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度鹿港、板橋第一次聯合理事會議
會議日期
2005年4月16日 17: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粘三元
司儀:許樹枝
紀錄:鄭慧如
出席:粘三元、許政憲、粘寶郎、林志忠、許樹枝、施建嘉、蔣國鏘、李茗瑋、蔡錦堂、劉文斌
蔣聖德、林基盛、仇家忠、張堯程、曾翊鳳、周政旻、黃玉玲
列席:粘勝傑、姚忠義、陳俊延、許延婷、簡燈酉
請假:楊振裕、徐明珠、張俊雄、李孟展、杜 凡
缺席:
內容:
鹿港
國際青年商會九十四年度聯合理事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板橋
時間:九十四年四月十六日【星期六】下午五點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粘三元 司儀:許樹枝 紀錄:鄭慧如
出席:粘三元、許政憲、粘寶郎、林志忠、許樹枝、施建嘉、蔣國鏘、李茗瑋、蔡錦堂、劉文斌
蔣聖德、林基盛、仇家忠、張堯程、曾翊鳳、周政旻、黃玉玲
請假:楊振裕、徐明珠、張俊雄、李孟展、杜 凡
列席:粘勝傑、姚忠義、陳俊延、許延婷、簡燈酉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人數 22 人 實到人數 1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聘請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聘請蔣國鏘法制顧問為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 略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通過
七、主席致詞 略
八、兄弟會會長致詞 略
九、兩分會會長介紹與會人員 略
十、兩分會會務報告 略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 鹿港、板橋聯合月例會時間、地點確定案「板橋分會理事會提案」
決議 委由板橋分會兄弟主委全權辦理,時間暫定94年7月30日~7月31日
案由二 鹿港、板橋聯合月例會紀念品贈送討論案「板橋分會理事會提案」
決議 二分會各出資3萬元共計6萬元,授權板橋分會辦理,贈送對象以註冊為主
案由三 鹿港、板橋九十四年度第二次聯合理事會時間、地點討論案「理事楊振裕提案、 副長林志忠副署」
決議 1.時間:94年10月15日(六)下午4:00
2.地點:板橋分會會館
案由四 鹿港、板橋會務人員特訓營是否續辦討論案「秘書長許樹枝提案、財務長施建
嘉副署」
決議 擱置
十二、臨時動議 無
十三、自由發言 略
十四、散會
主席:粘三元
司儀:許樹枝
紀錄:鄭慧如
出席:粘三元、許政憲、粘寶郎、林志忠、許樹枝、施建嘉、蔣國鏘、李茗瑋、蔡錦堂、劉文斌
蔣聖德、林基盛、仇家忠、張堯程、曾翊鳳、周政旻、黃玉玲
列席:粘勝傑、姚忠義、陳俊延、許延婷、簡燈酉
請假:楊振裕、徐明珠、張俊雄、李孟展、杜 凡
缺席:
內容:
鹿港
國際青年商會九十四年度聯合理事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板橋
時間:九十四年四月十六日【星期六】下午五點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粘三元 司儀:許樹枝 紀錄:鄭慧如
出席:粘三元、許政憲、粘寶郎、林志忠、許樹枝、施建嘉、蔣國鏘、李茗瑋、蔡錦堂、劉文斌
蔣聖德、林基盛、仇家忠、張堯程、曾翊鳳、周政旻、黃玉玲
請假:楊振裕、徐明珠、張俊雄、李孟展、杜 凡
列席:粘勝傑、姚忠義、陳俊延、許延婷、簡燈酉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人數 22 人 實到人數 1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聘請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聘請蔣國鏘法制顧問為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報告 略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通過
七、主席致詞 略
八、兄弟會會長致詞 略
九、兩分會會長介紹與會人員 略
十、兩分會會務報告 略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 鹿港、板橋聯合月例會時間、地點確定案「板橋分會理事會提案」
決議 委由板橋分會兄弟主委全權辦理,時間暫定94年7月30日~7月31日
案由二 鹿港、板橋聯合月例會紀念品贈送討論案「板橋分會理事會提案」
決議 二分會各出資3萬元共計6萬元,授權板橋分會辦理,贈送對象以註冊為主
案由三 鹿港、板橋九十四年度第二次聯合理事會時間、地點討論案「理事楊振裕提案、 副長林志忠副署」
決議 1.時間:94年10月15日(六)下午4:00
2.地點:板橋分會會館
案由四 鹿港、板橋會務人員特訓營是否續辦討論案「秘書長許樹枝提案、財務長施建
嘉副署」
決議 擱置
十二、臨時動議 無
十三、自由發言 略
十四、散會
發佈單位
鹿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