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五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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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五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4月23日
內容
發文字號:山青(九二)秘發字第○二五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輔導桃竹苗區會務執行人員、執(副)執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暨會長、城之盟兄弟會暨會長、蘆竹友好會暨會長、本會顧問、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說明:
時 間:九十二年五月六日(星期二)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 點:本會會館
主 席:涂會長寶蓮
討論案由:一、會務執行人員及會員資格,請討論案。
二、會館財產清點交接,請討論案。
三、追認「優質行銷高手研習營」第一次、二次籌備會決議案。
四、組隊參加桃竹苗二區聯合月例會事宜請討論案。
五、組團參加菲律賓宿霧│亞太大會事宜請討論案。
六、四月份財務收支審查案。

備 註:一、理事若有其它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向秘書處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二、請會務執行人員著制服出席。
三、敬請各位會友、見習會友踴躍準時出(列)席為荷!
發文單位
山城