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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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月2日 09:00
內容
地點:新竹清華大學風雲樓
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司儀:祕書長 謝國城
紀錄:總會祕書處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
出席:宋樹人、李玉文、詹振昇、翁美秋、呂幸儀、陳文益、杜國良、吳志峰、許又銘、謝國城、黃彥龍、沈寶仁、李文賢、劉榮鋆、鍾新堂、林宏昌、李文賢、羅新弘、
陳增炎、吳偉旭、戴銘宏、許吉鑫、黃國清、蔡明諺、蔡榮堂、林琳森、林書田、
游睿明、賴美媖、呂郁斌、黃麗芳、李鎮岳、陳文信、曾錦堂、黃信豪、林益煌、陳德鴻、簡梓倡、陳玉滿、程合平、許煌能、陳福祥、蔡世志、塗義澤、黃信東、林連生、薛夙雅、賴坤傑、曾家柔、蔡茂森、沈祺等、游宗龍、施麗珍、陳叡彬、
黃薏庭、陳協志、湯建中、李文期、陳義德、林旺玉(于自潔代理)、陳美嶧、
陳杰裕、王嶔峰、王漢、陳柏銓、沈素秋、羅振銘、吳鴻祥、朱家霖、莊聖德、陳仁郁、鄭美嬌、劉建宏、李明弘、謝金钗、林淳嗣、許仁富、王信福、蘇文吉、饒震南、賴世峰、張家瑛、劉德書、彭燕澄、蕭振明、楊玉華、李肇文、邱乾斌、江瑞濱、溫修順、張怡君、方宏豪、周育葦、尤肇泗、沈伯璋、曾國銘、傅顏齡、王瑞璋、陳盈達、林漢城、賴憲銘、許清海、紀柏舟、梁賢斌、朱邑誠、黃美惠、黃俊傑、李炳昭、林世傑、廖彬興、楊參能、粘三元、陳光祥、蘇俊誠、張進豐、簡淑如、蕭良奇、黃崇敬、陳應秋、廖宏誠、王清山、彭俊盛、黃信豪、鄭東明、曾文嘉、廖文春、陳世賢、林世德、夏振寰、楊雅信、石安輝、柯宗宏、吳進文、蕭美麗、黃淑貞、陳文彬、龔雄偉、馬采鈴、蘇照福、陳寬明、張瑞仁、林煒雄、王俊傑、忽德興、施明信、邱金龍、程啟龍、林棱傑、林頌智、陳昭慶、陳昇財、黃信勳、潘錦龍。

