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九月份理事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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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九月份理事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4年9月2日 19:45
內容
地點: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59號4樓 電話:(02)2254-6860
主席:李寶玲
司儀:朱蕙伸
紀錄:黃薏庭
出席:李寶玲、朱蕙伸、黃薏庭、林娟妃、許美昭、劉玉鳳、張良如、羅彩葳
列席:艋舺分會會長蔡褘真及副會長陳江榮、見習會友鄭彥辰
請假:
缺席:
內容:
說明: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0 位、實到 8 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紀錄:案由六:附件1-6-A”曾文文 ”打字錯誤,修正財務結算表打字錯誤。
案由七:附件1-7漏秀出贊助廠商名稱。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案由一改為案由九,案由九改為案由一,修正後通過。
六、主席致詞:時間已晚,感謝大家蒞臨,自年會回來感觸良多,希望會友本身要清楚明白自己職務的角色,盡心盡力各司其職,為台北女打拼!無論如何務必依照本會之活動,做好時間管理,希望每位會友的家庭、事業、社團都能配合的很順利,最後也謝謝大家的支持,尤其前會長的指導和秘書長的付出,下半年本人將更全力以赴為台北女而努力
七、報告事項:希望會友撥冗參予9月23日的會員大會,選出明年度優秀的會長及所有會務人員,繼續為台北女的未來而打拼,投下神聖的一票!
八、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會所租約費用請討論案。
說 明: 歷年來由於本會無固定會所,所以今年自5月起,即向輔導會長借場地開會及放置秘書處保管之物品,故擬每月提撥2,000元做為會所租約費用,自93年5月至今年底止。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暨九月份月例會總幹事人選,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說 明:輪值總幹事為:許美昭 秘書長
時間:9/23(星期四)下午六點
地點:北市南京東路一段92號3樓(吉星港式飲茶)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暨九月份月例會組織系統表及工作內容請討論案。
說 明:如附表A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四: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暨九月份月例會財務預算表請討論案。
說 明: 如附表B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本會九十三年度十月份月例會總幹事人選,時間請討論案。
說 明:
決 議:總幹事張良如,時間由總幹事另行通知。

案由六:本會九十三年度十月份月例會活動內容請討論案。
說 明:
決 議:授權總幹事張良如於十月份理事會,擬出詳細活動計劃再行討論。


案由七:總會印刷93年度全國會員名錄,遺漏本會全部會員資料事宜請討論案。
說 明:1.總會93年度全國會員名錄已印刷完成,已寄送全國各分會。
    2.本會於93年2月28日已向總會繳交93年度年費共計$57,800元。
    3.本會會員資料印刷前皆已登錄於總會網站並與總會秘書確認無訛。
    4.查收會員名錄同時,會長即以電話向總會秘書及秘書長表達不滿之意。
5.總會秘書長告知,在八月底前會先補印台北女分會名錄,並補寄發全國分會。
決 議:全體理監事動議通過,若本會登錄無誤如屬總會疏失,造成會友損失,總會需退回總註冊費之二分之一做為賠償損失,並另補寄台北女分會會員名錄至全國各分會且透過總會網站告知為總會疏失,已補寄台北女分會會員名錄之致歉函!

案由八:本會會友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說 明:本會成立至今已二十九年,有些會友已多年未繳交會費及未參予本會舉辦之活動,所以若二年以上未繳會費,建議應停止寄發開會通知及會議紀錄,並重新建立會友會籍資格。
決 議: 先列出91年、92年未繳交會費之會友名單,請會長于會員大會提出議案,並提出連續兩年未繳交會費之資料明細。

案由九:本會九十三年度一 ~ 七月份財務結算表請審查。
說 明:如附件一
決 議:資料未盡詳盡,財務長未出席,延至下次臨時理事會再審查討論。

九、臨時動議:案由一:本會93年度9月份臨時理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9月8日晚上8點召開,地點:板橋市文化路2段372號

案由二:本會93年度見習會友鄭彥辰小姐見習期滿,入會宣誓請討論案。
決 議:通過,並於93年9月23日於會員大會中宣誓。

十、自由發言:
1.貴賓致詞:(艋舺)蔡禕真會長:很高興參加台北女的理事會,每一次參加均有新的氣 象,並且會務議中亦有許多值得子會學習之處,另建議主席如有貴賓蒞臨,可於一個議題結束後先行補充介紹貴賓,謝謝大家。
2. (艋舺)陳江榮副會長:本人來的時間稍晚,未參全程參與見習,但臨時動議見到貴會新會友的加入和會議的討論值得艋舺學習。
3. 秘書處之財務結算表,金額部分需對齊,使資料一目了然。
4. 秘書處之費用,年度預算為6,000元,其他多餘開銷,請會長提出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台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