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九十二年度十二月份理事會,會議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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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九十二年度十二月份理事會,會議事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11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北字青〈92〉翁 字第 920036 號
受文者:九十三年度理事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秘書處,總會長,副總會長,北二區執行長,副執行長,兄弟會,顧問,全體會友
說明:
1. 時間: 92年12月5日(星期五)晚上八點.
2. 地點: 新生里里民活動中心
3. 主席: 翁美秋會長
4. 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送至秘書處
5. 理事務必出席
發文單位
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