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度(第十八屆)第二次會務執行人員預備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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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度(第十八屆)第二次會務執行人員預備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10月23日 19:30
內容
地點:會館
主席:94年會長 吳元仁
司儀:陳平洲
紀錄:連振松
出席:吳元仁、陳武吉、林晉生、陳國雄、連振松、陳錦米、周偉碩、紀堂善、陳嘉修、陳威印、陳舜智、謝棨安、陳大平
列席:南投女94年會長 簡淑如、本會-周添源、陳耀裕、蔡朝金、陳平洲、林志濤、蔡朝日
請假:
缺席:蔡豪哲理事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實到 十四 人;實到十三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決議─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會長致詞:略。
七、前會長致詞:略。
八、2005年OB主席致詞:略。
九、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略。
十、討論事項:
1.案由:請通過2005年度各委員會主委人選案。「林晉生 副會長動議」
說明:如附件【請閱第3頁】。
決議:經決議後,照案通過。
其他意見(陳武吉輔導會長):理事人員應監督各委員會主委,出席各項
活動會議。

2.案由:請通過2005年工作計劃草案。「陳威印 理事動議」
說明:如附件【請閱第4頁】。
決議:經決議四月份增列「會友e化講習會」後,照案通過。

3.案由:請通過2005年度財務預算草案。「陳國雄 副會長動議」
說明:如附件【請閱第5頁】。
決議:經決議後,照案通過。
田東耀副財務長建議:是否可排定子女獎學金申請通過者,先發獎金後於
交接典禮時,頒發獎狀,增進小青商們的上進心。

4.案由:請研議2005年度顧問聘任及特刊廣告招攬案。
說明:顧問部份:①會務顧問─會務指導、民意代表。
②贊助顧問─贊助金額壹萬元整。
特刊廣告:封底貳萬元、封面裡壹萬伍仟元、封底裡壹萬貳仟元、
彩色全頁壹萬元、彩色半頁伍仟元。
獎勵由2005年度會長提供,財開貳萬元以上,送金質青商章、肆萬元以上
送大金質青商章,陸萬元以上大、小金質青商章各一枚,以此類推;交接
前收取者,於交接當天致贈。
兩位副會長及常務監事各負責壹萬伍仟元廣告,理、監事各負責壹萬元廣告。
決議:經修改後,照案通過。
其他意見:謝棨安監事建議─特刊廣告贊助者是否請秘書處每月製作成廣告
文宣跟本會發文資料一起寄發,讓贊助特刊廣告者能有製作廣告
的效益。

5.案由:請研議2005年度理事會召開時間、地點、輪值召集人排定及自律公約辦法案。
說明:時 間:每月第一個星期 一 。(如逢分會長會議,順延一天)
地 點:本會會館
召集人:
月份 青商職稱 姓名 備註 月份 青商職稱 姓名 備註
一 會長 吳元仁 七 理事 蔡豪哲
二 副會長 陳國雄 八 法制顧問 周偉碩
三 副會長 林晉生 九 財務長 陳錦米
四 理事 紀堂善 十 秘書長 連振松
五 理事 陳威印 十一 輔導會長 陳武吉
六 理事 陳嘉修 十二 副秘書長 簡志明
輪值理事之責任:①為當月活動召集人之一。
②中四區分會長會議之召集人。
自律公約:為了提高會議效率及會務人員之訓練目的擬定之,
請假罰伍佰元,缺席罰壹仟伍佰元,遲到罰伍佰元
(七點四十分前,會長遲到罰壹仟元),早退罰伍佰元
(自由發言前退席者),服裝未打領帶者罰伍佰元,
年度結束全勤者,會長另行獎勵。
主席主持會議如超過兩小時半罰壹仟伍佰元整。
決議:經修改【說明⑸自律公約:為提高……..遲到罰伍佰元(七點三十分整,
會長遲到罰貳仟元),早退罰伍佰元………,年度結束全勸者,會長另行
獎勵。說明⑹主席主持會議如超過兩小時半罰貳仟元】後,照案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無。
十二、宣讀本次會議決議案紀錄:略。
十三、自由發言:略。
十四、散 會:晚上九時五十分。
發佈單位
名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