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三十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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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三十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03年1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港青(92)祕良字第00四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社會局、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廖副總會長錫銘、陳執行長文益、副執行長、中二區各友會及分會長、五港兄弟會、本會會友、超齡會友、顧問、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二月七日(星期六)下午八時整。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請本會理事、活動總幹事、主委出席報告。
四、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二月五日前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五、推行守時運動,請穿著正式服裝,敬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台中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