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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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7月20日 14:3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李玉文、詹振昇、翁美秋、呂幸儀、陳文益、杜國良、許又銘、謝國城、黃彥龍、沈寶仁、劉榮鋆、鍾新堂、林宏昌、李文賢、羅新弘、陳增炎、吳偉旭、
戴銘宏、許吉鑫、黃國清、蔡明諺、蔡榮堂、林琳森、林書田、賴美媖、呂郁斌、
黃麗芳、李鎮岳、陳文信。
遲到:吳志峰

列席:王有得、葉芳伶、程合平、劉錦村、黃信豪、陳江榮、鄭煒煌、劉永明、陳哲斌、賴坤傑、陳勁達、陳柏銓、薛夙雅、魏廷勳、楊子平。
請假:李文成(病假)、游睿明、林振山、曾錦堂。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35 位 實到 31 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增列案由(十五)、(十六),抽掉案由(十二)
其餘修正後通過。
五、介紹來賓
六、主席致詞- 1、很高興看到各位這麼努力的支持總會。
2、感謝各位今天提早到總會協助拍攝會議規範光碟,也隆重邀請楊三峰前總會長擔任主席,非常感謝他的協助。
3、感謝各位在今年總會會務的協助,剩下頭城年會與維也納世界大會也希望各位繼續支持。
4、在329捐血活動、5月份母親節關懷受刑人活動也非常感謝各位的協助,在此也嘉許組務的努力。
5、國泰人壽辦理兒童畫畫比賽,也希望總會能協助共同辦理。
6、台中國際兒童動畫節活動-由終身學習基金會主辦,也希望總會協助合辦,在此也感謝吳偉旭執行長對這個活動的協助。
7、墾丁國際歌謠節活動,主辦單位也提供500張入場券,希望總會協助合辦,懇請各位多多支持。
8、總統府有邀請本會參加民間修憲團體,本席有聲明立場,不問政治,當然我有看到婦女團體、原住民團體、勞工團體他們的福利、他們的優待都要入憲,但是我沒有看到青年的福利來真的入憲,這就是本席去參加的目的,我們只是希望把青年的福利、青年應該有的尊重與權限都列入我們的憲法。
9、颱風剛過,本席也表達關心;詹振昇副總會長亦然決然將東區大會延期,這是正確的,也跟花東地區的會友問候,如果有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請告訴我們;另外南部地區淹大水,也非常高興南區的同仁都有出席今天的會議,也很感激各位為了青商會犧牲奉獻、排除萬難。
10、年會將近,選舉也接近了,選舉是一時的,如何結交一個好朋友那才是永遠
的,本席最希望大家可以和協,共同把青商會的活動辦好,共同把青商人交成好朋友,加入青商就是學習跟交朋友,希望各位多多努力為青商,各位執行長、各位副總你們辛苦了,後面還有四個多月,希望各位可以持續下去共同來努力,讓青商會更好,讓台灣青商真的動起來,。
七、來賓致詞-李玉文前總會長:1、今年的團隊非常強,首先我們給自己鼓勵打氣。
2、青商的遊戲規則是難能可貴的,能更在此遊戲規則中成長是非常重要的。
3、青商會在每個活動中的每個職務裡都扮演不同的角色,我們應該持續思考如何讓更多的會友來參與青商會的活動。
4、今年的世界大會在維也納,宋總會長即將要帶領大家上台接受表揚,也可預期我們今年可以組織更多會友參與這項盛會。
5、再次為各位的努力與付出表達敬意。
黃信豪常務監事:1、今年度組務舉辦大型活動,在在都顯示出宋總會長與組務在推動會務上非常努力。
2、希望青商會能夠不斷給分會與會友好的形象,重視青商
倫理,也讓所有會友引以為戒,這不但可以突顯出青商
會與其他社團的差異性,這也是身為青年社團所有理監
事同仁都應有的職責。
劉錦村前副總會長:1、針對選務不公事件,我認為既然有爭議,請把選務
總會長候選人資格全部攤開給所有理監事來看,我只
是希望要把所有最正確的訊息表達出來。
2、很多人說候選人的刑事紀錄有問題,為什麼不拿出
來給所有理監事看,如果大家都看過以後沒有問題,
我相信我沒有意見,所有人也不敢再有意見,為什麼
要把這個事情拖到會員大會呢?如果所有理監事說
我們都看過了,絕對沒有問題,我相信沒有分會長會
出來吵。
3、財務報表應附上存摺正本來審查較正確。

八、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決議:修正後通過。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會務報告:A祕書長 B財務長 C組務 D國際事務 E區域會務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頭城年會特刊之會務報告書,儘速給予祕書處彙整。
2、青商會員卡—已請祕書每個分會電話通知,希望
各位理事同仁在會務宣導上協助。
3、台灣衫活動—希望推廣在公務人員、青年朋友帶動會議場合、工作場合穿著輕便,在8月7日有一個觀摩會,在公務人員發展中心舉辦,希望身為青年代言人,有興趣的會友可以參與。
財務長 黃彥龍報告:1、感謝各位協助收取會費,6/20已經截止,若各分會還有新會友,還是希望可以註冊總會,因為這有牽涉到保險的部份。
2、今年有前十大分會獎勵,也是以6/20公佈名單為主。
3、選務委員會選舉人名單製作,也是以6/20為基
準,我了解各分區執行長、副總會長都有壓力,
也希望各位體諒。
組務理事 黃麗芳報告:1、聯合報在6/22有刊登介紹青商會的廣告。
2、女青商聯誼會在頭城年會有舉辦講座,懇請各位理監事協助宣導在8/14早上,邀請桃園女前會長陳麗玲主講。
3、因颱風而造成災害的話,懇請各位理事成員回報到總會來彙整。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1、感謝各位理監事同仁支持,本次亞太大會圓滿成功,中壢與博愛也順利競取成功,宋總會長特別頒發總會長特別獎,感謝各位。
