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屆十傑選拔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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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屆十傑選拔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
2004年7月21日 16:30
內容
地點:總會會議室
主席:十傑總幹事 宋樹人
司儀:十傑委員 蘇照福
紀錄:公關副總幹事 余紫齡
出席:宋樹人、李俊熙、覃重榮、余紫齡、鄭祥麟、莊聖德、楊瑞文、陳維德
列席:蔡世寅、謝國城、郭志峰、翁林澄、李崇智、賴正庸、陳建良、湯建中、錢福強、魏清江、鄭煒煌、蘇照福、曾翊鳯、蕭順基、李泓軒、簡桂棠、陳江榮、蔡志偉

請假:
缺席:
內容:
各組副總幹事工作報告:
1.評審組:別於往年,今年十傑推薦非常踴躍,感謝各位的協助。複審活動亦於八月四日假
圓山大飯店召開,屆時再煩各位協助。
2.公關組:1.十傑下鄉活動:目前僅剩台東分會未聯繫上;潮州分會於九月份召開,預計邀
請謝坤山先生擔任主講人;新營分會訂於八月二十九日假台南縣立文化中心,
亦邀請謝坤山先生演講;文心分會訂於十一月七日;彰化分會訂於九月二十三
日下午一時,邀請王英郎先生及黃俊名先生為演講人,假建國技術學院召開;
礁溪分會訂於十月底召開。
2.兩岸十大傑出青年互訪交流計於大陸國慶時舉行(台訪大陸)
3.十傑當選人於當選後之拜會時間,希望今年能集中於一天結束拜會行程,以免
減輕自各地十傑至台北拜會的時間。
4.十傑當選人公佈記者本預計在總統府召開,但現亦有立法院做為備案準備。
5.訪問員時間計於八月六日至八月二十六日截止,決審時間訂於九月十三日召
開。
6.表揚典禮期間之參訪行程,亦安排在新竹的週邊行程,可讓十傑當選人、眷屬
及貴賓們亦於白天可參訪其他行程。
※以上行程,請總幹事及各位副總幹事能給予我指正及竟見。
3.財務組:略
4.形宣組:文信特助已有拍些CF,我已與他共同配合於各區域電視台播放十傑宣導。
5.表揚組:略
6.編輯組:感謝形宣組祥麟給予此組的協助!目前我要再努力及著手的部份是十傑特刊製
作。希望各位有相關年度十傑照片都可以提供給我,讓今年的特刊能留下大家的
足跡。
7.活動支援組:今有攜帶委員會製服,請各位協助帶回。
8.國際交流組:略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中華民國第四十二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參選人資格審核,請確認案。
(李俊熙副總幹事提案 余紫齡副總幹事附署)
說明:本屆十傑選拔自四月一日起受理報名,截至六月三十止共計報名135位。
辦法:(1)依照本屆選拔辦法第二項 (候選人條件)規定:
國籍:中華民國國民或具我國華僑身份
年齡:二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 (出生日期在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及72年12
月31日以前)
(2)依照本屆選拔辦法規定應檢送資料:
1.推薦函:正本一份,影本十五份
2.個人自傳碟片乙張
3.候選人二吋照片
4.工作活動及家庭照片十張
5.戶籍騰本、身份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各一份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第四十二屆十傑選拔委員會複審會議』時間、地點及會議議程,請確認案。
(余紫齡副總幹事提案 李俊熙副總幹事附署)
說明:配合本次初審會議決議送交複審會議遴選二十名參與決審。
辦法:1.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四日(三)下午三時三十分
2.地點:台北圓山大飯店大廳金梅齋(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一號)
《此時間及地點已與評審主任委員-王金平院長確認》
3.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第四十二屆十傑選拔委員會複審會議』工作事宜,請討論案。
(李俊熙副總幹事提案 余紫齡副總幹事附署)
說明:為使會議進行順利及圓滿,事先人員分配及工作內容討論。
辦法:如附件(二)‧工作分配
如附件(三)‧會議位置圖
決議:如附件增修後通過。

案由(四):第四十二屆十傑選拔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時間及地點,請確認案。
決 議:時間: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六)下午一時三十分
地點:新竹(正確地點另發文通知)。

案由(五):『中華民國第四十二屆新世紀十大傑出青年』特刊出版事宜,請討論案。
(莊聖德副總幹事提案 鄭祥麟副總幹事附署)
說明:(1)出版日期:配合頒獎典禮當天出刊。
(2)出版本數:1,500本
(3)發放對象:
a.頒獎典禮現場發放,約500本
b.評審委員,約30本
c.當屆十傑當選人,一人5本,計50本
d.政府單立及其他贊助單位,約100本
e.歷屆十大傑出青年,約400本
f.下屆(43)拜會時用
g.其他
辦法:(1)由祕書處負責彙集評審委員個人資料、當屆十傑當選人個人資料、自傳、
政府單位墨寶賀詞等文稿。
(2)由形宣組及編輯組提供年度相關活動照片。
(3)由選拔主任委員(李總會長)及十傑總幹事(宋總幹事)做最後定稿及版面編
排無誤後,再委由形宣組、編輯組及祕書處做最後校稿,以利最後印刷之
無誤。
決議:增列辦法(4)十傑委員繳交個人照片至祕書處。
其他如說明辦法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自由發言
十三、散會    
發佈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