春鳳
出席:王齡嬌、賴國文、黃西田、蔣東庭、林詩常、陳聰明、徐木連、粘勝傑、陳慧文
列席:鄭煒煌、孫易新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29 位,實到 9 位。未達法定開會人數,以談話會形式進行之。
出席:王齡嬌、賴國文、黃西田、蔣東庭、林詩常、陳聰明、徐木連、粘勝傑、陳慧文
列席:鄭煒煌、孫易新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一)
五、介紹來賓: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來賓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九十年度青商大學委員會第一次預備談話會決議,請追認案。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說明附件通過
案由(二):本委員會運作方式,請討論案。(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總幹事黃西田副署)
說明:1.本委員會下設社區領袖大學組、大學籌設組、建教學分組,各組工作目標及運
作方式各有不同,委員會召開以工作報告及共同性問題為討論主軸,較符實際
意義。
2.各組依工作目標自訂工作進度、組織系統、職掌分配,擇期召開分組會議,會
議紀錄由秘書處彙整。
辦法:1.各組依工作計劃推行需要,自行擇期召開分組會議,由各組總幹事召集之。
2.全體委員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3.分組會議決議事項紀錄,經主委核閱後,需報請理事會討論者,依規定提送理事會
決議。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三):“社區領袖大學”推廣輔導委員區域分配,請討論案。
(總幹事陳國榮提案 總幹事林明源副署)
說明:1.“社區領袖大學”終身學習活動,旨在青商深入社區,讓民眾更瞭解青商、肯
定青商、參與青商,加入青商運動行列。
2.本活動推廣宣導、輔導並重,期望全國各分會皆能申辦,且持續申辦,並列為
跨年度的工作計劃。
辦法:1.各分會承辦“社區領袖大學”意願調查表如附件(二)
2.請依結果分配輔導委員
決議:如說明辦法附件(二)討論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製作青商社區領袖大學活動DM,請討論案。
說明:為有效全面推廣青商社區領袖大學,需製作宣傳DM,以廣招分會實施辦
理。
決議:委由社區領袖大學組總幹事及副總幹事研擬規劃並執行。
案由(二):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議:委由主委確定後,再另行發文通知。
十一、自由發言:略
十二、散會 校對:總會秘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