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一│九十二年度十月份理事會二│九十三年度預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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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一│九十二年度十月份理事會二│九十三年度預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03年9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2)國發字000三十號
受文者:一、本會理事人員。二、九十三年度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科、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各分會(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
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平鎮友好會、本會會務顧問、OB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說明:
一│九十二年度十月份理事會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月二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徐會長國俊
二│九十三年度預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
﹝一﹞、時間│九十二年十月九日 星期四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范會長綱宏
﹝四﹞、應出席人員│范綱宏、徐國俊、呂彥橙、葉奇杰、張正國、張堂政、張堂壎、周謦詳、許孟紀、廖安樂、蘇士賓。
※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