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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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6月14日 12:3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詹振昇、翁美秋、陳文益、杜國良、許又銘、謝國城、黃彥龍、沈寶仁。
列席:李玉文、劉錦村、劉育華、謝金釵、詹欽憲、李文賢、楊天錫、林連生、劉永明。
請假:呂幸儀、吳志峰。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人數11位,實到人數 9 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希望各分會在遇到會務上的問題時,請先透過輔導執行長與輔導副總會長之
後,再送到總會處理,才是最正確的方式;也請各位常務理事成員協助總會
宣導此正確程序。
七、來賓致詞—李玉文前總會長:1、對於2005會務成績,表達誠摯的肯定,尤其今年澳門
亞太大會在宋樹人總會長與許又銘副總會長的領導之
下,也創下超過400位的註冊人數。
2、去年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一個案由:每分會最少註冊亞太
大會一名,在未來皆會不斷持續下去,這是一個良好的
基礎。
3、八月份會員代表大會之後,新的領導人產生,但是希望
2005年團隊也能夠繼續堅持,寫下2005年的歷史,把
2005年發輝到極致。
4、感謝青商會的栽培,玉文能夠擔任國代,有前總會長以
及許多年輕的會友都有當選,這都要感謝宋樹人總會長
的努力,也希望大家持續下去,共同打造青商最好的境
界。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會務報告:A祕書長 B財務長 C組務 D國際事務 E區域會務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會員卡-已致電各分會通知聯繫,回覆狀況不
踴躍,希望各區域將此項業務列入會務推廣的項目之一,協助推動;截止時間為六月底。
2、各區域大會希望總會提供資料者,希望儘早告
知本會。
3、頭城年會-希望大家多多配合,稍後會由楊天
錫主委報告。
4、年會選務與整個日程表時間緊湊,所有相關作
業與文件資料總會已進行提前作業。
※財務長 黃彥龍報告:1、這幾天的豪大雨,南區目前未有青商會友傳出災情。
2、繳交總會會費之分會數目前為159個分會。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感謝常務理事對於澳門亞太大會支
持,本活動也順利完成,而亞太大會只是國際活動的開始,緊接著還有多明尼加拜訪、頭城年會外賓來訪拜訪、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年會拜訪、十月份維也納世界大會,也希望各位常務理事繼續給予支持。
※會務常務副會長 詹振昇報告:1、東區今年度突破以往參加澳門亞太大
會人數,也向縣政府報告本次活動成果,對於亞太大會有許多正面的推廣作用。
2、7/17東區大會,有花蓮縣豐年季,屆時會邀請全國首席、總會理監事。
※會務常務副會長 翁美秋報告:1、會務運作順利。
2、選務的問題,今天會提出。
※會務常務副會長 陳文益報告:1、中一、中二、中三、中四、聯合月例會已圓滿結束。
2、7/10中區大會在鹿港,邀請全國一起參加。
3、中區參加亞太大會人數踴躍,台灣之夜中霧峰青商的表現,非常優秀,希望可以給予鼓勵。
※會務常務副會長 杜國良報告:7/24南區大會邀請各位共同參加。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針對選務委員會相關事宜,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決議:擱置。
案由(二):第五十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日程表,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1、依據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第五十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由頭城國際青年商會承辦。
3、時間:九十四年八月十二、十三、十四日(星期五、六、日)。
4、地點:頭城鎮立體育館等。
