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二OO三年獎勵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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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二OO三年獎勵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03年10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博青(昌)秘發第111號
受文者:獎勵委員會委員
正本:
副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總會、蔡總會長世寅、蔡副總會長宇鎮、吳執行長志峰、
程副執行長宥嘉、林副執行長樑富、張副執行長家榮、吳副執行長進琪、劉副執行長添全、林副執行長輝鵬、
本會顧問、長春、宜蘭、合作、雲林、竹山超齡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本會超齡聯誼會會友、南三區各友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七章第四十四.四十五條辦理。
辦法:一.時間: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八時。
二.地點:蔡進松宅。
三.本次會議主席:輔導會長 蔡進松。
四.出席人員(獎勵委員會委員):蔡進松.吳德昌.蔡東霖.王建欽.連文任。
五.敬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宣誓會友、見習會友列席參加。
六.參加此活動本會會友活動出席積分表加2分,請踴躍出席參加,謝謝
發文單位
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