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年度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4年10月23日 19:00
內容
地點:DUGGY
主席:九十四年度會長 曾國銘
司儀:趙致豪
紀錄:陳信昕
出席:曾國銘、趙致豪、賴里亭、陳信昕、賴宏原、田如昌、陳彥學、張晏洲、沈建成、賴里亭
列席:李宗彥、賴富祥、鐘彩琦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人數11人,實際出席 8 人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 聘請本次會議法制顧問:聘請賴前會長富祥擔任本次會議之法治顧問。
六、 介紹來賓:略
七、 主席致詞:略
八、 會長致詞:略
九、 來賓致詞
十、 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四年度各委員會設置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常設委員會:獎勵委員會、選務委員會、長期發展委員會、特友齡委員會、基金保管委員會。
2.工作委員會:公關宣傳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才能發展委員會、會員拓展委員會、兄弟友好會委員會、社區發展委員會、前會長聯誼委員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二)九十四年度理事會、月例會時間、地點授權理事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理事會
時間–每月笫一週星期四,下午七時三十分整。
地點–聯勤招待所,經費每月二千元整(籌備會不收費)。
2.月例會–時間、地點不予討論。
決議:通過。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理事會自律公約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提高理事會守時禮節及開會效率,理事自律公約金須先行繳 交二仟元整。
2.缺席者,罰金伍佰元,遲到早退者,罰金二佰元整(主席宣佈 開會或未到自由發言時);服裝不整者,罰金一佰元整;抽菸、 嚼檳榔者,罰金一佰元整;請假須以書面或電話事先告知秘書 長及會長,請假者罰金二佰元整。主席請假罰二倍,開會時間超過三小時者,罰金伍佰元整。
3.年度全勤者,自律公約金於年底無息退還。
4.自由發言前,由法制顧問執行出缺狀況之報告。
5.自律公約金於繳交會費時一併繳交。
6.罰金挪入建館基金
7.年度全勤者,會長頒發一仟元整,以咨鼓勵。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九十四年度基本會友、特友會友及見習會友收費標準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基本會兄一萬五仟元;會姐一萬二仟元整。
2.特友會友四仟元整。
3.見習會友三仟元整。
4.新會友入會費五佰元整。
5.(1)元月份至四月三十日前加入者,會兄收費一萬五千元整, 會姐一萬二千元。
(2)五月至六月三十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一萬二千元,會姐一萬元。
(3)七月至八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九千元,會姐八千元。
(4)九月至十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六千元,會姐五千元。
(5)十一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三千元,會姐三千元。
6.理監事須於一月十五日前繳清會費,其他基本會友須於三月底 前繳清。
7.於上述時間緻清者,會長贈送高級精美紀念筆乙份。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四年度本會理監事應推薦新會友責任制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會長–三人入會。
2.常務理監事–二人入會。
3.理監事–一人入會。
4.凡達成目標者,會長致贈精美禮品一份及退還該責任額金額。
5.各位理監事須於繳交會費時,一併繳交責任額。(責任額每名 三千元)
6.各位理監事達成目標時,每多加入一位新會友時,由賴前會長富祥頒發一仟元整,以咨鼓勵。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九十四年度本會婚喪喜慶禮金及奠儀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結婚禮金三仟六百元整。
2.生育禮金二仟二佰元整。
3.新居落成及開業(獨資)者,贈三尺匾額或等值禮品乙份。(只限 一年一次,限獨資)
4.奠儀二仟一佰元整。(適用於直系父母親、子女及配偶)
5.以上不適用於顧問、見習會友及九十四年度三月底前仍未繳交 會費之會友。
6.每位理監事應繳交金額二仟元整,年底將餘額均攤退還。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九十四年度本會理監事制服製作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長短袖襯衫及領帶乙件,費用一仟元整,由會長財開。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八)九十四年度會長暨理監事就職及交接典禮時間、地點及總幹事人選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時間–12月11 日(星期六),下午四時整。
2.地點– 新天地北區店
3.總幹事–九十四年度 趙秘書長致豪。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九)第二次理事預備會時間、地點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時間–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七時整。