2、今天早上也順利將世界大會出團作業招標完成;這次世界大會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在兩位總會長的努力下,台灣可以上台接受表揚。
3、頭城年會期間,我們國際事務有邀請韓國、日本、馬來西亞的貴賓蒞臨,也希望各位理事同仁繼續支持IA。
4、年會過後,我們也即將準備赴日本年會
、韓國年會、馬來西亞年會及多明尼加,還有很多工作要進行,希望各位同仁支持我們。
會務常務副會長 詹振昇報告:1、東區大會順延到7/23,對當天7/17到達現場的同仁表達歉意,也邀請所有理監事同仁共同來參加7/23東區大會。
2、也感謝常務監事與宋總會長特意將監事會移至東區召開。
會務常務副會長 呂幸儀報告:1、謝謝各位在亞太大會協助中壢競取成功。
2、7/16感謝各位百忙之中參加桃竹苗區大會,活動也圓滿落幕。
3、湖口分會已辦理完成會員大會,明年度會長已產生。
會務常務副會長 翁美秋報告:1、7/3北區大會感謝各位的參與。
2、8/27會議規範由力行分會承辦。
3、頭城年會,有舉辦很多活動,請各位理監事同仁邀請轄區會友參加,也希望各位攜家帶眷共同參與。
4、李文成執行長今天請病假。
5、期待大家一起努力,讓青商會更好
會務常務副會長 陳文益報告:1、感謝各位理監事在7/10中區大會的指導。
2、7/13中區與中華民國傳愛發展協會辦
理講座,希望各位能夠協助宣導這個
課程。
會務常務副會長 杜國良報告:1、7/24南區大會,府城分會作業上有疏忽,未寄邀請卡給各位,在此致歉,再次誠摯的邀請各位7/24來參加南區大會,下午13:30是開幕式,15:40是會員大會。
2、感謝各位對南區豪雨的關心。
3、成功分會拜託大家在年會時支持他們。
4、懇請支持陳福祥總會長候選人。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五十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請追認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暑)
說明:第五十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已於94/6/14下午12:30假總會會議室舉辦
完峻。
決議:通過。
案由(二):總會監事會對理事會建議事項,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辦法:依據總會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說明:1、建請總會支持並協助台北分會競取2008年世界大會。(程合平監事)
答覆:全力支持並提送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之。
2、為讓選務更加完善,建請長期發展委員會和會章委員會針對選務執行現況
提出修正方案,例如執行長參選人嚴重不足,為鼓勵並健全體制,是否應
將執行長部份參選資格條件放寬?要任執行長後才能選理事或監事於長期
發展的角度來看是否會產生供需不足?斷層現象?等..體制改革發現問題
應立即提出修正以符合現況,是否於本年度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或於第54
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修正、執行之。(林益煌監事、程合平監事)
答覆:因實施初期,不免有所缺失,提請會章顧問委員會與長期發展委員會依據相關問題研議改善方案。
3、為彰顯監事會功能並強化和理事會互動,建請應列席之常務級長官準時出
席監事會議,為所任職務負責;北區翁美秋副總會長連續三次都未出席監
事會,強烈要求請依據章程尊重監事會。(黃信豪常監、鄭正郁監事)
答覆:於每次會議通知時行文並電話聯繫應列席人員出席。
4、(a)對訓練委員會所辦理的課程—5場Lead和種子訓練班成效頗佳,應予以高度肯定。
(b)國際事務在亞太大會創下近年來註冊人數和參與最龐大的代表團,這
樣的成績是值得肯定的。
(c)在亞太時看到JCI最新的推動的課程ACHIEVE希望訓練委員會能儘
速引進,主要內容是針對分會經營、NGO屬性的經營方式,對弱質分
會能有更好的輔導方案。(陳福祥監事)
答覆:感謝肯定;有關訓練部份送請訓練委員會辦理之。
5、有些分會對今年總會的選務事項有誤解或不同意見,而自行發文給全國會
友的舉動,請理事會邀請這些分會會長來參加理事會彼此溝通並規範該行
為。(程合平監事)
答覆:已邀請分會會長至本會94年6月14日召開之常務理事會第二會議溝通說明。
決議:如說明遵照辦理。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訓練委員會組織簡則修正,請通過案。
(會務常務副會長 詹振昇提案 組務理事 賴美媖附署)
辦法:依據訓練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4-1。
案由(四):未依規定繳交總會會費之各分會處理辦法,請討論案。
(財務長 黃彥龍提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附署)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規定—
第二章
第九條:‧‧‧申請恢復會籍之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應將前項之書面
報告送交本會會員擴展委員會(或所屬分會會員擴展委員會),由
該委員會提請理事會(或所屬分會理事會)審查。審查通過並繳
清所欠款項及罰款後,得以恢復會籍。
