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屆(九十三年度四月份)第四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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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屆(九十三年度四月份)第四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3年4月1日 20: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中一會長
司儀:薛家鴻
紀錄:薛家鴻
出席:出席:陳中一、楊識勳、卜公達、施文瑞、薛家鴻、林裕盛、林仕章

列席:吳忠慶、邱信誠、鄭世仁、蔡宗恕、李文福、蔡冠洲、吳家輝、謝國中、
黃婉瑄、陳中光、張鴻彬鄭智炫、王志憲、林朱樂 見習會友:李平順、吳旻霖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十一位,實到七位(達法定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中文)
四、通過上次會議記錄:通過
五、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六、通過本次會議議程:通過
七、介紹來賓:略
八、主席致詞:略
九、來賓致詞:略
十、會務報告:
一、秘書處:如附件一
二、財務長
三、副會長
四、組務執行長
五、各委員會(主、副主委)

十一、討論事項:

1、案由:李平順、吳旻霖社會青年申請見習,請審查案。
(吳啟翎理事提,姜慶隆理事附署)
說明:依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二章第九條辦理。
※李平順 63.11.22 澳洲大學畢 翔昱數位科技 副總經理0935-105-777
住址:嘉義市仁愛路168-2號2F 05-236-3152 推薦人:吳忠慶 附署人:吳啟翎
※吳旻霖 62.02.20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畢 永昌公司 經理
住址:台南市府前路二段196巷23號06-225-2766推薦人:吳家輝附署人:蔡冠洲
決議:照案通過。
2、案由:本會擬協辦「大專精英民主法治研習活動」,請討論案。
(林仕章理事提,姜慶隆理事附署)
說明:(一)如附件二。
(二)本會負責台南場次場地及會場佈置相關事宜,可推薦六位會員免費參
加研習活動。
辦法:1.委由薛家鴻秘書長擔任活動總幹事,負責場地接洽、會場佈置、召集會
員參加及與主辦單位協調各項事宜。
     2.由公關宣傳委員會撥款一仟元。
    3.於五月份理事會提出報告。
決議:修正後通過。
3、案由:九十三年度四月份月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薛家鴻秘書長提,謝月 鶯理事附署)
說明:因時間過於緊迫作業時間不足,原訂四月份舉辦之旅遊月例會擬延至五月
份舉行。
辦法:1.時間:九十三年四月廿五日(日)下午四時。
2.地點:台南縣私立施恩教養院(院長-龔昱棠會兄,
地址:永康市中山北路1099巷100號 電話:06-232-1956)
決議:照案通過。
4、案由:二00四年亞太大會於馬來西亞檳城舉行,請討論案。
(薛家鴻秘書長提,吳啟翎理事附署)
說明:一、依總會報名辦法辦理。
二、如附件三。
辦法:擬聘任吳啟翎理事擔任總召集人。
決議:照案通過。
5、案由:五月份台南新化母子聯合月例會延期,請討論案。
(薛家鴻秘書長提,林裕盛理事附署)
說明:原定五月份台南新化母子聯合月例會,因新化分會建議擴大增加成功、台南
女及金城分會,故延期舉辦。
辦法:1.發文台南女青商、成功青商及金城青商查詢意願及適當時間。     2.仍委由蔡冠洲總幹事協調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6、案由:九十三年度未履行本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之會友喪失會員資格,請
通過案。(施文瑞財務長提,邱威傑副會長附署)
說明:(1)本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會員應履行繳納會費之義務」
   (2)依本會章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及元月份理事會決議辦理。
(3)已繳會費:二十二位。未繳會費:二十四位。
辦法:延一個月清查會籍。
決議:照案通過。
7、案由:修正本會九十三年度財務預算表,請通過案。(主席交議)
說明:依本會章程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辦法:如附件四。
決議:照案通過。
8、案由:九十三年度四月份財務收支表,請審查案。
(施文瑞財務長提,謝月鶯理事附署)
說明:如附件五。
決議:修正後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略
十三、自由發言:略
十四、散  會
發佈單位
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