列席:劉耀仁、紀政宏、許世傑、郭盈斌、李俊賢、劉成國、陳敬發、吳俊賢、李傳彬、呂宗文、湯舫瑜、蔡孟哲、陳聯津、張銨芸、李全成、張文模、李明志、張建隆、鄭煒煌、邱水文、孫文衍、梁志賢、陳鴻文、吳政峰、李宏文、沈明蔚、翁啟南、
顏志憲、熊守霖、鍾明憲、李惠容、李俊熙、王俊雄、賴師斌、劉永明、陳政忠、范榮達、沈育德、趙政鈿、張春泳、范耀仁、王健武、林文銘、李展文、李振瑜、羅平原、林祺發、陳孝丞、林信宏、莊富宏、簡桂棠、范綱宏、陳月琴、林淑如、
任芳君、翁瑀、張詩婷、陳美仁、余陞華、覃重榮、葉芳伶、葉奇杰、黃秋明、陳哲斌、許玉青、盧宥妘、Mr. Santiago Guillermo(多明尼加總會長)、Miss Maria Luz Vargas(多明尼加前總會長)。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總數 228 位 實到 153 位 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我們深信:
篤信真理,可使人類的生命具有意義和目的;
人類的親愛精神,沒有疆域的限制;
經濟上的公平,應由自由的人,通過自由企業的途徑獲得之;
健全的組織,應建立在法制的精神上;
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
服務人群,是人生最崇高的工作。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通過
五、主席致詞—1、訓練創造夢想,行動成就青商,台灣青商動起來。
2、感謝各位在這個寒冷的天氣來參加我們第五十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
3、給與會成員掌聲,為大家打氣加油。
4、今天有很多議程,下午有就職典禮、還有晚宴,大家辛苦一點,把今天的案由順利的通過,接著參加就職典禮還有晚宴,然後平平安安的回家。
六、來賓致詞-前總會長 李玉文致詞:1、非常高興來參加今年第一次的會員代表大會。
2、相信今年度在宋樹人總會長的領導之下,已經寫下了歷史。
3、昨天理事會議非常成功,同時也接待了國外的貴賓。
4、今年度宋總會長也具體的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
進來,讓多明尼加坐了許多個小時的旅程請過來台灣參與我們的總會長就職典禮,非常難能可貴,在宋總的領導之下,有非常多創新的概念,對於青商是非常正面的,也盼望所有的首席代表都能支持第五十三屆的總會團隊,也要感謝去年對於總會相關的協助與努力,讓我們一起努力,讓青商更加成長,讓青商更加茁壯。
七、報告第五十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詳如附件,參照頁碼45~56)。
八、報告事項—*組務副會長 吳志峰報告:1、台灣青商如何動起來。
2、三二九青年日,希望大家共襄盛舉,展現青商實力。
3、發行青商會員卡,備有多項優惠專案。
4、配合區域聯合辦理環保活動。
5、中華電信MVPN方案,請傳真到總會祕書處申請。
*國際事務副會長 許又銘報告:1、國際機會組增列三個委員會,馬來西亞友好會、國際友誼發展姐妹會、國際活動競取委員會。
2、澳門亞太大會預計在五月二十四日舉行,請多多支持。
*祕書長 謝國城報告:1、名片格式 可以由網路下載。
2、理監事通訊錄資料,請儘速送交總會祕書處。
3、往後有很多機會需要各位首席代表配合,有賴各位的協助。
4、在行政作業上,當選證書及資料上有缺失及遺漏
者,後續會儘速補發。
*財務長 黃彥龍報告:1、今年度繳費辦法已登載在會務報告書裡,請各位參閱。
2、今年延用會員保險制度,請各位多多配合提送名單至總會祕書處。
*法制顧問 沈寶仁報告:1、有關會章問題,可以透過專屬信箱詢問。
2、昨天已經開會會章顧問委員會會前會。
3、會議規範第二十五條:「聲明發言性質」,可以縮短開會時間。
4、總會很重視會籍管理,每個會友除了跟分會登記外,個人的商業資料也請自行上網登錄。
5、今年度理監事通訊錄,會附上光碟。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九十三年度財務結算,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辦法:詳如附件,參照頁碼58(財務收支結算表)。
決議:修正後如附件所列通過。
案由(二):第五十三屆各委員會工作計劃,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第五十二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詳如附件。參照頁碼59~70(各委員會工作計劃)。
決議:通過。
案由(三):第五十三屆財務總預算表,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依據第五十二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詳如附件,參照頁碼37。
決議:通過。

※追認案由(一),決議:通過。

案由(四):第五十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時間、地點、註冊收費標準辦法,請通過案。
(理事會提案)
辦法:1、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1(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註冊收費標準辦法)。
2、時間:九十四年八月十二、十三、十四日(星期五、六、日)
3、地點:頭城鎮立體育館、運動公園。
決議:通過—1、四月三十日前,小青商註冊費改為六百元整,三歲以下免註冊費。
2、時間、地點辦法所列。
案由(五):總會章程修改,請討論案。(理事會提案)
辦法:

