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理事會記錄
會議日期
2004年7月7日 19:30
內容
地點:會館
主席:崔富治
司儀:鄭鎮寶
紀錄:劉乃瑋
出席:崔富治,林重吉,鄭智安,鄭鎮寶,林貴長,陳厚榮,簡志成
列席:黃義淵,簡馨泓,劉明河,陳瑞隆
請假:廖振興,沙宗輝,李世璿,卓維健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十一人、實到七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修正後通過
六,主席致詞
七,報告事項
八,討論提案
(一) 如何加強招收新會員請討論案。(鄭鎮寶提,鄭智安署)
決議:1.會費調整如下:基本會費’月餐費酌月遞減,總會代付款修正為1800,入會費
刪除,其餘照舊
2.製作會擴文宣:由鄭智安副會長負責
3.配合社區活動宣導招收新會友:由理事會成員輪值
4.成立新會友輔導系統:由理事會成員輪值
5.介紹2名新會友入會由會長招待韓國旅遊
6.凍結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7、8、9、10條規定
(二) 委員會活動計劃請審查案。(沙宗輝提,陳厚榮署)
決議:兄弟委員會:桃園、彰化兄弟會聯誼活動—因颱風谷關受創嚴重,活動順延,
等待彰化兄弟會行文通知後再辦理
(三) 七月份月例會時間,地點與內容訂定請討論案。(陳厚榮提,簡志成署)
決議:時間:7/19 地點及內容委由七月份月會主席廖振興擬定後,發文通知會友
(四) 會員大會地點訂定請討論案。(鄭鎮寶提,林貴長署)
決議:福珍酒樓
(五) 四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請審查案。(林貴長提,鄭鎮寶署)
決議:如附件通過
(六)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請討論案。(林貴長提,鄭鎮寶署)
決議:如附件通過
(七) 會友即時獎勵人選請討論案。(鄭鎮寶提,廖振興署)
決議: 傑出表現獎:簡志成 熱心會務獎:楊福隆
(八) 委員會年度計劃變更請討論案。(簡志成提,鄭智安署)
決議:8月份父親節活動變更為9月份捐血活動,經費撥10000元,委由總幹事
楊錫欽召開籌備會,擬定詳細計劃,送下次會審查
九,臨時動議
(一) 來賓申請見習請討論案。(鄭智安提,陳厚榮署)
說明:姓 名 出生日期 學 歷 現 任 職 務 推薦人 副署人
陳瑞隆 69’11’18 大學畢 新光人壽組長 鄭智安 鄭鎮寶
決議:通過准予見習
(二) 會員大會提案事項請討論案。(鄭鎮寶提,林貴長署)
決議:1.一至六月份財務收支審查案
2.修改章程第22條及24條規定。
修正後如下:22條:本會設理事會、由理事9人組成之,本會秘書長、財務長
及上一任理事長為本會之當然理事。
24條:由會員大會就出席之基本會員選舉理事6人,並就下列
各項職務於選舉時一併決定之。
1. 理事長(會長)一人
2.常務理事(副會長)二人
3.理事三人
前項第3款次多票者各為1人,為該職位之候補理事,
於各該職位理事出缺時遞補之
十,會議規範研討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主席:崔富治
司儀:鄭鎮寶
紀錄:劉乃瑋
出席:崔富治,林重吉,鄭智安,鄭鎮寶,林貴長,陳厚榮,簡志成
列席:黃義淵,簡馨泓,劉明河,陳瑞隆
請假:廖振興,沙宗輝,李世璿,卓維健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十一人、實到七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宣讀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修正後通過
六,主席致詞
七,報告事項
八,討論提案
(一) 如何加強招收新會員請討論案。(鄭鎮寶提,鄭智安署)
決議:1.會費調整如下:基本會費’月餐費酌月遞減,總會代付款修正為1800,入會費
刪除,其餘照舊
2.製作會擴文宣:由鄭智安副會長負責
3.配合社區活動宣導招收新會友:由理事會成員輪值
4.成立新會友輔導系統:由理事會成員輪值
5.介紹2名新會友入會由會長招待韓國旅遊
6.凍結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7、8、9、10條規定
(二) 委員會活動計劃請審查案。(沙宗輝提,陳厚榮署)
決議:兄弟委員會:桃園、彰化兄弟會聯誼活動—因颱風谷關受創嚴重,活動順延,
等待彰化兄弟會行文通知後再辦理
(三) 七月份月例會時間,地點與內容訂定請討論案。(陳厚榮提,簡志成署)
決議:時間:7/19 地點及內容委由七月份月會主席廖振興擬定後,發文通知會友
(四) 會員大會地點訂定請討論案。(鄭鎮寶提,林貴長署)
決議:福珍酒樓
(五) 四至六月份財務收支請審查案。(林貴長提,鄭鎮寶署)
決議:如附件通過
(六)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請討論案。(林貴長提,鄭鎮寶署)
決議:如附件通過
(七) 會友即時獎勵人選請討論案。(鄭鎮寶提,廖振興署)
決議: 傑出表現獎:簡志成 熱心會務獎:楊福隆
(八) 委員會年度計劃變更請討論案。(簡志成提,鄭智安署)
決議:8月份父親節活動變更為9月份捐血活動,經費撥10000元,委由總幹事
楊錫欽召開籌備會,擬定詳細計劃,送下次會審查
九,臨時動議
(一) 來賓申請見習請討論案。(鄭智安提,陳厚榮署)
說明:姓 名 出生日期 學 歷 現 任 職 務 推薦人 副署人
陳瑞隆 69’11’18 大學畢 新光人壽組長 鄭智安 鄭鎮寶
決議:通過准予見習
(二) 會員大會提案事項請討論案。(鄭鎮寶提,林貴長署)
決議:1.一至六月份財務收支審查案
2.修改章程第22條及24條規定。
修正後如下:22條:本會設理事會、由理事9人組成之,本會秘書長、財務長
及上一任理事長為本會之當然理事。
24條:由會員大會就出席之基本會員選舉理事6人,並就下列
各項職務於選舉時一併決定之。
1. 理事長(會長)一人
2.常務理事(副會長)二人
3.理事三人
前項第3款次多票者各為1人,為該職位之候補理事,
於各該職位理事出缺時遞補之
十,會議規範研討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桃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