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特友會第一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月2日 10:00
內容
地點:老朋友啤酒館 (頭份鎮中央路490號,電話:037-596758)
主席:總會主席 曾明鏡
司儀:祕 書 長 廖基彰
紀錄:桃竹苗區主席 章文政
出席:曾明鏡、朱賦恩、辜正雄、林煥錦、章文政、陳添德、劉冠宥、廖基彰、簡志達、
謝秋瑛、李聰明、劉貴德、陳萬全、賴淙湖、柯榮聰。
列席:劉達耀、鄭煒煌、黃進發、劉建國、江再禮、陳聯津、賴柏丞、李永豐、陳仁壽、
陳進財、林政豐、邱水文。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預備會議紀錄追認通過,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健全組織正常運作。
辦 法: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已休(停)會之失聯特友會會友、會費繳納相關辦法,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青商會組織、尋回失聯特友會友。
辦 法:(1)依青商會章程。(2)納入全國特友會名單。(3)由執行區主席。
決 議:依青商會章程、由執行區主席協調。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配合組織簡則修正、訂定之。
辦 法:辜正雄、曾明鏡、朱賦恩、張家彰、張光甫、黃進發、劉建國、黃俊雄、
徐鳳庭等九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選務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落實全國特友會九十五年度正常運作與互動。
辦 法:朱賦恩、曾明鏡、辜正雄、黃進發、劉建國、黃俊雄、徐鳳庭等七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獎勵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審核年度各項活動績效、予以獎勵。
辦 法:朱賦恩、曾明鏡、林煥錦、高啟鐘、廖基彰、簡志達、高勝海、謝秋瑛、
章文政、陳萬全、毛進明等十一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全國特友會組織,運作與協調。
辦 法:由中區,承辦第二次全國特友會委員會議。
決 議:授權陳中區主席萬全、於四月份召開。
十、臨時動議
案由(六):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執委會成員應盡權利義務,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全國特友會功能與運作。
辦 法:每位自律金六千元。
決 議:九十四年二月廿八日前繳交至簡財務長志達以便彙整。
十一、自由發言:無
十二、散會--(餐敘)
主席:總會主席 曾明鏡
司儀:祕 書 長 廖基彰
紀錄:桃竹苗區主席 章文政
出席:曾明鏡、朱賦恩、辜正雄、林煥錦、章文政、陳添德、劉冠宥、廖基彰、簡志達、
謝秋瑛、李聰明、劉貴德、陳萬全、賴淙湖、柯榮聰。
列席:劉達耀、鄭煒煌、黃進發、劉建國、江再禮、陳聯津、賴柏丞、李永豐、陳仁壽、
陳進財、林政豐、邱水文。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預備會議紀錄追認通過,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健全組織正常運作。
辦 法: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二):已休(停)會之失聯特友會會友、會費繳納相關辦法,請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青商會組織、尋回失聯特友會友。
辦 法:(1)依青商會章程。(2)納入全國特友會名單。(3)由執行區主席。
決 議:依青商會章程、由執行區主席協調。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配合組織簡則修正、訂定之。
辦 法:辜正雄、曾明鏡、朱賦恩、張家彰、張光甫、黃進發、劉建國、黃俊雄、
徐鳳庭等九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選務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落實全國特友會九十五年度正常運作與互動。
辦 法:朱賦恩、曾明鏡、辜正雄、黃進發、劉建國、黃俊雄、徐鳳庭等七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獎勵委員聘任,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審核年度各項活動績效、予以獎勵。
辦 法:朱賦恩、曾明鏡、林煥錦、高啟鐘、廖基彰、簡志達、高勝海、謝秋瑛、
章文政、陳萬全、毛進明等十一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全國特友會組織,運作與協調。
辦 法:由中區,承辦第二次全國特友會委員會議。
決 議:授權陳中區主席萬全、於四月份召開。
十、臨時動議
案由(六):九十四年度全國特友會執委會成員應盡權利義務,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 明:為健全全國特友會功能與運作。
辦 法:每位自律金六千元。
決 議:九十四年二月廿八日前繳交至簡財務長志達以便彙整。
十一、自由發言:無
十二、散會--(餐敘)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