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蔡世寅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副總會長 林明珠代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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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總會長蔡世寅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副總會長 林明珠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8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2)祕發字第○三二○號
受文者:林副總會長 明珠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一、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本會總會長 蔡世寅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率團參加「亞太大會」。
三、總會長 蔡世寅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副總會長 林明珠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