決議:修正後通過(如附件)。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各分會未繳交總會會費,請討論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規定—
第二章
第九條:‧‧‧申請恢復會籍之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應將前項之書面
報告送交本會會員擴展委員會(或所屬分會會員擴展委員會),由
該委員會提請理事會(或所屬分會理事會)審查。審查通過並繳
清所欠款項及罰款後,得以恢復會籍。
第十章
第一一七條: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應繳納各項之會費,以上一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所報送之人數為基準,應於三月底以前至少向本會繳納半數以上,其餘未繳部分應於五月底以前繳清。
新分會於會員代表大會以後成立者,該年度個人會員之常年會費僅需繳納半數,其應繳本會各項會費應於正式成立前繳清。
基本會員入會後其當年度應繳各項會費,應於入會後十五日內繳清。但於會員代表大會以後入會者,該年度之常年會費 比照前項僅需繳納半數。
前項繳納限以即期支票或現金繳納,未如期繳者,視為自動喪失團體會籍。(未繳交總會會費分會明細詳如附件)
決議:為方便選務工作推動,本會繳交會費日期延至6月20日(星期一),逾期未繳者,則無投票權。
十、臨時動議
抽出動議案由(一):針對選務委員會相關事宜,請討論案。(會務常務副會長 翁美秋提案)
說明:依據劉錦村前副總會長所提出之陳文益副總會長去年出席率之疑義,
選務委員會總幹事 劉永明說明—根據查證,去年在理事會第七次會
議結束、公文發出之後,陳文益副總會長即致電總會祕書處要求修
正,唯因未有下次會議的修正程序,且十二月份之祕書處文書作業已
移交下一年度,導致是次會議紀錄未能即時修正,這是去年祕書處的
殊失。
決議:通過—
1、 執行長選舉仍以區域來執行選舉方式。
2、 選舉事務應加強候選人對於政見的提出。
3、 未避免往後的紛爭,建議在候選人個人資料表上之「總會」出席率部份可以刪除或建議修改章程。
4、 分會長在會務上有任何問題,請先提送會務執行長及所屬副總會長,再送交總會,勿直接發文至總會或全國各分會。
十一、自由發言
※總會長 宋樹人發言:1、任何一個青商會務的推動,大家都要共同負責。
2、青商會務每個環節皆環環相扣,有重大事情當然會必須由總會長來處理,但是在針對選務或理事會或其他相關委員會問題,則應在會員代表大會中進行裁決,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
3、很遺憾今天三重分會會長未列席本會議,但是還是請輔導該區的執行長可以前往關心一下。
※李玉文前總會長發言:1、依據選務委員會公告的候選人登紀時間,若提送資料超
過公告時間,必定刷掉其候選資格,惟在青商會選務系
統中,缺件者可以補件,這是已執行快20年以上的作業
方式。
2、建議主席,下次理事會時,要求三重跟士林的會長列席,
檢討針對相關進行說明以及流程問題。
※烏日分會 詹欽憲前會長發言:1、以現任分會會長委託而出席者,只要在出席人未
有意見及主席的邀請之下,即可以發言。
2、列席人打斷其他的發言,應不是青商會友應有的
表現。
3、許多特友會友都還有繳交總會會費,只要在主席
認可之下皆可發言,若因為特友會友的身份而來
質疑該會友的發言權,對於特友會是一個很大的
傷害。
4、以前會長的身份來說,各分會的前會長皆是永
久會員,年輕一輩應該要多一份遵重。
5、總會應加強在這方面的訓練,多一份遵重,許多
前會長或特友會成員也會多付出一份心力。
※會務常務副會長 杜國良發言:1、南區大豪雨,林琳森理事已有報告至總會,目前沒有災情。
2、在此為上次選務委員會失控言語,對翁副總會道
歉。
3、青商會是合議制,並不是一個人說不就可以否決議案,關於某區復會傳言,流傳因為杜國良副總會長反對以致於無法復會,在此呼籲,也做一次澄清。
※祕書長 謝國城發言:1、上次監事會提出,在下次監事會7/25在花蓮召開,請各位常務理事列席。
2、小本通訊錄的寄發是依據各分會所繳交會費之投票人數寄
發有些分會收到不夠,希望各區多多體諒。
※法制顧問 沈寶仁發言:1、會章顧問委員會舉辦【青商最佳示範會議獎】,已經製作精美宣傳DM,請理事同仁協助宣導,於六月三十日前申請報名參加,得獎者將由總會長於年會公開頒獎表揚。
2、7/20上午九時整,將在總會進行會議規範教學光碟的拍攝作業,歡迎理事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十二、散會—15:34 校對:總會祕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