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十二年度十二月份理事會 二│九十二年度第四次監事會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一│九十二年度十二月份理事會 二│九十二年度第四次監事會

發文日期
2003年11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2)國發字000三十九號
受文者:一、本會理事人員。 二、本會監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科、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各分會(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
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平鎮友好會、本會會務顧問、OB會友、本會會員、湖口健言社社長
見習會員。

說明:
一│九十二年度十二月份理事會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二月四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徐會長國俊
二│九十二年度第四次監事會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高平屋。
﹝三﹞、主席│黃常務監事尚先
※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