2.地點–漾春天生活飲食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 臨時動議
十二、 自由發言
十三、 九時整散會
主席:九十四年度會長 曾國銘
司儀:趙致豪
紀錄:陳信昕
出席:曾國銘、趙致豪、賴里亭、陳信昕、賴宏原、田如昌、陳彥學、張晏洲、沈建成、賴里亭
列席:李宗彥、賴富祥、鐘彩琦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人數11人,實際出席 8 人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五、 聘請本次會議法制顧問:聘請賴前會長富祥擔任本次會議之法治顧問。
六、 介紹來賓:略
七、 主席致詞:略
八、 會長致詞:略
九、 來賓致詞
十、 討論事項:
案由(一)九十四年度各委員會設置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常設委員會:獎勵委員會、選務委員會、長期發展委員會、特友齡委員會、基金保管委員會。
2.工作委員會:公關宣傳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才能發展委員會、會員拓展委員會、兄弟友好會委員會、社區發展委員會、前會長聯誼委員會。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二)九十四年度理事會、月例會時間、地點授權理事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理事會
時間–每月笫一週星期四,下午七時三十分整。
地點–聯勤招待所,經費每月二千元整(籌備會不收費)。
2.月例會–時間、地點不予討論。
決議:通過。
案由(三)九十四年度理事會自律公約提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提高理事會守時禮節及開會效率,理事自律公約金須先行繳 交二仟元整。
2.缺席者,罰金伍佰元,遲到早退者,罰金二佰元整(主席宣佈 開會或未到自由發言時);服裝不整者,罰金一佰元整;抽菸、 嚼檳榔者,罰金一佰元整;請假須以書面或電話事先告知秘書 長及會長,請假者罰金二佰元整。主席請假罰二倍,開會時間超過三小時者,罰金伍佰元整。
3.年度全勤者,自律公約金於年底無息退還。
4.自由發言前,由法制顧問執行出缺狀況之報告。
5.自律公約金於繳交會費時一併繳交。
6.罰金挪入建館基金
7.年度全勤者,會長頒發一仟元整,以咨鼓勵。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九十四年度基本會友、特友會友及見習會友收費標準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基本會兄一萬五仟元;會姐一萬二仟元整。
2.特友會友四仟元整。
3.見習會友三仟元整。
4.新會友入會費五佰元整。
5.(1)元月份至四月三十日前加入者,會兄收費一萬五千元整, 會姐一萬二千元。
(2)五月至六月三十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一萬二千元,會姐一萬元。
(3)七月至八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九千元,會姐八千元。
(4)九月至十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六千元,會姐五千元。
(5)十一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加入者,會兄收費三千元,會姐三千元。
6.理監事須於一月十五日前繳清會費,其他基本會友須於三月底 前繳清。
7.於上述時間緻清者,會長贈送高級精美紀念筆乙份。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四年度本會理監事應推薦新會友責任制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會長–三人入會。
2.常務理監事–二人入會。
3.理監事–一人入會。
4.凡達成目標者,會長致贈精美禮品一份及退還該責任額金額。
5.各位理監事須於繳交會費時,一併繳交責任額。(責任額每名 三千元)
6.各位理監事達成目標時,每多加入一位新會友時,由賴前會長富祥頒發一仟元整,以咨鼓勵。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六)九十四年度本會婚喪喜慶禮金及奠儀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結婚禮金三仟六百元整。
2.生育禮金二仟二佰元整。
3.新居落成及開業(獨資)者,贈三尺匾額或等值禮品乙份。(只限 一年一次,限獨資)
4.奠儀二仟一佰元整。(適用於直系父母親、子女及配偶)
5.以上不適用於顧問、見習會友及九十四年度三月底前仍未繳交 會費之會友。
6.每位理監事應繳交金額二仟元整,年底將餘額均攤退還。
決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九十四年度本會理監事制服製作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長短袖襯衫及領帶乙件,費用一仟元整,由會長財開。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八)九十四年度會長暨理監事就職及交接典禮時間、地點及總幹事人選討論案。 (主席交議)
說明:1.時間–12月11 日(星期六),下午四時整。
2.地點– 新天地北區店
3.總幹事–九十四年度 趙秘書長致豪。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九)第二次理事預備會時間、地點討論案。(主席交議)
說明:1.時間–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七時整。
2.地點–漾春天生活飲食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一、 臨時動議
十二、 自由發言
十三、 九時整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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