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女青年領袖研習營」第一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4年8月5日 22:20
內容
地點: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59號4樓 電話:(02)2254-6860
主席:黃薏庭
司儀:施秀娟
紀錄:呂淑慧
出席:李寶玲、黃薏庭、施秀娟、呂淑慧、許美昭、林娟妃
列席:鍾惠羽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實到 6 位 ,已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九十三年度「女青年領袖研習營」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 時間:93年10月23、24日
地點:延至下次會議再行討論
案由二:本會九十三年度「女青年領袖研習營」第二次籌備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 時間:93年8月28日 星期六 八月份月例會後
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8號
七、臨時動議
八、自由發言:1.新會友入會時是否能先告知權利義務?
答:新會友入會應先參與會務規範研習營。
2.理事未收到聘書,算不算理事?
答:不算。應於宣誓後生效,會長應於宣誓當天給予聘書。
3.每個活動結束時應開檢討會,才不至於發生很多問題,包含財務結算漏洞百出,浪費時間。
答:台北女從「做中學」,當中更可以非常明確清楚的記憶!每次理事會的自由發言中也可以由資深會友漸進式指導。
九、散會
主席:黃薏庭
司儀:施秀娟
紀錄:呂淑慧
出席:李寶玲、黃薏庭、施秀娟、呂淑慧、許美昭、林娟妃
列席:鍾惠羽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實到 6 位 ,已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會九十三年度「女青年領袖研習營」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 時間:93年10月23、24日
地點:延至下次會議再行討論
案由二:本會九十三年度「女青年領袖研習營」第二次籌備會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決 議: 時間:93年8月28日 星期六 八月份月例會後
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8號
七、臨時動議
八、自由發言:1.新會友入會時是否能先告知權利義務?
答:新會友入會應先參與會務規範研習營。
2.理事未收到聘書,算不算理事?
答:不算。應於宣誓後生效,會長應於宣誓當天給予聘書。
3.每個活動結束時應開檢討會,才不至於發生很多問題,包含財務結算漏洞百出,浪費時間。
答:台北女從「做中學」,當中更可以非常明確清楚的記憶!每次理事會的自由發言中也可以由資深會友漸進式指導。
九、散會
發佈單位
台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