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邀請大陸團來台交流活動之用,請核備本會第廿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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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邀請大陸團來台交流活動之用,請核備本會第廿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發文日期
2003年12月2日
內容
發文字號:博青(昌)秘發第134號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一科
正本:
副本:
說明:
辦法:一.隨函檢送第廿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財務預算及結算、年度工作計劃行事曆各乙份。
二.請准予核覆,謝謝。
附件: 第廿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財務決算及預算、年度工作計劃行事曆各乙份。
發文單位
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