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知本會召開九十二年度十月份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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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知本會召開九十二年度十月份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03年9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十二奇秘字第八十七號
受文者:理事成員
正本:
副本:屏東縣政府社會科、總會蔡總會長世寅、總會蔡副總會長宇鎮、南四區執行長洪崇啟、本會顧問、葫蘆墩兄弟會、嘉義女兄妹會
本會會友、各分會。

說明:
說明:◎時間:九十二年十月七日(星期二)晚上七點三十分。
◎ 地點:本會會館。
◎ 主席:劉會長小奇 司儀:高秘書長嘉鴻。
◎ 理事成員如有提案請於三天前送至秘書處。
◎ 敬請理事成員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及顧問來賓蒞臨指導。
發文單位
太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