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度第二次監事會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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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度第二次監事會事由

發文日期
2003年7月17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一德92忠發字第45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監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總會、副總會長、桃竹苗一區各分會、本會顧問、本會全體會友、資深會友、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二年八月五日(星期二)下午六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黃百勝常務監事。
四、應出席人員:林哲駒、謝敬恩。
應列席人員:全體理事及相關主委。
五、各位監事若有任何提案,請於三日前致電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六、請各位理、監事及主委著正式服裝,並依理事公約準時出(列)席本次會議。
發文單位
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