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知本會召開九十三年度二月份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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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知本會召開九十三年度二月份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04年1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十三元秘字0一二號
受文者:理事成員
正本:
副本:屏東縣政府社會科、總會李總會長玉文、總會林副總會長坤旺、南四區執行長蔡明江、本會顧問、葫蘆墩兄弟會、嘉義女兄妹會.本會會友、各分會。

說明:
◎時間:九十三年二月四日(星期三)晚上七點三十分。
◎ 地點:本會會館。
◎ 主席:張會長子元 司儀:潘秘書長錦龍
◎ 理事成員如有提案請於三天前送至秘書處。
◎ 敬請理事成員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及顧問來賓蒞臨指導。
發文單位
太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