章 程 原條文 修正文
第四章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之組成人員(以下簡稱代表)為:一、本會理、監事。二、本會所屬各分會代表由各分會理事會就基本會員中遴選之。代表人數依據各該分會基本會員人數按以下規定分配之。分會基本會員滿三十人者十名,每增加基本會員五人增選代表一人。不足五人者,以五人計算,並得選出候補代表十名。 會員代表大會之組成人員(以下簡稱代表)為:一、 本會理、監事。二、本會執行長。三、本會所屬各分會代表由各分會理事會就基本會員中遴選之。代表人數依據各該分會基本會員人數按以下規定分配之。分會基本會員滿三十人者十名,每增加基本會員五人增選代表一人。不足五人者,以五人計算,並得選出候補代表十名。
第四章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於選舉會務執行人員時每位代表均有一投票權,但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行始。會員代表大會對議案之發言、動議、提案、表決︰等之權力由各分會之首席代表(即該分會會長)行之。(如未能出席時以書面授權該分會常務理、監事代表行之。)各分會及總會理、監事均有一表決權。 會員代表大會於選舉會務執行人員時每位代表均有一投票權,但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行始。會員代表大會對議案之發言、動議、提案、表決︰等之權力由各分會之首席代表(即該分會會長)行之。(如未能出席時以書面授權該分會常務理、監事代表行之。)各分會及總會理、監事、執行長均有一表決權。
第七章第三十六條之二 無 地區執行長之應選名額應以各直轄市、省轄縣、省轄市內分會數額為計算單位,以五個分會應選一名,如有不足五個分會者仍應選一名。每逾五個分會得增選一名,如有不足額部份,由副總會長當選人提名經總會長當選人同意送交理事會通過。前項執行長應選名額於每年度選舉委員會組成後依法公告之。

決議:通過。

案由(六):「財團法人台灣青年基金會」章程及相關事項,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 1、依據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召集人:第五十二屆總會長 李玉文。
3、總幹事: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
辦法:1、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2(基金會章程)。
2、捐獻基金來源(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4,候選人承諾書)。
*總會長候選人二十萬元。
*副總會長及其他常務級理監事(含三長)十萬元。
*總會理監事候選人五萬元。
*執行長候選人二萬元。
*分會長當選人五千元。
*總會顧問十萬元。
*會務、組務、公關、國際顧問五萬元。
*總會長顧問一萬元。
*行政特助、總會長特別助理一萬元。
*全國年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亞太大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世界大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決議:擱置。
案由(七):本會與多明尼加青商總會締盟國家姐妹會,請討論案。(理事會提案)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本會辦公室軟、硬體設備更新經費,請通過案。(理事會提案)
說明:1、電腦軟、硬體設備更新。
2、警民連線系統建立。
3、本會辦公室外牆招牌更新。
4、本會辦公室電源線系統更新。
5、本會辦公室OA設備更新。
6、本會辦公室傳真機更新。
辦法:擬由本會基金提撥40萬元為經費。
決議:通過本會會館管理基金提撥辦公室軟硬體設備更新費用。
案由(九):第五十三屆監事提名人選,請通過案。
(祕書長 謝國城提案 財務長 黃彥龍附署)
說明:依據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辦法:擬提名監事人員—1、陳智寬(花蓮),入會日期:82.10。
2、林益煌(基隆),入會日期:84.3.16。
3、陳玉滿(台中女),入會日期83.3.4。
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5~77(個人青商經歷)。
決議:通過。
十、臨時動議
抽出動議案由(六):(前總會長 李玉文動議)「財團法人台灣青年基金會」章程及相關事項,請通過案。
說明: 1、依據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召集人:第五十二屆總會長 李玉文。
3、總幹事:第五十二屆祕書長 劉永明。
辦法:1、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2(基金會章程)。
2、捐獻基金來源(詳如附件,參照頁碼74,候選人承諾書)。
*總會長候選人二十萬元。
*副總會長及其他常務級理監事(含三長)十萬元。
*總會理監事候選人五萬元。
*執行長候選人二萬元。
*分會長當選人五千元。
*總會顧問十萬元。
*會務、組務、公關、國際顧問五萬元。
*總會長顧問一萬元。
*行政特助、總會長特別助理一萬元。
*全國年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亞太大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世界大會結餘款十分之一。
決議:延期討論。
案由(二):(板橋分會 莊聖德會長動議)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資料準備時間、送交首席代表處之方式,請討論案。
辦法:會員代表大會資料應於開會前一個星期必須以電子信件送至各位首席代表手上。
決議:如辦法所列照案通過。
十一、自由發言—總會長 宋樹人:聯合報的環保活動,今天與聯合報合作部份有簽約儀式
,由各縣市承辦。
十二、散會--14:46                        

校對:總會秘書處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