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選務相關事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1年6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0)秘發字第0三九一號
受文者:第五十屆本會理監事候選人、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選務委員會、顧問
說明:
一、 依據本會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會第五十屆本會理監事候選人應補件者,名單詳如附件。
三、 資料補正於九十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送達總會秘書處,逾期未補正,不予通過。補正資格審查於九十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二時整。地點:總會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四十五號八樓)。
四、 舉辦初選之區域,初選落選之候選人,不得再參予當年度年會選舉。
五、 本年度應選名額如有缺額,其不足額之部分,授權九十一年度總會長當選人就合於資格者提名,經會員大會通過後聘任之。
六、 本會聯絡人:洪婉瑜秘書
受文者:第五十屆本會理監事候選人、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選務委員會、顧問
說明:
一、 依據本會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會第五十屆本會理監事候選人應補件者,名單詳如附件。
三、 資料補正於九十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送達總會秘書處,逾期未補正,不予通過。補正資格審查於九十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二時整。地點:總會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四十五號八樓)。
四、 舉辦初選之區域,初選落選之候選人,不得再參予當年度年會選舉。
五、 本年度應選名額如有缺額,其不足額之部分,授權九十一年度總會長當選人就合於資格者提名,經會員大會通過後聘任之。
六、 本會聯絡人:洪婉瑜秘書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