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十二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 二│九十二年度第二次獎勵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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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十二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 二│九十二年度第二次獎勵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03年11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2)國發字000三十八號
受文者:一、本會全體會員。 二、本會獎勵委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科、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各分會(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
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平鎮友好會、本會會務顧問、OB會友、本會會員、湖口健言社社長
見習會員。

說明:
一│九十二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張淵棠
﹝四﹞、方式│勞工防災安全講習
二│九十二年度第二次獎勵委員會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一月 二十七 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高平屋。
﹝三﹞、主席│劉輔導會長全金
﹝四﹞、請著冬令時期服裝(西褲搭襯衫打領帶)
﹝五﹞、應出席│劉全金、徐國俊、張堂壎、葉奇杰、黃尚先、張正國、周育葦、張堂營、周謦詳。
﹝四﹞、請著冬令時期服裝(西褲搭襯衫打領帶)
※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