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長林偉仁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輔導會長孫祝信代行,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本會會長林偉仁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輔導會長孫祝信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8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龍山(92)祕發(仁)字第  00二五 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蔡總會長、劉前總會長、葉副總會長芳伶、蔡瑞璟理事、劉永明理事、鄭弘杰監事、耿芬監事、本會理監事、全體會友、顧問、山之盟、四維兄弟會、林口兄弟會、北二區各友會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二、本會會長林偉仁於九十二年八月廿七日至卅一日代表本會參加2003年「菲律賓宿
霧亞太大會」。
三、會長 林偉仁公出期間,會務委由輔導會長 孫祝信代行。

發文單位
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