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度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4年10月14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所
主席:魏廷勳
司儀:江廷熙
紀錄:江廷熙
出席: 魏廷勳、李宜哲、王丹局、王復輝、吳建禈、黃志楠、黃昶勳、李余勇、江廷熙
列席:新莊分會王會長淑韻、謝副會長志忠、吳理事振嘉、鍾岳峰、葉自強、張懷文
請假:
缺席:李燈燦、吳耿安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十一位,實出席九位
,列席六位,缺席二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六、上次會議執行報告
七、主席致詞:
怠謝理事同仁這九個月來的付出,現已十月,各項會務也多已告一段落,往後
還有二個多月,請繼續加油與支持
首先在會員大會李燈燦總幹事的努力下圓滿落幕,當天也來了許多貴賓、主席
、前會長、前主席及OB前輩與會友,出席相當踴躍;也順利選出明年度的會
務人員,在此謝謝總幹事與選務主委的辛勞
第二、十月十六日「活力青商、熱血情懷」捐血活動馬上登埸,請社區系統做
最好準備,當然也要全力衝刺當天業績,也相信在鍾岳峰主委的用心規劃下,
一切都能有最好呈現,先預祝本次社區活動成功順利
第三、今天新莊分會王淑韻會長也將拜訪本會,現已在路上,會後可多互相交
流與學習
八、報告事項
(一)秘書長:略。
(二)財務長:略。
(三)法制顧問:略。
(四)輔導副會長:略。
(五)輔導理事: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選務委員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宜哲、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附件一』說明後通過
案由【二】:第二次會員大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燈燦、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擱置動議:待下月理事會請總幹事說明
案由【三】:三青盟聯合月例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停止討論
案由【四】:本書秘書小姐請辭請通過案
(提案人:江廷熙、副署人:黃昶勳)。
辦法:秘書小姐因學業關係請辭秘書小姐乙職
決議:請秘書處於予慰留後再議
案由【五】:九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核案。
(提案人:吳建褌、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如『附件四』說明修正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青商家庭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吳耿安、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
決議:如『附件』說明修正後通過
但書:
1.原決議小青商收費200元,但未依決議取,有違會而議、議而決、決而
行之原則,下不為例
2.爾後如有與會議決議程序不同或臨時加進之要項,請依程序與主委、輔導
系統或總幹事取得共識認可後再行執行
十一、會議規範研討: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主席:魏廷勳
司儀:江廷熙
紀錄:江廷熙
出席: 魏廷勳、李宜哲、王丹局、王復輝、吳建禈、黃志楠、黃昶勳、李余勇、江廷熙
列席:新莊分會王會長淑韻、謝副會長志忠、吳理事振嘉、鍾岳峰、葉自強、張懷文
請假:
缺席:李燈燦、吳耿安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十一位,實出席九位
,列席六位,缺席二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六、上次會議執行報告
七、主席致詞:
怠謝理事同仁這九個月來的付出,現已十月,各項會務也多已告一段落,往後
還有二個多月,請繼續加油與支持
首先在會員大會李燈燦總幹事的努力下圓滿落幕,當天也來了許多貴賓、主席
、前會長、前主席及OB前輩與會友,出席相當踴躍;也順利選出明年度的會
務人員,在此謝謝總幹事與選務主委的辛勞
第二、十月十六日「活力青商、熱血情懷」捐血活動馬上登埸,請社區系統做
最好準備,當然也要全力衝刺當天業績,也相信在鍾岳峰主委的用心規劃下,
一切都能有最好呈現,先預祝本次社區活動成功順利
第三、今天新莊分會王淑韻會長也將拜訪本會,現已在路上,會後可多互相交
流與學習
八、報告事項
(一)秘書長:略。
(二)財務長:略。
(三)法制顧問:略。
(四)輔導副會長:略。
(五)輔導理事:略。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選務委員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宜哲、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如『附件一』說明後通過
案由【二】:第二次會員大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燈燦、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二』
決議:擱置動議:待下月理事會請總幹事說明
案由【三】:三青盟聯合月例會檢討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三』
決議:停止討論
案由【四】:本書秘書小姐請辭請通過案
(提案人:江廷熙、副署人:黃昶勳)。
辦法:秘書小姐因學業關係請辭秘書小姐乙職
決議:請秘書處於予慰留後再議
案由【五】:九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核案。
(提案人:吳建褌、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四』
決議:如『附件四』說明修正後通過
十、臨時動議:
案由【一】:青商家庭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記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吳耿安、副署人:江廷熙)
說明:如『附件』
決議:如『附件』說明修正後通過
但書:
1.原決議小青商收費200元,但未依決議取,有違會而議、議而決、決而
行之原則,下不為例
2.爾後如有與會議決議程序不同或臨時加進之要項,請依程序與主委、輔導
系統或總幹事取得共識認可後再行執行
十一、會議規範研討: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