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第廿四屆第二次理事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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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第廿四屆第二次理事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3年2月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龍山(93)祕發(蘭)字第  00四 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蔡總會長、劉前總會長、葉副總會長芳伶、蔡瑞璟理事、劉永明理事、鄭弘杰監事、耿芬監事、本會全體會友、本會顧問、山之盟、四維兄弟會、林口兄弟會、北二區各友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七時卅分正
二、地點:本會會所(台北市西園路二段三二六號五樓;電話:二三0七九二三0)
三、主席:會長 王美蘭
四、應出席:本會全體理事
五、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
發文單位
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