第十章
第一一七條: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應繳納各項之會費,以上一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所報送之人數為基準,應於三月底以前至少向本會繳納半數以上,其餘未繳部分應於五月底以前繳清。
新分會於會員代表大會以後成立者,該年度個人會員之常年會費僅需繳納半數,其應繳本會各項會費應於正式成立前繳清。
基本會員入會後其當年度應繳各項會費,應於入會後十五日內
繳清。但於會員代表大會以後入會者,該年度之常年會費 比
照前項僅需繳納半數。
前項繳納限以即期支票或現金繳納,未如期繳者,視為自動喪
失團體會籍。
辦法:依據總會章程規定實施復會、停會、停權、休會等相關辦法。
決議:如辦法所列照案通過。
案由(五):2005年維也納世界大會出團辦法,請討論案。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提案 國際理事 曾錦堂附署)
說明:2005年維也納世界大會擬於10月22日-10月30日舉行。
決議:通過詳如附件4-2。
案由(六):本會第五十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請討論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本會第五十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將於8月12-14日(星期五~日)假頭城
舉行。
辦法: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內容─
(案由):博愛國際青年商會代表總會競取2006年亞太高爾夫球錦標賽承辦權,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案由):台北國際青年商會代表總會競取2008年世界大會承辦權,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章程爭取籌辦亞洲及世界大會簡則相關規定辦理。
(案由):總會一至六月份財務結算表,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章程第四章第22條第四款辦理。
(辦法):如附件一(一至六月份財務結算表)。
(案由):2006年第五十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承辦分會,請表決案。
(理事會提案)
(說明):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發文有意競取2006年年會之分會於五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填具申請書連同保證金伍萬元整,向總會登記。
2、於五月十八日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查資格並送交第五十三屆
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辦法):如附件二(第五十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承辦權申請書)。
決議:擱置。
案由(七):趙福芬(山城)會友申請參議員,請審查案。
(法制顧問 沈寶仁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依據本會施行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三條辦理。
決議:通過趙福芬(山城)申請參議員。
案由(八):九十四年度選務委員會第三、第四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前總會長 李玉文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本會選務委員會第三、四次會議已於94/5/31、7/8假總會會議室舉辦完峻。
決議:1、委員會之決議事項應由委員會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2、依照選罷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條 關於選舉事務之疑問及糾紛,由選委會裁決之。
案由(九):九十四年度組務第三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吳志峰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本會組務會議已於94/6/7假雲林舉辦完峻。
決議:通過。
案由(十):捐血活動財務收支明細表,請審查案。
(組務理事 李鎮岳提案 組務常務副會長 吳志峰附署)
決議:照案通過,結餘款撥入其他收入。
案由(十一):九十四年度長期發展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前總會長 李玉文提案 祕書長 謝國城附署)
說明:本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已於94/6/14、94/7/8假總會會議室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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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