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國際青年商會第二十五屆九十四年度第六次理事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5年6月7日 18: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朱會長邑誠
司儀:余國際主委佳鴻
紀錄:王秘書長繹棠
出席:朱邑誠、包煌杰、周昌正、吳俊義、王繹棠、陳哲琳、鄧滄淵、蘇耿祺、張志帆、買基福、何裕誌
列席:余睿明、李維翰、陳金龍、劉昭文、李永富、余聰言、余佳鴻、賴進雄、張世勳、房冬生、洪啟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主席宣佈開會
二、 朗誦青商信條
三、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 宣讀上次會議、執行情行決議案
五、 主席致詞
六、 特友會主席致詞
七、 來賓致詞
八、 報告事項1.秘書長2.財務長3.委員會4.監事會
九、 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九十四年度五月份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陳財務長哲琳
說明:如附件一 附署人:王秘書長繹棠
請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四年度五月份月例會暨母親節活動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買理事基福
說明:如附件二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請決議:結餘2540元撥入其他收入,照案通過。
案由三:獎勵本會優秀小青商請討論案。 提案人:王秘書長繹棠
說明:為鼓勵本會小青商在校表現優異,特設獎勵辦法。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辦法:(一)對象:凡本會會友(含特友會友)之子女,均可提出申請。
(二)獎勵標準及辦法:
以九十三年度在校成績(上或下學期)為評核標準。
1. 大學(含專科):學科成績85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2. 高 中 ( 職 ):學科成績90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3. 國 中:學科成績90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4. 國 小:凡班級前三名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凡符合上述成績標準之小青商均可提出申請,並請檢具學校成績單
或獎狀以利評核。。
(三)經費:由訓練基金提撥三萬元正。
(四)申請截止日期為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五)凡符合獎勵標準者,將安排予週年慶典上接受表揚。
請決議:獎品以500元等值為原則。初審人員為會長、秘書長、財務長及法制顧問,
初審合格名單送七月份理事會進行複審,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約聘人員勞、健保補助方式及勞退新制討論案。 提案人:陳財務長哲琳
說明:1.依勞委會87年公告,人民團體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本會 附署人:王秘書長繹棠
可自行斟酌參考,採用相當或優於勞基法之工作條件。
2.依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一次預備會決議,本會應提供勞、健保補助
本會聘任祕書小姐。
3.因應勞退新制,本會雖不適用勞基法,但若在財務預算考量許可下,
可考慮提撥。
辦法:1.參照台中縣推銷員職業工會辦法,投保薪資19,200,補助勞保費660,
健保費525,月會費150,補助入會費1,000及每月1,335與祕書小姐,
自行選擇投保單位加保。
2.自民國 94 年 07 月 01 日勞退新制實施,若依勞基法方式提撥6%,
本年度7~12月,經費需18,000*6%*6=6,480,在覓得相對財源後,
再提案實施。
請決議:付委陳財務長哲琳協調辦理。
案由五:本會參加會議規範講習會時間、地點、註冊費及召集人請討論案。 提案人:王秘書長繹棠
說明:2005年會議規範講習會,由沙鹿分會承辦。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辦法:1.時間:2005年6月18日(六)AM9:00
2.地點:台中縣立港區議藝術中心國際會議廳
3.註冊費3000元(不限人數)
4.由訓練基金提撥1500元,會長贊助1500元
5.召集人由陳財務長哲琳
請決議:修正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主席:朱會長邑誠
司儀:余國際主委佳鴻
紀錄:王秘書長繹棠
出席:朱邑誠、包煌杰、周昌正、吳俊義、王繹棠、陳哲琳、鄧滄淵、蘇耿祺、張志帆、買基福、何裕誌
列席:余睿明、李維翰、陳金龍、劉昭文、李永富、余聰言、余佳鴻、賴進雄、張世勳、房冬生、洪啟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主席宣佈開會
二、 朗誦青商信條
三、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 宣讀上次會議、執行情行決議案
五、 主席致詞
六、 特友會主席致詞
七、 來賓致詞
八、 報告事項1.秘書長2.財務長3.委員會4.監事會
九、 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九十四年度五月份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陳財務長哲琳
說明:如附件一 附署人:王秘書長繹棠
請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四年度五月份月例會暨母親節活動財務收支報表請通過案。 提案人:買理事基福
說明:如附件二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請決議:結餘2540元撥入其他收入,照案通過。
案由三:獎勵本會優秀小青商請討論案。 提案人:王秘書長繹棠
說明:為鼓勵本會小青商在校表現優異,特設獎勵辦法。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辦法:(一)對象:凡本會會友(含特友會友)之子女,均可提出申請。
(二)獎勵標準及辦法:
以九十三年度在校成績(上或下學期)為評核標準。
1. 大學(含專科):學科成績85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2. 高 中 ( 職 ):學科成績90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3. 國 中:學科成績90分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4. 國 小:凡班級前三名及操行甲等以上者。
獎品及獎狀一只。
凡符合上述成績標準之小青商均可提出申請,並請檢具學校成績單
或獎狀以利評核。。
(三)經費:由訓練基金提撥三萬元正。
(四)申請截止日期為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五)凡符合獎勵標準者,將安排予週年慶典上接受表揚。
請決議:獎品以500元等值為原則。初審人員為會長、秘書長、財務長及法制顧問,
初審合格名單送七月份理事會進行複審,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約聘人員勞、健保補助方式及勞退新制討論案。 提案人:陳財務長哲琳
說明:1.依勞委會87年公告,人民團體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本會 附署人:王秘書長繹棠
可自行斟酌參考,採用相當或優於勞基法之工作條件。
2.依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一次預備會決議,本會應提供勞、健保補助
本會聘任祕書小姐。
3.因應勞退新制,本會雖不適用勞基法,但若在財務預算考量許可下,
可考慮提撥。
辦法:1.參照台中縣推銷員職業工會辦法,投保薪資19,200,補助勞保費660,
健保費525,月會費150,補助入會費1,000及每月1,335與祕書小姐,
自行選擇投保單位加保。
2.自民國 94 年 07 月 01 日勞退新制實施,若依勞基法方式提撥6%,
本年度7~12月,經費需18,000*6%*6=6,480,在覓得相對財源後,
再提案實施。
請決議:付委陳財務長哲琳協調辦理。
案由五:本會參加會議規範講習會時間、地點、註冊費及召集人請討論案。 提案人:王秘書長繹棠
說明:2005年會議規範講習會,由沙鹿分會承辦。 附署人:陳財務長哲琳
辦法:1.時間:2005年6月18日(六)AM9:00
2.地點:台中縣立港區議藝術中心國際會議廳
3.註冊費3000元(不限人數)
4.由訓練基金提撥1500元,會長贊助1500元
5.召集人由陳財務長哲琳
請決議:修正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