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彰化縣二林分會94年度第一次理事預備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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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彰化縣二林分會94年度第一次理事預備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4年10月12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長廖彬興
司儀:林世杰
紀錄:侯順吉
出席:廖彬興、許敏雄、陳世軒、洪宗熠、侯順吉、卓宜賢、袁震權、林世杰、顏旭頡
   林文正

列席:陳芫進、吳宗坤、李明峰、洪士恭、郭文和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13人,實到 10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郎誦青商信條
四、聘請本次法制顧問:前會長陳芫進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六、主席致詞
七、會長致詞
八、報告事項:1.秘書處 2.財務處 3.各委員會 4.會友報告
九、討論提案

(一)案由:擬定94年度各工作委員會討論案 (林世杰提案,袁震權副署)
   說明:一、1.社區發展委員會 2.公關宣傳委員會 3.青商兄弟委員會
       4.友誼之手委員會 5.國際事務委員會 6.行業聯誼委員會 
        7.三十週年特刊編輯委員會
決議:增列後通過。

(二)案由:擬定94年度組織系統表討論案(謝宜賀提案,卓宜賢副署)
   說明:一、如附件(一)      
   決議:增列後通過

(三)案由:擬定94年度理事會、月例會時間、地點討論案(顏旭頡提案,卓宜賢副署)
   說明:一、理事會時間定於每月7號下午8時於本會會館召開,如有變動另行
        發文通知
二、月例會時間、地點由當月份月例會主席決定之
   決議:通過。

(四)案由:93.94.年度會長及會務執行人員交接典禮時間、地點討論案
      (侯順吉提案,陳世軒副署)
   說明:一、時間:93年12月3日(星期五 )下午5:30分
二、地點:暫訂(來來餐廳)
三、總幹事:侯秘書長順吉      副總幹事:卓理事宜賢
   決議:通過。

(五)案由:擬定94年度會費及中三區聯合月例會、中區大會、年費註冊費繳交討論案
      (謝宜賀提案,林世杰副署)
   說明:一、本會會友在壹月底前繳交現金者,會費優待500元(不含理監事)。
      二、會費12,000元、餐費2,000元(會員人數應達40人以上)。
        贊助會費:會長贊助費90,000元、常務10,000元、理監事5,000元。
      三、會費請於8月底之前繳交,逾期停止會員應有之權利。
四、中三區聯合月例會、中區大會、年費註冊費於理監事基金中扣繳
五、會費及理監事基金(理、監)事於93年12月7日前現金繳齊。
決議:通過。

(六)案由:94年度(理、監)事基金喜慶婚喪互助辦法討論案(袁震權提案,顏旭頡副署)
   說明:一、(喜、慶)部份
      1.基本會員及榮譽顧問開業或新居落成,由理監事基金提撥紀念
       禮品,基本會員及榮譽顧問金額3,000元以內。理監事成員8,000元以內
       會員結婚由交際費中提撥禮金2,000元。
      2.特友會由交際費製作禮品金額1,000元以內。
       二、(喪部份)
      1.凡本會會員及特友會、榮譽顧問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由交際費一律製作花       籃一對金額在1,000元以下。
      2.本會會員及直系親屬、榮譽顧問,由理監事基金提撥3,000元為奠儀金。
     三、以上金額委由財務長統一收付,預先繳5,000元作為理監事基金多退少補。
     四、喜宴以發帖宴客為原則,開張每年一次為原則,會友為負責人為原則。
   決議:修正後通過。

(七)案由:94年度理事自律公約辦法討論案(卓宜賢提案,林世杰副署)
   說明:一、遲到以8點10分未到者,以會議進行到臨時動議結束為早退者各罰金300      元。
      二、缺席者罰金1,000元。
      三、開會時間吸煙、嚼檳榔、服裝儀容(以打領帶為標準)不整罰300元
      四、主席罰雙倍,撥入理監事基金。
      五、缺席者有特殊事由經全體出席人員同意免罰。
      六、預收3,000元作為理事會自律基金。
七、所罰金額補貼理事會會後餐敘,當月罰當月提撥。
      八、自律基金不足者追繳未扣完者於年終退還。
      九、全年無缺席、無遲到、早退者、由會長贈金質獎章乙枚。            
   決議:修正後通過。

(八)案由:94年度第二次理事預備會時間、地點討論案(謝宜賀提案,顏旭頡副署)
   說明:一、時間:10月26日(星期二)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增列通過。

十、臨時動議:略
十一、自由發言:略
十二、散  會:十點四十分
發佈單位
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